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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子章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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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子章義序
作者:姚鼐 清朝
本作品收錄於《惜抱軒文集/卷03

《漢·藝文志》:《莊子》五十二篇。陸德明《音義》載晉、宋注《莊子》者七家,惟司馬彪、孟氏載其全書。其餘惟內七篇皆同,《外篇》、《雜篇》各以意為去取。自唐、宋以後,諸家之本盡亡,今惟有郭象注本,凡三十三篇。其十九篇,經象刪去,不可見矣。

昔孔子以《詩》、《書》、六藝教弟子,而性與天道不可得聞。其得聞者,必弟子之尤賢也。然而道術之分,蓋自是始。夫子遊之徒,述夫子語子遊,謂「人為天地之心,五行之端,聖人制禮以達天道,順人情」,其意善矣。然而遂以「三代之治,為大道既隱之事」也。子夏之徒,述夫子語子夏者,以「君子必達於禮樂之原,禮樂原於中之不容已,而志氣塞乎天地」,其言禮樂之本亦至矣。然「林放問禮之本」,夫子告以「寧儉、寧戚」而已。聖人非不欲以禮之出於自然者示人,而懼其知和而不以禮節也。由是言之,子遊、子夏之徒所述者,未嘗無聖人之道存焉,而附益之不勝其弊也。夫言之弊,其始固存乎七十子,而其末遂極乎莊周之倫也。

莊子之書,言明於本數及知禮意者,固即所謂達禮樂之原,而配神明、醇天地與造化為人,亦志氣塞乎天地之旨。韓退之謂莊周之學,出於子夏,殆其然與?周承孔氏之末流,乃有所窺見於道,而不聞中庸之義,不知所以裁之,遂恣其猖狂而無所極,豈非「知者過之」之為害乎?其末《天下》一篇,為其後序。所云「其在《詩》、《書》、《禮》、《樂》者,鄒魯之士、縉紳先生,多能明之」,意謂是道之末焉爾!若道之本,則有「不離於宗,謂之天人」者,周蓋以天人自處。故曰「上與造物者遊」,而序之居至人、聖人之上。其辭若是之不遜也,而蘇子瞻、王介甫,乃謂其推尊聖人,自居於不該不遍一曲之士。其於莊生,抑何遠哉?

若郭象之注,昔人推為特會莊生之旨,余觀之,特正始以來所謂清言耳,於周之意十失其四五。夫《莊子》五十二篇,固有後人雜入之語。今本經象所刪,猶有雜入,其辭義可決其必非莊生所為者。然則其十九篇,恐亦有真莊生之書,而為象去之矣。余惜莊生之旨,為說者所晦,乃稍論之,為《章義》凡若干卷。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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