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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斷女樂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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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斷女樂敕
作者:蘇頲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254

敕:朕聞樂者起於心,心者動於物,物不正則不可為樂,樂不和則不能理人。況天生黎蒸,區別男女,外則導之以禮,中則由之以樂,苟或不臧,孰雲致禮?自有隋穨靡,庶政彫弊,徵聲遍於鄭衛,衒色矜於燕趙。廣場角牴,長袖從風,聚而觀之,浸以為俗:此所以戎王奪誌,夫子遂行也。朕方大變澆訛,用清淄蠹,眷茲女樂,事切驕淫,傷風害政,莫斯為甚,既違令式,尤宜禁斷。自今以後不得更然,仍令御史金吾,嚴加捉搦。如有犯者,先罪長官,務令杜絕,以稱朕意。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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