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諫將殺櫟陽尉魏禮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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諫將殺櫟陽尉魏禮臣表
作者:朱子奢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35

臣伏見櫟陽縣尉魏禮臣,為斷河池縣令崔文康事失情,奉敕解任,禮臣不伏,詣堂上表,稱御史阿曲,請更推問。若一事有虛,乞戮都市。大理奉敕,更為勘當。今大理奏禮臣枉御史不阿,敕令依其折辯,賜以極法。伏尋禮臣斷事乖僻,止合解免,不知甘罪吞聲,更複上聞天聽。恩敕重問虛實,乃確執不移,論其愚蔽,朝野同忿。然陛下君臨萬㝢,子愛蒼生,一無失所,載懷夕惕,矜愚泣罪,帝王盛事。至如禮臣橫訴,止當上表不實,律有明條,今便賜以極刑,恐傷過重。且死者不可複生,斷者不可重續,縱欲思愆改謬,安可得乎?所以矜獄念刑,曆代斯重。又聞禮臣母氏,年齒極高,餘生垂迫,前途無幾,一旦逢此,情何可言?伏惟陛下日昃忘勞,申理冤屈,所以四方士庶,鹹湊闕庭。今欲遂殺禮臣,悠悠之徒,惟言禮臣上表被誅,不知愚昧獲死,後有欲自理者,必懷此懼,恐容納之道,或有所虧。謹以奏聞,伏聽敕旨。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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