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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員體格檢查健康檢查及其醫療機構之指定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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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員體格檢查健康檢查及其醫療機構之指定辦法
沿革
制定機關:中華民國交通部
船員體格健康檢查及醫療機構指定辦法

  1. 中華民國92年6月6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092B000031號令、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安三字第 0920019332 號令、行政院衛生署署授國字第0920007540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9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 中華民國93年7月30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093B000052號令、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安二字第0930032003號令、行政院衛生署署授國字第0930200765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4條條文及第2條條文之附表
  3. 中華民國98年3月31日交通部交航字第0980085009號令修正發布第5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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