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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0日中國和俄羅斯聯邦常駐聯合國代表給秘書長和安全理事會主席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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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0日中國和俄羅斯聯邦常駐聯合國代表給秘書長和安全理事會主席的信
A/76/749–S/2022/212
2022年3月10日
2022 年 3 月 10 日中國和俄羅斯聯邦常駐聯合國代表給秘書長和安全理事會主席的信
謹向閣下轉遞 2022 年 2 月 4 日俄羅斯聯邦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新時代國際關係和全球可持續發展的聯合聲明(見附件)。[* 1]

請將本信及其附件作為大會議程項目 12、15、35、74、85、95、98、100、107、111 和 124 下的文件及安全理事會文件分發為荷。

中華人民共和國常駐代表

張軍(簽名)

俄羅斯聯邦常駐代表

瓦西里·涅邊賈(簽名)


2022 年 3 月 10 日中國和俄羅斯聯邦常駐聯合國代表給秘書長和安全理事會主席的信的附件

[原件:中文和俄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
關於新時代國際關係和全球可持續發展的

聯合聲明

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邀請,俄羅斯聯邦總統弗·弗·普京於 2022 年 2 月 4 日訪華。兩國元首在北京舉行會談,並出席第 24 屆冬季奧運會開幕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以下簡稱「雙方」),聲明如下:

當前,世界正在經歷大變局,人類社會進入大發展、大變革的新時代。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社會信息化、文化多樣化持續發展,全球治理體系和國際秩序變革持續推進,各國相互聯繫和依存大大加深,國際力量分布趨於重構,國際社會對於和平與可持續發展的呼聲更加強烈。與此同時,COVID-19 疫情在世界範圍內持續蔓延,國際及地區安全形勢日趨複雜,全球性威脅挑戰日益上升。國際上少數勢力繼續頑固奉行單邊主義,訴諸強權政治,干涉他國內政,損害他國正當權益,製造矛盾、分歧和對抗,阻礙人類社會發展進步。國際社會對此絕不接受。

雙方呼籲各國從全人類共同福祉出發,加強對話,增進互信,凝聚共識,捍衛和平、發展、公平、正義、民主、自由的全人類共同價值,尊重各國人民自主選擇發展道路的權利及各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捍衛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和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踐行聯合國和聯合國安理會發揮核心協調作用的真正的多邊主義,推進國際關係民主化,實現世界和平、穩定與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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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一致認為,民主是全人類共同價值,不是少數國家的專利,促進和保障民主是國際社會共同事業。

雙方認為,民主是公民參與管理本國事務的途徑,旨在增進民生福祉,實現人民當家做主。民主應是全過程、面向全體人民的,體現全體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保障人民權利,滿足人民需求,維護人民利益。民主制度的實踐不是刻板的,應考慮到不同國家的社會政治制度和歷史、傳統及文化特色。各國人民有權選擇適合本國國情的民主實踐形式和方式。一個國家是否民主,只能由這個國家的人民來評判。

雙方指出,中俄作為擁有悠久歷史文化傳統的世界大國,其深厚民主傳統根植於千年發展經驗,受到本國人民廣泛支持,體現了公民的需求和利益。中俄確保了本國人民依法享有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參與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權利。兩國人民擁有充分的道路自信,尊重其他國家的民主制度和傳統。

雙方指出,民主原則不僅應在國內治理也應在全球治理層面得到體現。個別國家企圖以意識形態劃線,強迫他國接受這些國家的「民主標準」,通過拼湊各種小集團、「情景式」聯盟壟斷民主定義權,這實際上是對民主的踐踏,以及對民主精神和真正民主價值的背叛。此類謀求霸權地位的行徑對地區和全球和平穩定構成嚴重威脅,對國際秩序穩定造成損害。

雙方堅信,捍衛民主、人權不應成為向別國施壓的工具。雙方反對任何國家濫用民主價值,藉口維護民主、人權干涉主權國家內政,挑動世界分裂對抗。雙方呼籲國際社會尊重各國文化和文明多樣性、不同國家人民的自決權。雙方願同所有有意願的國家攜手推進真正的民主。

雙方指出,《聯合國憲章》和《世界人權宣言》為全球人權事業確立了崇高目標,制定了基本原則,各國均應遵循和踐行。同時,各國國情不同,歷史文化、社會制度、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存在差異,必須堅持人權普遍性與各國實際相結合,按照本國國情和人民需求保護人權。推進和保護人權是國際社會的共同事業,各國應同等重視、系統推進各類人權。國際人權合作應由各國在平等對話基礎上共商,各國應享有平等的發展權,各國應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開展人權協作與合作,加強國際人權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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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認為,和平、發展、合作是當今國際體系的主流。發展是實現人民福祉的關鍵。COVID-19 疫情持續蔓延給全球落實聯合國 2030 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帶來嚴峻挑戰,完善全球發展夥伴關係,推動全球發展邁向平衡、協調、包容的新階段至關重要。

雙方將積極推進共建「一帶一路」與歐亞經濟聯盟對接合作,深化中國同歐亞經濟聯盟各領域務實合作。提高亞太地區和歐亞地區互聯互通水平。雙方願繼續推動共建「一帶一路」和「大歐亞夥伴關係」建設並行不悖、協調發展,推動區域組織發展及雙多邊經濟一體化進程,造福歐亞大陸各國人民。

雙方同意進一步深化北極可持續發展務實合作。

雙方將加強在聯合國等多邊機制合作,推動國際社會將發展置於全球宏觀政策協調重要位置,呼籲發達國家切實履行官方發展援助義務,為發展中國家提供更多資源,解決國家間和各國內部發展不平衡等問題,促進全球發展和國際發展合作。俄方重申願就推進中方提出的全球發展倡議繼續開展相關工作,包括參與聯合國平台「全球發展倡議之友小組」活動。雙方呼籲國際社會將減貧、糧食安全、抗疫和疫苗、發展籌資、氣候變化、綠色和可持續發展、工業化、數字經濟、互聯互通等作為重點合作領域,採取務實行動,加快落實聯合國 2030 年可持續發展議程。

雙方呼籲國際社會打造開放、公平、公正、非歧視的科技發展環境,加速科

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挖掘經濟增長新動能。

雙方呼籲各國加強可持續交通領域合作,積極開展交通能力建設和知識交流,包括智能交通、可持續交通、發展運營北極航道等,助力全球疫後復甦。

雙方為應對氣候變化採取強有力措施,作出了重要貢獻。雙方共同紀念《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達成 30 周年,重申恪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巴黎協定》目標、原則和規定,特別是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致力於共同推動《巴黎協定》全面有效實施。雙方將履行各自承諾,期待發達國家切實落實每年 1 000 億美元對發展中國家的氣候資金支持。雙方反對以應對氣候變化為由,設置新的國際貿易壁壘。

雙方堅定推動生物多樣性國際合作與交流,積極參與全球生物多樣性治理進程,將共同推動人與自然協調發展和綠色轉型,助力全球可持續發展。

中俄元首肯定雙方為應對 COVID-19 疫情全球大流行、維護兩國和世界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開展的富有成效的雙、多邊合作。雙方將繼續加強疫苗和新冠病毒藥物研發生產合作,深化公共衛生和現代醫學領域合作。雙方將加強防疫措施協調對接,為兩國人員健康、安全、有序往來提供有力保障。雙方積極評價兩國有關部門和地方為保障邊境地區防疫和口岸穩定運行所做工作,將建立邊境 地區聯防聯控機制,統籌推進邊境口岸疫情防控、信息共享和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提升口岸貨運通關效率。

雙方強調,新冠病毒溯源是科學問題,應基於全球視野,由全球科學家合作開展,反對將溯源問題政治化。俄方歡迎中國同世衛組織開展的聯合溯源研究,支持中國-世衛組織溯源聯合研究報告。雙方呼籲國際社會共同維護溯源研究的科學性和嚴肅性。

俄方支持中方成功舉辦北京 2022 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

雙方對兩國體育和奧運合作水平給予高度評價,願進一步推動相關合作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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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對國際安全形勢面臨的嚴峻挑戰深表關切,認為各國人民命運與共,任何國家都不能也不應脫離世界安全、以他國安全為代價而實現自身安全。國際社會應積極參與全球安全治理,實現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安全。雙方重申相互堅定支持彼此核心利益、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反對外部勢力干涉兩國內政。

俄方重申恪守一個中國原則,承認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反對任何形式的「台獨」。

中俄反對外部勢力破壞兩國共同周邊地區安全和穩定,反對外部勢力以任何藉口干涉主權國家內政,反對「顏色革命」,將加強在上述領域的協作。

雙方譴責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推動國際社會建立以聯合國為中心的全球反恐統一戰線,加強多邊反恐領域政策協調與建設性合作。反對將反恐問題政治化、工具化和推行「雙重標準」,譴責利用恐怖和極端組織以及打着打擊國際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旗號干涉別國內政,實現地緣政治目的。

雙方認為,個別國家、軍事政治聯盟或同盟謀求直接或間接的單方面軍事優勢,通過不正當競爭等方式損害他國安全,加劇地緣政治競爭,渲染對立對抗,嚴重破壞國際安全秩序,破壞全球戰略穩定。雙方反對北約繼續擴張,呼籲北約摒棄冷戰時期意識形態,尊重他國主權、安全、利益及文明多樣性、歷史文化多樣性,客觀公正看待他國和平發展。雙方反對在亞太地區構建封閉的結盟體系、製造陣營對抗,高度警惕美國推行的「印太戰略」對本地區和平穩定造成的消極影響。中俄始終致力於構建平等、開放、包容、不針對第三國的亞太地區安全體系,維護和平、穩定與繁榮。

雙方歡迎《五個核武器國家領導人關於防止核戰爭與避免軍備競賽的聯合聲明》的發表,認為所有核武器國家應摒棄冷戰思維與零和博弈,降低核武器在國家安全政策中的作用,撤出在境外部署的核武器,不允許毫無限制地發展全球反導系統,切實降低擁有軍事核力量國家之間發生核戰爭以及任何軍事衝突的風險。

雙方重申,《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是國際核裁軍與核不擴散體系的基石,是戰後國際安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促進世界和平與發展的作用不可替代。國際社會應平衡推進條約三大支柱,共同維護條約權威性、有效性和普遍性。雙方對美國、英國、澳大利亞建立「三邊安全夥伴關係」(AUKUS)特別是在核動力潛艇等涉及戰略穩定領域開展合作表示嚴重關切,認為上述行為同保障亞太地區安全與可持續發展的目標相悖,加劇地區軍備競賽危險,構成嚴重核擴散風險。雙方強烈譴責類似行為,敦促 AUKUS 成員國嚴格履行防止核、導彈擴散義務,維護地區和平穩定與發展。

雙方對日本擬將福島核電站事故放射性污染水向海洋排放及其潛在環境影響表示嚴重關切,強調日本須與周邊鄰國等利益攸關方及有關國際機構充分協商,在公開透明、科學論證、符合國際法基礎上,以負責任的方式妥善處置放射性污染水。

雙方認為,美國退出《中導條約》後,加快研發陸基中程和中短程導彈,尋求在亞太和歐洲地區部署並向其盟友提供,加劇緊張和不信任,增加國際和地區安全風險,削弱國際防擴散和軍控體系,破壞全球戰略穩定。雙方敦促美國積極回應俄方倡議,放棄在亞太和歐洲部署陸基中程和中短程導彈計劃。雙方將就此保持溝通,加強協調。

中方理解並支持俄方提出的構建有法律約束力的歐洲長期安全保障的相關建議。

雙方指出,美國退出軍控領域一系列重要國際協定,對國際和地區安全穩定產生巨大負面影響。美國推進全球反導計劃並在世界各地部署反導系統,同時強化具備執行先發制人式打擊等戰略任務能力的高精度非核武器力量,雙方對此表示關切。雙方強調和平利用外空的重要性,堅定支持聯合國和平利用外層空間委員會在促進外層空間國際合作、維護和發展外空領域國際法及管控外空活動方面的核心地位,並將繼續就外層空間活動長期可持續性、空間資源開發和利用等雙方共同關心的議題加強合作。雙方反對個別國家企圖將外空演變成軍事對抗疆域的行為,重申將盡一切努力防止外空武器化和軍備競賽,反對旨在謀求外空軍事優勢、實施外空作戰的相關活動,重申應在中俄「防止在外空放置武器、對外空物體使用或威脅使用武力條約」草案基礎上,儘快啟動談判締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多邊文件,為防止外空軍備競賽和武器化提供根本和可靠的保障。

中俄強調,有關透明和增進信任措施,包括「不首先在外空部署武器」的國際倡議/政治承諾有助於實現防止外空軍備競賽的目標,但此類措施僅作為規範外空活動的補充措施,不應替代有效法律約束機制。

雙方重申《禁止生物武器公約》是國際和平與安全的至關重要的支柱,決心維護《公約》的權威性和有效性。

雙方重申《公約》應得到完全遵守和進一步加強,包括《公約》制度化,加強《公約》機制,達成包含有效核查機制、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議定書,並通過定期協商與合作解決與公約執行相關的任何問題。

雙方強調,美國及其盟友在境內外開展的生物軍事化活動引起國際社會對其遵約的嚴重關切與質疑。有關活動對中俄的國家安全造成嚴重威脅,也損害了相關地區的安全。雙方敦促美國及其盟友以公開、透明、負責任的態度,對其境內外生物軍事化活動作出澄清,同時支持重啟有法律約束力的《禁止生物武器公約》核查議定書談判。

雙方重申致力於實現無化武世界的目標,呼籲《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各締約國共同維護公約的權威性和有效性。中俄對禁止化學武器組織政治化深表關切,呼籲締約國加強團結合作,維護協商一致傳統。中俄敦促美國作為唯一未完成化武銷毀的締約國加快庫存化武銷毀。

雙方強調,應平衡推進履行防擴散義務與維護各國在先進技術、材料及設備領域開展和平利用國際合作的合法權益。雙方指出,由中方提出、俄方共提的「在國際安全領域促進和平利用國際合作」決議獲聯合國大會第七十六屆會議通過,希望該決議按既定目標得到貫徹執行。

雙方高度重視人工智能治理問題。雙方願就人工智能問題加強交流與對話。

雙方重申將深化國際信息安全領域協作,推動構建開放、安全、可持續、可及的信息通信技術環境。雙方強調《聯合國憲章》確立的不使用武力、尊重國家主權和基本人權及自由、不干涉內政等原則適用於信息空間,重申聯合國在應對國際信息安全威脅領域的關鍵作用,支持聯合國制定該領域新的國家行為準則。

雙方歡迎在統一的機制框架內開展國際信息安全領域全球談判,支持聯合國 2021-2025 年信息和通信技術安全和使用問題不限成員名額工作組的工作,願在該工作組內發表共同立場。雙方認為,應聯合國際社會制定信息網絡空間新的、負責任的國家行為準則,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規範各國信息通信技術領域活動的普遍性國際法律文件。雙方認為由中方提出、俄方原則支持的《全球數據安全倡議》為工作組討論制定數據安全等國際信息安全威脅的應對措施提供了基礎。

雙方重申支持聯合國大會第 74/247 號和 75/282 號決議,支持特設政府間專家委員會的工作,推動在聯合國框架下談判制定打擊為犯罪目的使用信息和通信技術的國際公約,倡導各方建設性參與談判,確保根據大會第 75/282 號決議儘早達成一項具有權威性、普遍性的全面公約並向大會第七十八屆會議提交。中俄已共同提交公約草案作為相關談判基礎。

雙方支持打造國際化的互聯網治理體系,認為各國平等享有互聯網治理權,主權國家有權管控和保障本國網絡安全,任何企圖限制國家網絡主權的行為不可接受,應促進國際電信聯盟在解決有關問題上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

雙方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在保障國際信息安全領域合作協定》(2015 年 5 月 8 日簽署)為基礎,深化保障國際信息安全領域雙邊合作,並商定近期將通過兩國該領域合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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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強調,中俄作為世界大國和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將堅持責任道義,堅定維護聯合國在國際事務中發揮核心協調作用的國際體系,堅定維護包括《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在內的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推動世界多極化和國際關係民主化,共同建設更加繁榮穩定、公平公正的世界,攜手構建新型國際關係。

俄方積極評價中方關於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理念,該理念有助於加強國際社會團結,合力應對共同挑戰。中方積極評價俄方為推動構建公正的多極化國際關係體系所作努力。

雙方堅定捍衛二戰勝利成果和戰後國際秩序,堅決維護聯合國權威和國際公平正義,反對否定、歪曲和篡改二戰歷史的圖謀。

為防止世界大戰悲劇重演,雙方堅決譴責為法西斯主義、軍國主義侵略者及其幫凶推卸歷史罪責和污衊抹黑戰勝國的行為。

雙方倡導並推動建設相互尊重、和平共處、合作共贏的新型大國關係,指出中俄新型國家間關係超越冷戰時期的軍事政治同盟關係模式。兩國友好沒有止境,合作沒有禁區,加強戰略協作不針對第三國,也不受第三國和國際形勢變幻影響。

雙方重申,國際社會要團結不要分裂,要合作不要對抗。雙方反對國際關係退回大國對抗、弱肉強食的時代。反對企圖以個別國家和國家集團制定的「小圈子」規則取代普遍認同的、符合國際法的安排和機制,反對以未達成共識的規避方案解決國際問題,反對強權政治、霸凌行徑、單邊制裁和「長臂管轄」,反對濫用出口管制,支持並促進符合世貿組織規則的貿易。

雙方重申將加強對外政策協調,踐行真正的多邊主義,加強在多邊機制內合作,捍衛共同利益,維護國際和地區力量平衡,攜手完善全球治理。

雙方支持和維護以世貿組織為核心的多邊貿易體制,積極參與世貿組織改革,反對單邊主義和保護主義。雙方將就共同關切的經貿問題加強對話合作和立場協調,為保障全球和區域產業鏈供應鏈長期穩定運轉作出貢獻,推動構建更加開放、包容、透明、非歧視的國際經貿規則體系。

雙方支持二十國集團發揮國際經濟合作主要論壇和危機應對重要平台作用,共同推動二十國集團發揚團結合作精神,在國際抗疫、恢復世界經濟、促進包容可持續發展、完善公正合理的全球經濟治理體系等方面發揮引領作用,合力應對全球性挑戰。

雙方支持金磚國家深化戰略夥伴關係,拓展政治安全、經貿財金、人文交流三大方向合作,促進公共衛生、數字經濟、人工智能等科技創新領域合作,提高金磚國家國際協作水平。雙方致力於將「金磚+」模式和金磚對話會作為同發展中國家和新興市場國家、區域一體化機制和組織的有效對話機制。

俄方將全力支持中方做好 2022 年金磚國家主席國工作,共同推動金磚國家領導人第十四次會晤取得豐碩成果。

雙方將全面增強並進一步提升上海合作組織的作用,推動在公認的國際法準則,多邊主義,平等、共同、不可分割、綜合、合作、可持續安全基礎上構建多極化世界格局。

雙方認為貫徹落實關於完善上合組織成員國應對安全挑戰和威脅的共識至關重要,為此雙方支持擴大上合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職能。 雙方將推動上合組織成員國經濟合作提質升級,繼續加強成員國之間貿易、產業、交通、能源、金融、投資、農業、海關、電信、創新等共同感興趣領域的合作,開展先進、資源節約、節能、綠色技術應用。

雙方指出,《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保障國際信息安全政府間合作協定》(2009 年 6 月 16 日簽署)、上合組織成員國國際信息安全專家組框架內合作取得豐碩成果,歡迎 2021 年 9 月 17 日由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在杜尚別通過的《上合組織成員國保障國際信息安全 2022-2023 年合作計劃》。

雙方認為,人文合作對上合組織發展的重要意義不斷提升。雙方將進一步深化上合組織成員國文化、教育、科技、衛生、環保、旅遊、人員交往、體育合作,增進成員國人民相互了解。

雙方將繼續鞏固亞太經合組織作為區域主要多邊經濟對話平台的作用,加強落實《2040 年亞太經合組織布特拉加亞願景》方面協作,構建自由、開放、公平、非歧視、透明和可預測的區域貿易投資環境,重點加強應對 COVID-19 疫情,促進經濟復甦,推動各領域數字化轉型,振興偏遠地區經濟,並支持亞太經合組織同其他區域多邊組織開展上述領域協作。

雙方將繼續在中俄印機制框架內開展合作,加強在東亞峰會、東盟地區論壇、東盟防長擴大會等平台中的協作。中俄支持東盟在東亞合作中的中心地位,繼續就深化同東盟合作加強協調,共同推動公共衛生、可持續發展、反恐和打擊跨國犯罪等方面合作,強化東盟作為構建區域架構關鍵組成部分的角色。

二〇二二年二月四日於北京


  1. 僅以中文、俄文和英文分發。

本作品來自聯合國官方文件。此組織之政策為於公有領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獻,以儘可能廣泛宣傳聯合國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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