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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科配州縣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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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科配州縣敕
作者:梁太祖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02

所在長吏,放雜差役,兩稅外不得妄有科配。自今後州縣府鎮,凡使命經過,若不執敕文券,並不得妄差人驢,及取索一物已上,又今歲秋田,皆期大稔,仰所在切加條流,本分納稅及加耗外,勿令更有科索。切戒所繇人,更不得於鄉村乞託擾人。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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