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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第960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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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第959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960號決議
1994年11月21日
聯合國安理會第961號決議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1994年11月21日
第960(1994)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重申第782(1992)號決議及其後各項有關決議,

表示讚賞秘書長、秘書長特別代表、聯合國莫桑比克行動及其工作人員為確保選舉過程順利完成而作出的努力,

1.歡迎已按照《全面和平協定》於1994年10月27、28和29日在莫桑比克舉行了選舉;

2.又歡迎秘書長特別代表於1994年11月19日就選舉結果發表聲明(SG/SM/5488),宣布選舉是自由和公平的;

3.核可這些選舉的結果;

4.要求莫桑比克各方遵守義務接受並完全遵守選舉的結果;

5.又要求莫桑比克各方按照《全面和平協定》的規定,在多黨民主制和遵守能確保持久和平與政治穩定的民主原則的基礎上,繼續民族和解進程;

6.促請各國和有關國際組織積極協助莫桑比克的重建和復興;

7.決定繼續處理此案。


第3464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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