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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市交通綜合治理行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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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綜合治理領導小組關於印發《2021年北
京市交通綜合治理行動計劃》的通知

京交綜治發〔2021〕1號
2021年3月24日
發布機關: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政策文件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2021年北京市交通綜合治理行動計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北京市交通綜合治理領導小組    

2021年3月19日


  


附件

2021年北京市交通綜合治理行動計劃

  為推動本市交通綜合治理取得新成效,營造良好出行環境,特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市委十二屆十六次全會精神,繼續堅持「以人為本」和「慢行優先、公交優先、綠色優先」,堅持交通與城市協調融合發展,堅持「優化供給、調控需求、強化治理」,推進質量變革及發展方式轉變,推進效率變革及發展路徑轉變,推進動力變革及發展動力轉變,實現標本兼治、融合發展、提質擴容。2021年中心城區綠色出行比例達到74%左右,高峰時段平均交通指數控制在5.6以內,第三方評價交通運行情況進一步好轉。

  二、重點工作任務

  (一)優化供給

  1.加快推進軌道交通四網融合。推動與鐵路部門簽訂路地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研究完成四網融合頂層設計,打造「一套體系、一網運營、一票通行、一站安檢」。研究火車站樞紐與城市軌道的地下連通方案。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重點站區管委會、市重大項目辦、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中國鐵路北京局集團、京投公司、城市鐵路投資發展公司、地鐵公司、京港地鐵公司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2.促進站城融合。打造第一批71個城市活力微中心,將用地規劃指標向站點及周邊區域有效集中,提高用地和建設強度,合理配置城市功能,打造軌道上的都市生活。完成房山線、昌平線等地鐵線路提速改造,並開展市域快線和站城融合可行性研究。做好站內客流組織及服務設施優化,統一規範。加快在軌道交通車站設置便利店、書店、自動體外除顫儀(AED)等便民增值服務。

  責任單位:各有關區政府、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重點站區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委、中國鐵路北京局集團、京投公司、地鐵公司、京港地鐵公司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3.推進軌道與地面公交、慢行系統的多網融合發展。做好新開通軌道線路接駁換乘服務及秩序管理。圍繞軌道站點,合理規劃設置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停放區域和設施,持續強化站前廣場及周邊環境秩序整治。

  責任單位:各有關區政府、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京投公司、公交集團、地鐵公司、京港地鐵公司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4.加快軌道交通線網建設。實現8號線三期剩餘段(中國美術館-珠市口)、11號線西段(金頂街-首鋼)、14號線剩餘段(西局-右安門外)、17號線南段(十里河-亦莊站前區南)、19號線一期(新宮-牡丹園)、機場線西延(東直門-北新橋)、S1線剩餘段(金安橋-蘋果園)等7條線路開通運營,新增軌道運營里程54.5公里。推進3號線一期、12號線、17號線等在施線路建設,確保完成年度建設任務。開工建設平谷線在城市副中心內的5座車站和13號線拆分工程。

  責任單位:市重大項目辦、市交通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發展改革委、各有關區政府、京投公司、地鐵公司、京港地鐵公司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5.推動既有軌道線網優化提升。實現軌道交通1號線和八通線、房山線和9號線跨線運營,開工建設昌平線西二旗站、5號線宋家莊站、天通苑北站等一批折返線改造工程。推進亦莊線與5號線和10號線的聯絡線、5號線局部複線等項目前期。制定車輛段停車檢修功能網絡化布局規劃方案。推進軌道交通第三期建設規劃編制和報批。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交通委、京投公司、地鐵公司、京港地鐵公司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6.提升軌道交通運營服務水平。在天通苑、天通苑北、天通苑南、霍營、回龍觀東大街等站推出基於乘客信用體系的安檢新模式,提高安檢質量和效率,實現乘客快速進站。推動實現京津冀三地軌道交通乘車二維碼互聯互通。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京投公司、地鐵公司、京港地鐵公司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7.加快推進市郊鐵路建設。推進城市副中心線、東北環線、通密線整體提升,推進S2線南段(黃土店—南口)通勤化改造。研究市郊鐵路與軌道線路交叉處增加換乘站方案,並組織實施。完成京門線規劃方案。以城市鐵路投資發展公司為基礎,與鐵路部門共同組建路地合資平台公司,在本市境內實現市郊鐵路規劃、建設、運營、一體化開發。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重大項目辦、市交通委、中國鐵路北京局集團、京投公司、城市鐵路投資發展公司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8.持續優化公交線網。落實公交線網總體規劃,編制完成幹線網、重點片區普線網、微循環網詳細規劃並推動實施。開展地面公交線網優化評估,調整公交線路60條,開通廣渠路快速公交走廊。修訂《公交專用道設置規範》,提升公交專用道使用效率。實現1000個公交電子站牌投入使用。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委、各有關區政府、公交集團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9.提升地面公交網絡化運營調度水平。完成基於「北斗+5G」的網絡化智慧公交調度平台設計,提升運營調度中心功能,加強調度系統與大數據平台互聯互通。優化調度層級,逐步實現三級調度向二級調度過渡,指揮系統更加扁平高效。建設動物園等10處區域調度分中心,採取區域智能調度發車的線路達到80%以上。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公交集團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10.推動地面公交網絡化運營。研究打破車輛、停車場、線路、管理之間的界限,完成網絡化運營總體設計,實現客流、車流耦合併高效韌性運行。出台並落實公交場站專項規劃。推動核心區公交場站優化提質,通過實施場、站分離,共線運營和跨線聯運等措施,逐步實現核心區公交車輛保養和部分駐車功能外遷,推進廣安門保養場、天橋駐車場外遷。推動鐵匠營、方莊、慧忠里等外圍承接場站建設。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發展改革委、各有關區政府、公交集團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11.開展公交多元化服務。提升需求響應能力,以大數據為支撐,優化通勤、通學、旅遊等定製公交適配算法。鼓勵省際客運和市內普通包車為中心城區和京津冀地區之間、市內辦公集中地與居住地之間提供通勤服務,實現與地面公交共享場站資源、共線運營。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公交集團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12.繼續提升慢行系統品質。實施北京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環境規劃設計標準》,落實核心區慢行系統規劃和道路林蔭計劃,推進實施東單南北大街延長線、西單南北大街延長線、平安大街、中軸線特定風貌管控區、二環輔路等慢行系統品質優化改造。開工建設回龍觀自行車專用路東拓工程(同成街東延段)、南展工程(後廠村路至北四環段)。提升京藏高速輔路(德勝門橋—西關環島)沿線自行車騎行環境品質。

  責任單位:各有關區政府、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園林綠化局、市城市管理委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13.推進濱水道路、園林綠道與城市道路慢行系統連通融合。編制完成水網、綠網、路網慢行系統規劃並推動落實。開展通惠河沿線慢行系統規劃設計。結合清河下段生態治理工程,實施慢行系統建設。

  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園林綠化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交通委、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14.加快高速公路建設。建設完成新機場北線高速東西延工程(西延段)。推進京雄高速、東六環入地改造工程、京哈高速加寬改造工程和國道109新線高速建設。推動承平高速(鮑家莊市界至紅石門市界)開工建設,推動首都地區環線高速全線繞出北京、六環路國家高速公路功能外移。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各有關區政府、首發集團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15.推進普通公路建設。建設完成武窯橋、良常路南延。開工建設魏永路東延。持續推進通懷路、孔興路、九德路改建、漷馬路、漷台路、通清路建設。推進鄉村公路窄路加寬,通州、大興、順義鄉村公路實施窄路加寬(或設置錯車道)里程占總里程比例不低於1%,其他遠郊區不低於1.5%。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16.推進城市快速路、主幹路建設。推進北清路、京密快速路、通馬路、京良路西段等城市快速路建設。推進安寧莊北路、通久路、鍋爐廠南路、北辛安路南段等主幹路建設。開工建設南中軸路、運河東大街東延、順黃路。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各有關區政府、首發集團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17.加快提高中心城區次幹路、支路規劃實施率。城六區建設完成21條次幹路、支路,其中東城、西城和石景山各3條,豐臺、朝陽和海淀各4條。結合控規編制和落實,全面梳理並編制十四五期間次幹路、支路建設計劃。

  責任單位:各有關區政府、市交通委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18.加快代征道路用地和代征代建道路移交。完善代征道路用地台賬,制定年度實施計劃並組織完成年度代征道路用地移交任務。完成814段代征代建道路移交。針對部分道路規劃建設手續不齊,缺乏照明、路名牌、綠化等設施的情況,按照「一路一策」原則,制定方案解決。

  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園林綠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19.推進綜合客運樞紐建設。持續推進豐臺站、朝陽站、城市副中心站3個國家鐵路車站配套交通樞紐建設。推進望京西、東夏園、環球影城北等綜合交通樞紐建設。推進麗澤城市航站樓建設,推進首都機場線東直門航空值機、行李託運功能建設,持續提升接續運輸保障能力。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重點站區管委會、城市副中心管委會、各有關區政府、中國鐵路北京局集團、民航華北局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20.繼續提升機場和火車站的接續運輸保障能力,進行第三輪火車站周邊綜合治理。加強重點時期城市交通指揮調度體系與機場、火車站運行高度融合,實現大數據互聯共享。打造交通樞紐的綜合治理體系,優化站區內外場地功能,優化交通和接駁的組織流線,強化聯合和綜合執法。重點時段啟動軌道延時、地面公交增派運力、開行應急擺渡車、出租保點等交通運輸服務,方便旅客夜間和應急接駁。

  責任單位:市重點站區管委會、各有關區政府、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中國鐵路北京局集團、民航華北局、公交集團、地鐵公司、京港地鐵公司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21.完善智慧交通體系建設。建設交通運行監測調度中心(TOCC)三期,建設新一代公安交管指揮中心,實現交通綜合管控、協同調度、應急處置和決策支持。完善綠色交通一體化信息服務平台(MaaS)的建設,持續推進停車泊位等交通基礎設施大數據共享,深化面向交通參與者的信息化服務。進一步擴大實時公交手機信息服務線路覆蓋範圍,推進智慧公交運營系統建設。推進智慧高速建設,完成延崇高速公路北京段車路協同示範工程,發布《智慧高速公路建設技術指南》。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22.建設智慧地鐵。構建智慧客服、智慧運行、智慧維護、智慧管理等綜合集成平台示範和完整線路示範工程。加快「首都軌道交通系統高效運輸與安全服務關鍵技術」國家重點課題研究。完成無人化智能交互裝備、客流全場景智能感知裝備、智能人體一體化進站裝備、智能車輛段、北斗+5G時空基準網絡等技術。構建面向全網的安全保障與主動防控平台、協調調度平台、綜合服務平台、網絡化運維增強平台和綜合決策平台。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京投公司、地鐵公司、京港地鐵公司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23.推進道路交通信號系統智能化改造。全面實施全市交通信號燈系統智能化改造提升計劃,實現全路網重要信號燈的聯網智能調控,組織實施10條道路信號燈綠波帶建設,對100處重點路口開展配時優化工作,完成亦莊區域智能化配時,升級改造冬奧場館周邊88處信號燈。新增600處燈控路口。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24.全面完成冬奧會和冬殘奧會交通保障工作。完成氫燃料大客車採購和配套設施建設。立足賽時需求,完成下屯等交通場站、樞紐、停車設施的建設與改造,並制定配套使用政策及方案。完成場館交通無障礙升級改造並落實周邊停車設施。完成奧運專用道規劃、施劃工作和交通標誌標識的規劃、設計、製作、安裝工作。完善賽事交通運行組織、保障方案。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財政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重大項目辦、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二)調控需求

  25.做好交通規劃管理。編製發布「十四五」交通發展建設規劃。在推進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劃、核心區控規、城市副中心控規過程中,堅持將交通承載力作為城市發展的約束性條件。不斷提升公共交通體系的支撐力,持續優化出行結構,逐步提升45分鐘以內通勤比例。組織實施第六次交通綜合大調查。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各區政府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26.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繼續實施小客車總量調控和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推動個人名下第二輛及以上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有序退出。在16號線屯佃站、蘋果園樞紐、燕房線閻村東站、4號線安河橋北站建設一批駐車換乘停車場,制定出台駐車換乘停車場認定標準和停車價格改革方案。研究地鐵「高峰票價+通勤優惠」。加大「碳普惠」激勵的推廣力度,助推私家車出行向綠色集約出行轉換。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民政局、各有關區政府、市規劃自然資源委、京投公司、首發集團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27.大力培育預約出行文化。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繼續實施醫院預約就診,在文化場所、展覽展會、重點景區和公園等開展預約分時遊覽。深化研究錯時、靈活上下班、對外交通和旅遊交通與城市通勤高峰時段錯峰等措施,降低集中出行需求。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園林綠化局、市商務局、市交通委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28.綜合管控核心區旅遊交通密度。優化景區遊客預約規模上限、延長景區開放時間。指導旅遊行業企業調整旅遊產品設計、優化旅遊線路。嚴控景點周邊旅遊大客車停車位數量、加大旅遊大客車違法停車執法力度、研究通過停車價格機制調控進入核心區的旅遊大客車數量。探索核心區預約定製旅遊公交和地鐵車廂。

  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園林綠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有關區政府、公交集團、地鐵公司、京港地鐵公司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三)強化治理

  29.組織實施重點區域綜合治理。總結梳理CBD區域交通綜合治理經驗,研究制定重點區域交通綜合治理工作指南。持續推進故宮周邊、玉泉山周邊、奧林匹克中心區及奧南地區、金科新區、望京地區、上地軟件園、清河火車站及小米科技園、管莊、雲崗、大族廣場等10處重點區域交通綜合治理。完成20處市管城市道路疏堵工程。

  責任單位:各有關區政府、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30.組織實施318處交通節點治理。其中,交通堵點亂點194處、學校51所、醫院18所、旅遊景區12處、商業區12處。制定學校、醫院、旅遊景區、商業區年度交通綜合治理方案。開展北大紅樓等31處革命活動舊址周邊環境整治提升。

  責任單位: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園林綠化局、市商務局、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委、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31.深入推進道路停車改革。推進全市道路停車改革全覆蓋,實行電子收費。加快路側停車收費視頻設備的交通管理非現場執法賦能,比例達到50%。推動向停車管理員、街道網格員、綜合執法隊員賦權採集違停線索。

  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32.全面加強停車設施資源統籌管理。建成全市統一的停車資源數據庫,核心區率先開展停車設施登記,並接入動靜態停車數據。大力推進停車設施有償錯時共享,東城、西城各新增700個錯時共享停車位,朝陽、海淀、豐臺和石景山每個街道(鄉鎮)新增2處錯時共享停車場,其他區按照實際需求推進開展。加大力度盤活既有停車資源,對公共停車場中利用率低或閒置的立體機械停車設施掛賬督辦,一庫一策,確保資源充分利用。將停車管理責任下沉到各街道(鄉鎮),按季度進行評價排名。

  責任單位:各有關區政府、市交通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33.加強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停放秩序管理。繼續實施總量調控,建立基於企業信用的市場調節機制,動態調整企業車輛投放規模,形成公正開放、科學規範、競爭有序的市場。以軌道站點為重點,擴大「入欄結算」試點範圍,實現中心城區重點軌道交通站點電子圍欄監測、管理全覆蓋。推動各企業共享失信承租人名單,共同規範停放行為。6月底前實現公共租賃自行車全部退出。各遠郊區加快引進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結合屬地特點及騎行需求明確運營範圍及投放規模。

  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交通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34.完善治理標準規範體系。以地面公交和地鐵為突破,健全標準體系、指標體系、統計分析體系,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在地面公交行業試點公共汽(電)車線路設置規範和運營服務標準。針對地面公交不同線網層級的線路,結合基礎設施條件的保障情況,兼顧地面公交與軌道交通的協調發展。修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管理規範》,強化運營安全監管;落實《城市軌道交通服務質量評價規範》,開展服務質量評價,促進運營服務水平提升。梳理現有交通法規適用性,加強出租車、網約車、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等行業管理,健全市場治理規則,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司法局、公交集團、地鐵公司、京港地鐵公司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35.保持對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高壓嚴管態勢。進一步擴大非現場執法覆蓋面,強化智能應用,持續提升執法效能。強力整治貨車、外埠車、摩托車交通禁限行違法行為。加大快遞外賣等末端配送車輛闖紅燈、逆行等嚴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依法對過渡期滿仍上路行駛的超標二輪電動車和無牌電動車實施處罰。將電動自行車租賃行業納入本市產業禁限目錄。啟動三四輪低速電動車專項整治。持續加強「黑車」治理。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通委、市郵政管理局、市商務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36.強化超限超載貨車治理。強化路警聯合模式,大力推進常態化、制度化聯合治超執法,實現市域內路網平均超限率不超過2%,高速路超限率不超過0.5%。加強普通公路治超非現場檢測設備建設,實現右堤路(通州)、水南路(昌平)、紫碼路(房山)、京瀋路(順義)、白馬路(順義)等重點貨運路段全天候檢測。推進貨運源頭管理工作,全面排查、公示、監管全市重點貨運源頭單位。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37.推動社會共治,促進市民參與交通綜合治理。進一步提升「北京交警隨手拍」市民舉報信息核查處理能力,不斷完善相關政策,提升市民參與積極性。通過《紅綠燈》欄目加大對典型案例、不文明交通行為的曝光力度。做好「治堵大家談」、「@交通北京微訪談」等廣播和網絡互動品牌欄目。深入開展文明交通示範路口創建工作,優化交通出行環境。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首都精神文明辦、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區政府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38.培育交通文明,提升文明出行社會氛圍。推動交通信用體系建設,形成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加強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推進「信易行」和「信用交通市」建設。創新交通志願服務新模式,結合《北京市志願服務促進條例》實施,鼓勵廣大交通參與者「隨手做志願」,在地鐵站、公交站、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停放區主動維護乘車秩序、車站環境,引導文明乘車、有序停車,勸阻不安全和不文明的出行行為。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首都精神文明辦、團市委、北京市志願服務聯合會、各區政府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切實發揮市交通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平台作用,統籌推進全市交通綜合治理工作。市有關部門、各區政府和行業企業要加強溝通,精心組織,密切協作,確保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二)細化方案,紮實推進。市交通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各責任單位分解任務清單,各有關部門、各區政府和各企業要結合實際細化完善本部門、本地區、本行業交通綜合治理重點任務,明確工作目標、進度安排、工作措施,確保有序開展。

  (三)強化督查,狠抓落實。市交通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按照「一個單位、一套指標、一張表」和「滾動更新任務」的思路開展督查考評。各責任單位要及時反饋任務進度,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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