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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將軍行贈震湖都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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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將軍行贈震湖都護
作者:黎遂球 明朝


陸將軍,環走邊庭如己屋。
醉臥每枕死頭,長嘯能呼戰鬼哭。
往時赤腳向朝鮮,劍氣直射鬚眉前。
相君斂容深借問,尺書夜降清天。
歸向遼陽氣猶熱,叛兵怒號弓折。
掀髯上馬突入營,拍鞍大罵教無說。
掉舌如刀不畏人,天生虎力能捍身。
世人盡議袁毛事,可憐雙眼看曾真。
將帥交摧相印解,當時重足羣相戒。
丈夫血願灑沙場,安肯囚冠坐疲憊。
唉然太息還鄉里,扁舟老挾賢公子。
禿袖重爲海外遊,歌舞筵前認君是。
夜聽琵琶如聽築,把酒低頭看髀肉。
何人再得將軍笑,直使雛向山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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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999年7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於古籍標點等著作權問題的答覆《權司1999第45號》,認為僅加標點不足以有創作性,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利用他人的智力勞動,至少應當支付相應的對價。此處民法通則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與著作權是分別的話題。
  3.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檔)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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