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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第369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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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第368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369號決議
1975年5月28日
聯合國安理會第370號決議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一九七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第369(1975)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審議了秘書長關於聯合國脫離接觸觀察員部隊的報告,

注意到為建立中東地區持久和公正的和平所作的努力,和該地區局勢的發展,

對該地區目前的緊張狀態,表示關切

重申關於部隊脫離接觸的兩項協定只是執行安全理事會一九七三年十月二十二日第338(1973)號決議的一個步驟,

決定

(a)要求有關各方立即執行安全理事會第338(1973)號決議

(b)將聯合國脫離接觸觀察員部隊的任務期限再延長六個月;

(c)請秘書長在這段期間終了時提出關於局勢發展和執行安全理事會第338(1973)號決議所採取的措施的報告。


第一八二二次會議以十三票對零票通過。 1


1 兩個理事國(中國和伊拉克)沒有參加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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