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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法修好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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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法修好條約
法蘭西帝國、琉球國
1855年11月24日

大咈哂國與大琉球國前請約章程未蒙允諾今暫且停止待後再議今大咈蘭哂國與大琉球國兩國大臣酌議合約章程在那覇地方官衙門

大咈哂國皇上欽使全權大臣兼理各國通商事務總領水師兵船提督軍門干爾杏會同

大琉球國王欽命中山府總理大臣尚景保布政大夫馬良才布政大夫翁德祐酌議合約章程各欵開列於後

一 嗣後凡咈哂人到琉球各處地方兩國民人均湏友誼和睦當思咈哂皇上民人更宜格外友睦凡咈哂人買食物等項或交地方官代買或與琉球民人自買琉球地方官不必設立法度禁其勿賣其價湏要公平交易湏與本國人無異

一 凡咈哂大臣與琉球大臣屢議買賃地屋船等琉球大臣固執不允今兩國大臣妥議准於借用如後咈哂人要用或地或屋或船即告知琉球地方官該地方官即去妥辦借與咈哂人需用如地屋船咈哂人不合該地方官可同咈哂人聽其順便擇換合意之處不諭暫住久用均聽其自便倘琉球官員不肯更換借地屋船等咈哂人勢必要琉球妥賃合意之處需用勿得推委其咈哂人存放煤炭之地屋要近泊村埠頭左右或借或賃與咈哂國如貯煤炭之地或造房屋數間或高或大保存煤炭亦聽其順便建造至咈哂人所住房屋地船琉球官均宜隨時護衛勿得欺凌

一 凡咈哂船進琉球各處之港口要用各色木料淡水等項其價公平不得高抬如用別樣物件在那覇地方官代買

一 凡咈哂船倘在琉球附近地方遭爛傷損等情該地方官速令軍民人等救護船上之人援救破船並駁運貨物該地方官宜設法安等居住候有咈哂船到送囘咈哂國該地方官所僱之人工食向船主取領

一 凡咈哂人到琉球各處地方遊行與人閒談常事地方官切勿禁止並立通事人暗地通知隨伴同行一切禁止或有咈哂人強買物件別有不法之徒地方官遣人報知船主聽其自行嚴責

一 凡咈哂人在泊村埋葬之墳地方官宜時常保護無得毀壊其墳

一 凡咈哂船駛到琉球想進那覇必湏備頂好快船一隻能識港口水道人一名速至口外以便引領進口船主給付工食洋銀五元後欲揚帆亦要引領出口不得阻止留難船主亦給付工食洋銀五元無得增減

一 凡咈哂船進琉球那覇港口如要用各色木料毎壹千觔給付參千六百文要用淡水毎壹千觔給付錢六百文係琉球地方官代買

一 凡咈哂兵船商船到琉球各處停泊遇有水手人等上岸散遊逃亡船主告知地方官該地方官實力査拿解送船主勿得隱匿倘有琉球人役負罪逃入咈哂人居住屋內或咈哂船內躱避地方官亦告知咈哂住屋之人或告船主査明罪由亦即拘送琉球地方官辦罪彼此不得庇匿

一 凡咈哂人倘有不法匪徒在琉球地方與琉球匪徒互相爭鬬毆傷致斃係琉球人由琉球官嚴拿審明照琉球國例治罪係咈哂人由咈哂船主拘拿審明照咈哂國例治罪倘船不在後來船主亦可代辦此事不得渾辦以傷和好

一 凡咈哂船到琉球或有遭危宜加意保護凡船中繩索物件所帶貨財行李衣服等項搬運上岸之時無論在何地方琉球官員宜飭差守護安排咈哂國與琉球國兩國民人俱永遠共相和睦勿傷和好

以上十一欸章程未曾妥議者尚多倘後琉球國與別國議通商貿易賣地留人等情未經此議分晰者均照別國議欸增加琉球官勿得妄言此欸無議

咸豐伍年乙卯十月十五日在那覇公館立尚景保馬良才翁德祐

兩國四位大臣面同親筆書名畫押蓋印各執一帋存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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