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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14年第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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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理事會主席在2014年12月18日安全理事會第7349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中非共和國局勢」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注意到2014年9月26日在秘書長主持下於紐約舉行的關於中非共和國的高級別會議的最後公報。安全理事會還注意到2014年11月11日在班吉舉行的中非共和國問題國際聯絡小組第六次會議的結論,會議請中非共和國危機國際調解人剛果共和國總統德尼•薩索•恩格索,根據《國家過渡時期憲章》賦予他的權力,將過渡期延長六個月,直至2015年8月,因為2015年2月舉行選舉的日期在技術上不具有可行性。

  「安全理事會回顧,中非共和國安全局勢實現穩定是中非共和國各利益攸關方的最首要責任,再次呼籲所有各方和利益攸關方,特別是前塞雷卡和『反砍刀』組織以及所有其他武裝團體領導人,立即永遠放下武器,釋放其隊伍中的所有兒童,走對話之路,因為對話是實現持久和解與和平的唯一可行辦法,是成功執行聯合國中非共和國多層面綜合穩定團(中非穩定團)任務的一項基本條件。

  「安全理事會再次呼籲過渡當局採取具體行動,在婦女充分、有效和平等參與的情況下,爭取在地方和國家各級開展一個包容各方的全面政治對話與和解進程;籌備選舉;消除有罪不罰現象;制定和執行一項解除武裝、復員、重返社會和遣返戰略,並將以前與武裝部隊和武裝團體有關聯的兒童包括在內;重建有效的國家機構,包括開展安全部門改革。

  「在這方面,安全理事會敦促過渡當局在各方參與下加快預定2015年1月舉行的班吉民族和解論壇的籌備工作,以便達成全國共識。安全理事會歡迎並讚揚過渡當局最近作出努力,向中非共和國各地派出政府部長和官員,在召開班吉論壇前收集地方公民的意見。

  「安全理事會又敦促選舉進程的所有行為體,包括過渡當局和國家選舉當局,加快籌備工作,以便至遲於2015年8月舉行自由、公平、透明和包容各方的總統和立法選舉,讓婦女、境內流離失所者和中非共和國難民充分、有效和平等地參加表明過渡期結束的這些選舉,並迅速採取必要的具體措施實現這一目標。為此,安全理事會呼籲中非共和國的所有國際夥伴為選舉進程提供支持,特別是為聯合國開發計劃署(開發署)的多捐助方選舉一攬子基金提供資金。

  「安全理事會還敦促2014年7月23日《布拉柴維爾停止敵對行動協議》簽署方立即充分執行其條款,特別是第4和第8條,促請德尼•薩索•恩格索總統、中部非洲國家經濟共同體(中非經共體)、非洲聯盟(非盟)和聯合國牽頭的國際調解舉措協助早日締結一項解除武裝團體武裝的協議。

  「安全理事會表示打算考慮根據安全理事會第2127(2014)號和第2134 (2014)號決議,指認更多有破壞中非共和國和平、穩定與安全的行為或為之提供支助的個人和實體,包括通過非法開採自然資源為武裝團體提供支助的個人和實體,以對其進行定向制裁。

  「安全理事會還回顧,所有會員國都必須採取必要措施,防止2127制裁委員會指認的人在本國入境或過境。

  「安全理事會歡迎為加強中非共和國穩定採取的步驟,讚揚由非洲主導的中非共和國國際支助團(中非支助團)、『紅蝴蝶』部隊和歐盟駐中非共和國部隊開展基礎工作,在部署中非穩定團前加強安全和支持穩定團的部署。安理會關切地注意到,中非共和國的安全局勢雖有改善,但仍很脆弱。

  「安全理事會強烈譴責暴力行為重新抬頭,2014年10月在班吉發生的那些暴力行為有政治或犯罪動機,譴責武裝團體繼續不斷在班吉市內和市外進行挑釁和報復,譴責武裝分子進行暴力威脅、侵犯踐踏人權和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因為這些行為繼續對平民面臨的嚴峻人道主義局勢產生不利影響,阻礙將人道主義援助運送到弱勢民眾手中。安理會鼓勵中非穩定團、『紅蝴蝶』部隊和歐盟部隊在各自任務規定範圍內使用一切必要手段,以有效保護平民和恢復持久安全。

  「安全理事會同樣譴責對過渡當局的定向襲擊以及在班吉10月事件中對中非穩定團、『紅蝴蝶』部隊和歐盟駐中非共和國部隊的定向襲擊。安理會着重指出,襲擊維和人員可構成戰爭罪,並提醒各方注意國際人道主義法為其規定的義務。

  「安全理事會再次對小武器和輕武器的非法轉讓、不利穩定的累積和不當使用對中非共和國和平與安全產生的威脅表示嚴重關切。

  「安全理事會強調,國內治安部隊(警察和憲兵)在恢復中非共和國安全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安全理事會鼓勵中非共和國當局啟動中非共和國武裝部隊的改革進程,包括採用適當的審查程序,以建立一支專業、有代表性和人員均衡的軍隊,包括通過採取措施,吸收符合嚴格的甄選標準的武裝團體人員以及重新訓練部分中非共和國武裝部隊人員。安全理事會重申中非穩定團發揮重要作用,為安全部門改革和審查進程提供支持,包括提供戰略性政策諮詢、對技術援助進行協調和提供訓練。安全理事會鼓勵國際社會,包括歐洲聯盟,考慮向中非共和國武裝部隊的改革和能力建設提供協調一致的支持,包括酌情提供諮詢、援助和行動之外的培訓。

  「安全理事會讚揚秘書長特別代表巴巴卡爾•蓋伊的工作,並注意到中非穩定團軍事、警察和文職部門已部署了更多的人;特派團已着手開展工作以執行其任務;9月15日建立了班吉工作隊;特派團在10月班吉暴力事件後進行了重組。

  「安全理事會敦促秘書處和中非穩定團加快在中非共和國部署文職、警察和軍事人員,包括必要的後勤支助以及指揮和控制結構,並加快徵聘程序,以儘快達到全面作業能力,使特派團能在全國領土上有效執行任務。為此,安全理事會還敦促已換盔成為中非穩定團的前中非支助團的部隊和警察派遣國加快採購和部署剩餘的新增特遣隊所屬裝備。安全理事會還敦促中非穩定團加緊執行任務,特別是根據安全理事會第2149(2014)號決議第30段規定的優先任務,支持和解、選舉和復員方案進程。

  「安全理事會回顧,中非穩定團的任務是在不妨礙中非共和國當局承擔首要責任的情況下,根據自身的能力在部署地區內保護平民不受人身暴力侵害,包括積極開展巡邏。

  「安全理事會呼籲合作夥伴承諾提供或確認它們承諾提供中非穩定團缺乏的能力,特別是攻擊直升機部隊、特種部隊連和信號連。

  「安全理事會申明,將追究對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行為、侵犯踐踏人權行為以及其他罪行負有責任者的責任,包括有以下行為者的責任:殺戮、致殘、強姦和其他形式性暴力、招募和使用兒童、侵犯人身安全、搶劫和破壞財產、限制行動自由以及襲擊人道主義工作人員。

  「在這方面,安全理事會注意到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於2014年9月24日開始對被控2012年後犯下的罪行進行調查,並歡迎中非共和國過渡當局在這方面的持續合作。

  「安全理事會重申,需要加強司法機構,消除有罪不罰現象,以促進穩定與和解,並呼籲中非共和國當局採取具體步驟,立即優先實現這一目標。安全理事會呼籲過渡當局繼續努力,在國際社會的支持下,在各省重新建立國家行政機構,包括在全國各地有效恢復司法和刑事司法系統的行政機構。

  「安全理事會歡迎2014年8月7日簽署《緊急臨時措施諒解備忘錄》,備忘錄尤其提及設立一個全國特別刑事法庭,負責調查和起訴在中非共和國犯下的嚴重罪行,並呼籲根據第2149(2014)號決議立即執行該諒解備忘錄,包括由過渡當局通過必要的立法。

  「安全理事會期待收到安全理事會第2127(2013)號決議所設國際調查委員會的最後報告。

  「安全理事會呼籲所有有關機構和機制進行合作,促進調查和起訴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和侵犯踐踏人權的罪行。

  「安全理事會呼籲中非共和國的所有武裝團體立即停止一切危害人道主義人員和平民的暴力行為,要求所有各方允許立即、安全、不受阻礙地及時把人道主義援助全部運送給中非共和國全境需要援助的民眾,尤其是境內流離失所者,同時尊重聯合國人道主義援助指導原則和國際法的有關規定。

  「安全理事會讚賞地注意到人道主義工作人員作出的努力,再次感謝目前仍收容大約42萬名中非共和國難民鄰近各國。安全理事會呼籲過渡當局、人道主義人員及所有有關行為體創造有利條件,讓境內流離失所者和難民自願和有尊嚴地回返,並為有關人員尋找持久的解決辦法。

  「安全理事會緊急呼籲國際社會調集更多資源,並為此注意到,總共還需要3.21億美元來滿足根據2014年中非共和國戰略應急計劃和區域難民應急計劃確定的需求,以採用將救濟、恢復和發展聯繫起來的辦法來緩解人道主義危機。

  「安全理事會強調,恢復中非共和國的持久和平與穩定也取決於經濟恢復情況以及青年就業的具體前景。為此,安全理事會尤其歡迎在班吉執行創造就業的項目和把項目推廣到中非共和國的其他地方,並呼籲增加農村地區的項目,尤其是在迫切需要發展的東部和東北地區。

  「安全理事會呼籲過渡當局繼續努力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基金組織)最近(2014年11月)訪問班吉的代表團的建議,恢復健全和透明的公共財政管理,特別是在全面遵守金融最佳做法的情況下,調集國內資源,尤其是海關收入,以便支付國家運作的相關費用;執行早期恢復計劃和振興經濟。這將產生一個有利的環境,恢復各經濟行為體的信心,調動新的私人投資,獲取必要的國際財政援助以滿足2015年的財政需要。

  「安全理事會感謝剛果共和國總統德尼•薩索•恩格索主導的國際調解舉措,國際調解舉措的其他成員包括代表非盟的蘇梅樓•布貝亞•馬伊加先生和代表聯合國的阿卜杜拉耶•巴蒂利先生以及擔任報告員的中非經共體秘書長,並感謝該區域的積極參與。

  「安全理事會強調,該區域,包括中非經共體秘書長及其調解人,以及非洲聯盟,同聯合國一起繼續發揮作用,對於促進中非共和國的持久和平與穩定至關重要。

  「安全理事會促請國際社會繼續支持中非共和國人民及該國的過渡當局,繼續提供緊急財政捐款,以支持全國對話與和解、選舉、復員方案和安全部門改革進程,支持恢復司法和刑法系統以消除有罪不罰現象。安全理事會為此注意到建設和平委員會發揮作用,與在實地的聯合國領導人密切協調,鼓勵和推動所有有關行為體相互對話、配合與協調,促使國際社會不斷關注和做出承諾以支持這些進程和該國的長期建設和平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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