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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客車輛(M1類)落實《汽車有害物質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情況清單(第九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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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客車輛(M1類)落實《汽車有害物質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情況清單(第九批)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3號
2019年1月4日
發布機關: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9年第3號

依據《汽車有害物質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38號),現將載客車輛(M1類)有害物質使用、可回收利用率計算方法分別對照國家標準《汽車禁用物質要求》和《道路車輛可再利用率和可回收利用率計算方法》的符合性情況(第九批)予以公告。

附件:載客車輛(M1類)落實《汽車有害物質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情況清單(第九批)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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