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大會第ES-11/5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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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大會第ES-11/4號決議 聯合國大會第ES-11/5號決議
A/RES/ES-11/5
聯合國大會
2022年11月14日
聯合國大會第ES-11/6號決議
「聯合國大會第ES-11/5號決議」的標題是「推進就侵略烏克蘭行為提供補救和賠償」。聯合國大會於2022年11月14日通過了這項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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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
A/RES/ES-11/5



大 會


Distr.: General
15 November 2022

第十一屆緊急特別會議

議程項目5

2014年2月28日烏克蘭常駐聯合國代表

給安全理事會主席的信(S/2014/136)

2022年11月14日大會決議

[未經發交主要委員會而通過(A/ES-11/L.6)]

ES-11/5. 推進就侵略烏克蘭行為提供補救和賠償

大會,

重申聯合國憲章》對於促進國家間法治至關重要,

回顧所有國家根據《憲章》第二條承擔的義務,包括有義務在國際關係中避免通過威脅使用或使用武力,或以任何與聯合國宗旨不符的其他方式,侵害任何國家的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並有義務以和平手段解決國際爭端,

又回顧《憲章》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的義務,即作為任何爭端當事方的會員國,應儘先以談判、調查、調停、和解、公斷、司法解決、區域機關或區域辦法之利用,或各該國自行選擇之其他和平方法,求得解決,

表示注意到安全理事會2022年2月27日第2623(2022)號決議

回顧根據《憲章》第十四條,大會有權對於其認為足以妨害國際間公共福利或友好關係之任何情勢,包括由違反《憲章》相關規定而起之情勢,可建議和平調整辦法,

又回顧其2022年3月2日題為「對烏克蘭的侵略」的ES-11/1號決議、2022年3月24日題為「侵略烏克蘭造成的人道主義後果」的ES-11/2號決議和2022年10月12日題為「烏克蘭的領土完整:捍衛《聯合國憲章》原則」的ES-11/4號決議,大會在決議中除其他外重申對烏克蘭主權、獨立、統一和領土完整的承諾,

還回顧2022年3月16日國際法院就根據《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提出的滅絕種族指控(烏克蘭訴俄羅斯聯邦)案發布的臨時措施命令,[1]

銘記在自由、平等、正義和尊重人權基礎上維護和加強國際和平的重要性,以及在不分政治、經濟和社會制度或發達程度情況下發展各國之間友好關係的重 要性,

表示嚴重關切俄羅斯聯邦侵略烏克蘭造成的生命損失、平民流離失所、基礎設施和自然資源破壞、公私財產損失和經濟災難,

回顧其2005年12月16日第60/147號決議,其附件中載有《嚴重違反國際人權法和嚴重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行為受害人獲得補救和賠償的權利基本原則和導則》,

1.重申對烏克蘭主權、獨立、統一和領土完整的承諾,要求俄羅斯聯邦立即停止對烏克蘭使用武力,並要求俄羅斯聯邦立即、徹底、無條件地將其所有軍事力量從烏克蘭國際公認邊界內領土及其領水撤出;

2.確認必須追究俄羅斯聯邦在烏克蘭境內或針對烏克蘭實施的任何違反國際法行為,包括其違反《聯合國憲章》實施侵略,以及任何違反國際人道法和國際人權法行為的責任,並確認俄羅斯聯邦必須承擔其所有國際不法行為的法律後果,包括對此類行為造成的傷害,包括任何損害,作出賠償;

3.又確認需要與烏克蘭合作,設立一個國際機制,以便就俄羅斯聯邦在烏克蘭境內或針對烏克蘭實施國際不法行為所造成的損害、損失或傷害進行賠償;

4.建議會員國與烏克蘭合作,建立一個國際損失登記冊,便於以文件形式記載俄羅斯聯邦在烏克蘭境內或針對烏克蘭所實施國際不法行為對所有相關自然人和法人以及烏克蘭國家造成的損害、損失或傷害的證據和索賠資料,並促進和協調證據收集;

5.決定大會第十一屆緊急特別會議暫時休會,並授權大會主席應會員國的要求復會。

2022年11月14日
第15次全體會議



  1. 見《大會正式記錄,第七十七屆會議,補編第4號》(A/77/4),第189-197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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