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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關於2022年中央決算草案審查結果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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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關於2022年中央決算草案審查結果的報告
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史耀斌
2023年6月26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
發布機關: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3年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2023年/第五號
——2023年6月26日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關於2022年中央決算草案審查結果的報告
——2023年6月26日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
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史耀斌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了財政部受國務院委託作的《關於2022年中央決算的報告》和審計署受國務院委託作的《關於2022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並結合審計工作報告,對2022年中央決算草案進行初步審查,提出了關於中央決算草案的初步審查意見。財政部對財政經濟委員會初步審查意見進行了研究反饋,初步審查意見和反饋的處理情況報告已印發會議。現將審查結果報告如下。

2022年中央決算草案反映,一是中央一般公共決算收入94887億元,為預算的100%,比上年增長3.8%,加上從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中央政府性基金預算、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12665億元,收入總量為107552億元;中央一般公共決算支出132513億元,完成預算的98.9%,增長13.1%,加上補充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向中央政府性基金預算調出資金1539億元,支出總量為134052億元;收支總量相抵,中央財政赤字26500億元,與預算持平。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96942億元,完成預算的98.9%,增長16.9%,其中,一般性轉移支付80811億元,完成預算的98.4%,增長7.1%;專項轉移支付7597億元,完成預算的96.9%,增長1.5%。2022年末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餘額為2556億元。二是中央政府性基金決算收入4124億元,為預算的97.8%,增長3%,加上結轉收入、調入資金以及特定國有金融機構和專營機構上繳利潤,收入總量為22729億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決算支出6330億元,完成預算的78.4%,增長60.7%,調入中央一般公共預算9000億元,結轉下年繼續使用7393億元。三是中央國有資本經營決算收入2343億元,為預算的103.3%,增長17.2%,加上結轉收入,收入總量為2699億元;中央國有資本經營決算支出1710億元,完成預算的99.2%,增長60.6%。調入中央一般公共預算900億元,結轉下年支出89億元。四是中央社會保險基金決算收入350億元,為預算的82%,下降60.7%;中央社會保險基金決算支出373億元,完成預算的75%,下降58.2%;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地方上繳2440億元,中央撥付2440億元;年末滾存結餘92億元。2022年末,中央財政國債餘額258692.76億元,地方政府一般債務餘額143961.67億元,專項債務餘額206691.24億元,均控制在全國人大批准的限額之內。

2022年中央決算草案與向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報告的中央預算執行情況相比:一般公共決算收入增加2.16億元、決算支出減少202.02億元,增收節支共計204.18億元,已補充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決算數均與執行數相同;社會保險基金決算收入減少26.61億元,決算支出增加9.33億元。

財政經濟委員會認為,2022年,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國務院及其財政等部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積極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有關決議要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全面落實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的要求,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主動構建新發展格局,着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統籌發展和安全,積極的財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準、可持續,實施大規模減稅退稅降費,進一步優化支出結構保障重點支出,大幅增加對地方轉移支付規模,為推動經濟社會平穩運行發揮了重要作用。審計署不斷增強服務黨和國家大局的主動性,立足經濟監督定位,依法對2022年度中央決算草案編制等中央財政管理、部門預算執行、重大項目和重點民生資金、國有資產管理等方面開展審計,發現相關領域問題和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並提出審計建議,對推動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健全完善財政預算制度發揮了重要作用。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國務院在今年年底前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財政經濟委員會認為,2022年中央決算情況總體是好的,符合預算法規定。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國務院提出的2022年中央決算草案,有關部門和地方要高度重視審計查出的問題和提出的建議,認真紮實做好整改工作。

財政經濟委員會認為,2022年中央決算和審計工作報告也反映出預算決算編制、預算執行和財政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問題。主要有:部分重點支出政策落實不夠到位,有的重點民生資金被截留騙取;部分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項目與支出責任劃分銜接不夠,有些轉移支付項目存在交叉重複;有的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未能體現中央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有的項目績效自評質量不高;部分地方財政收支矛盾突出,基層財政運行比較困難;一些地方市縣債務風險較高,新增隱性債務仍有發生;財經紀律執行不夠嚴格;四本預算之間有的資金調入調出和列報不夠規範,政府性基金預算、中央部門預算結轉資金較多。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全面貫徹實施監督法、預算法、加強中央預算審查監督決定和全國人大預算決議要求,進一步做好財政預算和審計監督工作,財政經濟委員會提出以下意見建議:

一、規範預算決算編報[編輯]

按照預算法關於四本預算的功能定位編報預算,嚴格控制各類預算之間資金的調入調出,規範資金列報和使用。編制部門預算時要充分考慮上年結轉結餘資金情況,預算執行中要加快結轉資金使用。嚴格按照全國人大批准的預算執行,涉及預算調整的要依法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查和批准。要積極回應代表和委員關切,研究在決算草案中增加地方政府一般債務和專項債務分地區情況表。研究建立稅式支出制度,規範稅收優惠行為。加強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建設,做好資產清查、會計核算和信息化建設等基礎性工作。

二、保障重大政策落地落實[編輯]

加大宏觀政策調控力度,加強各類政策協調配合,形成共促高質量發展合力。強化對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恢復和擴大內需、促進就業優先等重點領域的財稅政策措施支持和資金保障。提高轉移支付特別是中央基本建設支出預算提前下達地方的比例,推動資金及時使用。加大財會監督力度,強化對重大項目實施和重點民生資金使用情況的跟蹤督促,保障重大政策落實落地。

三、強化預算績效管理[編輯]

聚焦國家重大戰略任務保障和重大政策實施,開展重點績效評價。提高預算績效目標和指標設置的科學性、合理性,與國家戰略目標和中長期規劃相銜接、與部門主要職責和工作任務相匹配。拓寬績效管理範圍,推進部門整體支出和財政收入績效管理。提高績效評價質量,加大對自評結果的核查力度,引導和規範第三方機構參與預算績效管理,確保評價結果客觀、真實、公正。加強績效評價結果與完善政策、安排預算掛鉤機制建設。健全績效信息公開制度。

四、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編輯]

結合對經濟發展趨勢和地區財政收支狀況的跟蹤研判,科學確定我國中長期地方政府債務規模和分地區債務限額水平。指導地方紮實做好項目庫建設和前期準備工作,提升債券資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建立政府償債備付金制度,防範債務兌付風險。穩步推進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和法定債務合併監管。嚴禁通過新增隱性債務上新項目、鋪新攤子,對違法違規舉債融資行為要嚴肅問責。強化對地方融資平台公司的綜合治理,加快推進平台公司市場化轉型,嚴格規範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進一步加強市場化、法治化債務違約處置機制建設。推動地方政府按規定向同級人大報告政府債務情況。

五、推動解決基層財政困難[編輯]

進一步理順省以下政府間財政關係,使財力分布相對均衡、基層保障更加有力。加快推進地方稅體系建設,推進消費稅徵收環節後移並下劃地方改革。適應數字經濟快速發展需要,研究完善相關稅制,優化稅收征管機制。督促地方依法組織收入,提升財政收入質量。支持地方加快發展縣域經濟,培育壯大稅源財源,增強基層財政「造血」能力。優化均衡性轉移支付分配,加強專項轉移支付管理。中央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地方基本公共服務支出範圍和標準的審核把關,防止出現脫離地方實際的擴圍提標行為。堅決落實過緊日子的要求,嚴控一般性支出。

六、加大審計監督力度[編輯]

按照黨中央方針政策和部署要求,加大對重大投資項目、中央轉移支付、地方政府債務、重點民生資金等的審計力度。中央預算執行審計要充分揭示預算批覆、調整和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深入分析審計查出問題的原因,增強審計建議的針對性。做好審計整改「下半篇文章」,壓實整改主體責任。整改責任部門要加強管理,堵塞漏洞,健全整改長效機制,對違法違規問題嚴肅追責問責。加強審計成果的運用,做好審計結果公告工作。

以上報告,請審議。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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