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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09年第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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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會主席的聲明

安全理事會主席在2009年5月11日安全理事會第6123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中東局勢,包括巴勒斯坦問題」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強調實現中東全面和平的緊迫性。有必要大力開展外交行動,以實現國際社會訂立的目標——在以往各項協議和義務基礎上,本着對相互承認、消除暴力、煽動或恐怖以及實施『兩國解決方案』的長久承諾,建立該地區持久和平。

  「為此,安全理事會回顧其以往關於中東的各項決議,特別是第242(1967)號、第338(1973)號、第1397(2002)號、第1515(2003)號、第1850(2008)號和第1860(2009)號決議以及馬德里原則。安理會指出2002年《阿拉伯和平倡議》的重要性。

  「安全理事會鼓勵『四方』持續開展工作,支持雙方努力實現中東全面、公正和持久和平。

  「安全理事會重申承諾確保在以往各項協議和義務基礎上進行的雙邊談判不可逆轉。安理會重申呼籲雙方和國際社會再次加緊努力,根據對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兩個民主國家在安全、公認的疆界內毗鄰和平共存的構想,實現中東地區全面、公正和持久的和平。

  「安全理事會還籲請雙方履行其根據《基於表現的路線圖》所承擔的義務,不要採取可能破壞信任或影響所有核心問題談判結果的任何步驟。

  「安全理事會籲請所有國家和各國際組織支持恪守『四方』原則和《阿拉伯和平倡議》的巴勒斯坦政府,並尊重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的承諾,安理會鼓勵在此基礎上採取切實步驟,實現巴勒斯坦內部和解,包括支持埃及所作的努力。安理會呼籲提供援助,以幫助發展巴勒斯坦經濟,最大限度地擴充可供巴勒斯坦權力機構利用的資源,並建設巴勒斯坦體制。

  「安全理事會支持俄羅斯聯邦的提議,即在與『四方』和雙方協商情況下,於2009年在莫斯科召開一次關於中東和平進程的國際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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