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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轉發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雙預防機制的意見的通知.pd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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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省集中開展城市風險點危險源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的通知》(粵辦函〔2016〕406號)要求,參照《廣東省安全生產領域風險點危險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及有關標準和規範,進一步完善標準和制度,落實工作措施,切實查清本地區、本行業領域風險點、危險源的分布情況,採取措施進行風險管控,對重點風險實施重點監管,確保按時保質落實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

三、全方位構建完善安全生產雙重預防機制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始終堅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構建雙重預防機制工作的重心和落腳點放在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第一責任上,綜合運用監管執法、責任賠償、保險費率、誠信懲戒等手段,促進企業主動開展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完善技術工程支撐、智能化管控、第三方專業化服務等保障措施,實現企業安全風險自辨自控、隱患自查自治。督促企業根據風險評估的結果,針對安全風險特點,從組織、制度、技術、應急等方面對安全風險進行有效管控,建立完善安全風險公告制度,加強風險防範教育和應急技能培訓,確保安全風險始終處於受控範圍內。要健全完善雙重預防機制政府監管體系,着力健全安全風險和隱患排查相關標準規範,實施分級分類安全監管,加強安全風險源頭管控,有效管控區域安全風險。要強化政策引導和技術支撐,完善政策措施,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發揮第三方服務機構作用,強化智能化、信息化技術應用,加強輿論引導和督促檢查。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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