爝火錄/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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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編輯]

  江陰雲墟散人李本天根氏輯

  乙酉(一六四五)、大清順治二年(福王弘光元年)春正月乙酉朔

  福王在南京。

  日有蝕之。

  總督袁繼咸疏言:『元朔者,人臣拜手稱觴之日,陛下當臥薪嘗膽之時。乞痛念大恥未雪,以周宣之未央問夜為可法,以晚近長夜之飲、角牴之戲為可戒;省土木之工,節浮淫之費。誡諭臣工,後私鬥而急國讎。臣每嘆三十年來,徒以三案葛藤,血戰不已。若「要典」一書,已經先帝焚毀,何必復理其說?書苟未進,宜寢之;即已進,宜毀之。至王者代興,從古亦必多異同。平、勃迎立,漢文不聞窮治朱虛之過;房、杜決策,秦邸不聞力究魏徵之非。固其君豁達大度,亦其大臣公忠善謀,翊贊其美。請再下寬大之詔,解圜扉之囚,斷草野株連之案』。王降旨俞其言。而馬士英輩,方以「要典」排善類,力持之不毀也。

  初六日(庚寅)

  雷。中書舍人林翹疏言:『雷聲自北至西,占在趙、晉之野有兵。日在庚寅,主口角妖言』。

  加史可法太保兼太子少師建極殿大學士;可法辭太保。加馬士英少師兼太子太師中極殿大學士、王鐸少保兼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學士,予蔭。以士英掌文淵閣印,充首輔辦事。

  大清兵日南下,河上告警,史可法求援益切。

  可法疏云:『陳潛夫報:「清豫王自孟縣渡河,約五、六千騎;步卒尚在懷慶,欲往潼關,皆李際遇接引」。據此,則際遇附清確然矣。況攻邳之師未返□,豈一頃忘江南哉?請命高傑提兵二萬,與張縉彥直抵開、洛、虎牢;劉良佐貼防邳、宿。陳藎往調點兵五千,乞催令早到』。又奏:『清兵已入洛陽,河南撫按俱遁永、壽二州』。

  上林院監丞賀儒修疏論管紹寧貪髦陰奸;有旨:『不必苛求』。

  初八日(壬辰)

  立春,在流星入紫薇。

  起補楊兆升為給事中,袁弘勛、馮志京、張茂梧為御史。

  蔭原任御史陸顯明一子入監;馬士英請追錄巡按貴州之功。

  授貢生韓詩職方主事。

  史可法疏薦劉湘客贊畫軍務。

  鄭彩請全撥蘇州關稅作軍餉;有旨:『許其半』。

  升鍾斗為太常寺少卿添注。

  迎神祖御容入宮。

  召前都察院左都御史唐世濟以原官管右都御史事(世濟,烏程人,與溫體仁同鄉同譜;官左都御史。薦「逆案」霍維華,上震怒,下之獄;維華服毒死)。

  初九日(癸巳)

  大雨,震電。

  命河南巡撫越其傑、巡按凌駉防守虎牢,黃得功、劉良佐率兵守邳、徐。

  高傑提兵抵開、洛,進據虎牢。

  靖江王亨嘉表賀;因奏金、永、連三州皆為土賊所據,撫按匿不以聞。

  忻城伯趙之龍疏言章服違制;有旨:『武臣自公侯伯以下,非賜肩興,並遵制騎馬;坐蟒、鬥牛非奉使,麒麟、白澤非勳爵,俱不許僭用』。

  給事中吳希哲疏言:『都城五方雜處,假冒宗戚、奸偽勛弁,橫行不道;虐民厲商,莫此為甚』!有旨:『嚴緝』。

  授林翹都督,給予誥命。翹以星術遇馬士英,初授中書;未半年,躐躋一品武銜,蟒玉趨事。

  督師王應熊奏上方略:請敕川陝、湖貴兩督師、鄖陽、湖廣、貴州、雲南四巡撫出師合討;並劾四川巡撫馬乾淫掠不職。

  十一日(乙未)

  許定國紿殺興平伯高傑於睢州。傑抵歸德,總兵許定國方駐睢州,有言其送子渡河者。傑招定國來會,不應;復邀巡按陳潛夫同往睢州,定國始郊迎。其傑諷傑勿入城,傑心輕定國,不聽;遂入城。定國置酒享傑,傑飲酣,為定國刻行期,且微言及送子事;定國大疑。本無離睢意,傑固促之行。定國怒,夜伏兵傳報大呼,其傑等亟遁走;傑醉臥帳中未起,眾擁至定國所,殺之。先是,傑以定國將去睢,盡發兵戍開封,所留親卒數十人而已。定國偽恭順,多選妓侍傑,而以二妓偶一卒寢;卒盡醉,及聞炮欲起,為二妓所掣,不得脫,皆死。傑為人淫毒,揚民聞其死,皆相賀。然是行也,進取之志甚銳;故時有惜之者。

  高傑作賊時,曾劫許定國,殺其一家;惟定國走免。後定國為列將,秘而不宣,佯與交好,願以睢州讓之;傑不疑。定國殺傑,剖其心以祭先人。初,四鎮之開藩也,許定國上疏言:『黃得功、劉澤清、劉良佐皆起行伍,列土是矣。高傑,乃賊也;何故亦蒙五等之榮』?隨有人露之於傑,而定國正隸傑標下,乃佯投誠於傑,謂『此疏系人捏名巧施陷害,令主將殺定國耳。定國死,不知情也』。因齧臂為誓,傑意始解。後傑北征至歸德,貽定國千金、幣百匹,約與同事;定國請宴,傑從鐵騎五百自衛。定國置酒甚豐,鐵騎皆沉醉,不能持兵刃。定國預於居外積薪;四鼓,入殺傑,縱火盡焚諸鐵騎。總督張縉彥、監軍李升走免。

  九江守備陳公鑣,字培公,江陰人。幼失怙恃,與先高祖南橋公同里,又族甥也;憐其無依,養以為子。及壯,隸高傑帳前為親兵。傑遇害之夜,公以齋期,定國特送公館於城外僧寺。從行者皆死,而公獨免。國初,余家遷無錫,公來歸入籍。順治八年中舉,為吾錫武科破天荒。十二年,登進士;終身齋素。先君子問之,為言身與高傑之難不死,奉齋之故也;故至今不茹葷酒。又問『定國用美人計殺傑,果然乎』?曰:『否。傑盡醉不能起,故被擒;實未嘗有妓也』。

  定國,太原人;初守河南。賊掩至,矢如雨;定國立敵樓以刀左右揮之,矢皆中斷,高與身等。笑向賊曰:『若乏乎?人障一板來,受洒家箭』!賊夾板至,定國射以鐵箭,枝皆貫入於板,殺賊無算;賊始遁(一作枝貫入於板,賊遂遁)。

  定國嘗與眾年少者飲,眾請觀其神勇;即躍起懸身,手攀緣檐椽,左右換手,走長檐殆遍,而顏色自若。

  北鎮撫司掌刑指麾僉事許世蕃奏:『為捉獲妖僧大悲,奉旨嚴刑密審,隨將大悲、月光隔別研審。據大悲口供:「年三十五歲,系徽州府休寧縣商山永樂村人。父名朱世傑,會看地理。母吳氏,生悲即故。三歲,父亦故。十五歲,到蘇州楓橋永明庵拜僧環寧為師」。又說:「崇禎十二年,先帝封悲為齊王。十五年六月,到鎮江銀山甘露寺,與桂王相會。胡都院留悲在衙,不住;又回蘇川齊門北禪寺住。十七年二月,又至瓜洲。四月初八日,過江,見潞王在館驛亭。隨王舡由丹陽至無錫,見王好施齊僧。至海會庵,有李承奉來叩頭,悲直受;潞王來拜,是悲長輩,下位迎接。王說悲無道學,即去。後王又與悲披紅,認為一家;李承奉陪坐。五月初五日,在放生池相別,同蘇州。李又請悲上南京,不赴。往慈谿天童寺,削髮修行。六月,本地道府官不容,逐去。七月,至杭州,潞王差兵來接,不赴。八月,至常熟北門住。十月初三日,到南京往報恩寺。十五日,本寺僧官不容,逐去。十一月二十日,潛琉璃窯芙蓉庵。十二月十一日,到清江灣;有空舡,悲即貼「活佛潞王欽差皇帝」封皮為號。十二日晚,遇今在官僧月光,在張道人家同吃齋住夜。十三日,被蔡都督拿住。當日,眾都督十二、三人親驗過大悲自造履歷一本、黃紙冤單一張,內開十五款,詳細盡在簿上」。又據月光口供:「年四十一歲,系湖廣咸寧縣人。自幼出家,住南石城門外團瓢內。五年,慕化齋僧。十月十二日,在桃永張道人家偶見今在官僧大悲寒苦,隨令同齋,實不知其何許人」。臣等遂移文戎政衙門關取大悲履歷、冤單九件,到司開看。自稱「聖僧大悲和尚為天下第一,至三十歲即成活佛」。又有「封為齊王」等語,又有「欺佛泄露天機十五款大罪」等語。其為妖僧無疑。但前供「與潞王拜見,李承奉叫悲上南京」。又奉有「嚴刑密審具奏」之旨,事關重大。又夾審大悲誰寫匿名文帖,悲供:「文帖,悲實不知」。行敲,悲供:「潞王施恩於百姓,人人服他;又齋僧好道。該與他正位,封為潞王。故悲於六月間有戶部申紹芳議保潞王」等語。行拶,又供:「十一月二十日,聞有錢謙益在聖廟內議保潞王等情。悲止知錢、申兩家名字,余皆不知」。問「議保如何行事」?悲供:「在京各官與潞相為者少,權柄在馬閣老手,眾人都不敢行」。又問「與潞府相為各官為誰」?悲供:「止聞人說,不知姓名」。隨又夾審月光,月光供:「與大悲同齋一宿,此外實不知情」。令與大悲對質,亦供月光實不知情。據此,該臣看得妖僧大悲自幼投師,屢被斥逐,其品行劣甚矣。後值潞藩好佛,渴欲求見,便自嬌枉;迨李承奉之叩首、潞王之披紅,愈起妄想,稱佛稱王,擅用標封、敢造簿帖,似非風顛之所能為者。據其供稱,實是招搖;或為目前之報答、或為日後之居功,俱未可知。然而潞王未必知也。妖言惑眾,律應大辟;大悲固不能辭矣。至其所供兩臣,事關重大;語涉風聞,未有確據,臣等何敢輕擬?伏乞敕下法司,速行議罪正法,以明妖說、以杜亂源。至月光雖不知情,但同宿不首,難免池殃。臣更有請者:臣等身受國恩,頗知忠義;一片赤衷,弗能默然。乾坤何時也?輦轂何地?忍容此妖僧起釁?況民愚兵悍,易於煽亂。尤望皇上嚴整緝訪之令,密為慎重之舉。倘妖僧所聞不虛,關乎國運豈渺小哉!臣等誓不與共戴天矣』!有旨:『這妖僧大悲言語閃爍,着法司會同府部科道官審明察奪』。

  解學龍再上從逆諸臣罪案,兼請停刑;允之。學龍奉詔,擬周鍾、光時亨等各加一等;潘同春諸人皆候補小臣,受偽無據,仍執前律。當是時,馬、阮必欲殺周鍾;學龍欲緩其死,謀之次輔王鐸,乘士英注籍上之,且請停刑。鐸即擬旨,褒其「詳慎平允」。士英聞之大怒,然時已無及。

  十二日(丙申)

  高傑部將攻睢州,旁近二百里,老弱無孑遺。許定國大懼,奔考城;尋降於大清。

  御史劉光斗疏請鑑別大臣;有旨:『衰頹庸鈍者,自行引退』。

  起郭如闇為給事中、周昌晉為御史。

  起虞大復為浙江台州兵備副使。

  贈故輔李標少傳。

  奪四川巡撫馬乾職,提訊。

  蔭方孝孺系孫某五經博士。

  十三日(丁酉)

  禮部尚書錢謙益、戶部右侍郎甲紹芳各疏辨大悲、月光等事;俱奉俞旨。

  時當燈夕,帝躬自張燈。太監韓贊周曰:「天下事正難措手,臥薪嘗膽,猶恐不勝;乃躬此瑣屑事乎』!帝曰:『天下事有老馬在,汝不必多言』!史臣曰:時中原郡縣盡失,諸鎮權謀無統;左良玉擁兵上流,跋扈有異志。而馬士英貪鄙無遠略,獨握大柄;內倚中官田成輩,外結勛臣劉孔昭、朱國弼、柳祚昌、鎮將劉澤清、劉良佐,而一聽阮大鋮計,盡起「逆案」中楊維垣、虞廷陛、郭如闇、周昌晉、虞大復、徐復陽、陳以瑞、吳孔嘉,其死者悉舉贈恤,而與張捷、唐世濟等比。若張孫振、袁弘勛、劉光斗,皆得罪先朝,復置言路為爪牙:朝政濁亂,賄賂公行。四方警報狎至,士英身掌中樞,一無籌劃;日以籌正人、引凶黨為務。大僚降賊者賄至,輒復其官;諸白丁隸役輸重賂,立躋大帥。都人為語曰:「職方賤如狗,都督滿街走」。刑賞倒亂,以迄於亡。

  時人語曰:『金刀(劉孔昭)莫試割,長弓(張捷)早上弦;求田(田成)方得祿,買馬(馬士英)即為官』。

  南京童謠云:『一匹馬,走天下;騎馬誰?大耳兒』。又一對聯云:『闖賊無門,匹馬橫行天下;元兇有耳,一兀坐擾中元』。

  禁宗室不得入京。

  起升鄒之驎為應天府丞、馬思理左通政添注、張時暢尚寶司丞。

  十六日(庚子)

  府部等官俱集中府會審大悲。提到不跪,四人扼之使跪;口供同前。一夾三十扛,惟念「觀音、韋■〈馬犬〉」數聲。審畢,隨收監。法司擬大悲妖言律,決不待時;月光杖責釋放。奉旨:『依擬』。

  阮大鋮與張孫振謀誅東林及素所不合者,令大悲引諸臣擁立潞王,可一網盡也。因造十八羅漢、五十三參之目,書史可法、高弘圖、姜曰廣、吳甡等名,納大悲袖中;海內人望,無不備列。錢謙益先已上疏頌士英、且為大鋮訟冤修好矣,大鋮恨不釋,亦列焉。將窮治其事,獄詞詭秘,朝士皆自危;而士英不欲興大獄,乃第當大悲妖言律斬而止。

  是時,阮大鋮輩日夜為羅織之謀;大悲事起,正中其機。招內所供「議保潞王」及看語「或為目前之報答、或為日後之居功」,「又倘妖僧所聞不虛,關乎國運」及「不共戴天」等語,其包藏禍心,不可窺測。況大鋮及李沾、楊維垣、袁弘勛等朋比密謀,捏造十八羅漢、五十三參、七十二菩薩等名,編粘街衢,以聳動朝端。原旨所有雲「被擒之日,即有匿名之帖、與相照應」;蓋即指此也。幸會審日經無扳招,其謀始沮。

  十八羅漢,則指史可法、高弘圖、姜曰廣、吳甡、張慎言、徐石麒、鄭三俊、黃道周、解學龍、呂大器、練國事、路振飛、袁繼咸、易應昌、徐汧、金光宸、郭維經、侯峒曾;五十三參,則指許譽卿、詹兆恆、姚思孝、華允誠、葉廷秀、章正宸、王重、熊維典、陳子龍、熊汝霖、游有倫、成勇、黃澍等;七十二菩薩,則指王志道、劉同升、趙士春、姜采、金聲、沈正宗、張采、熊開元、張有譽、馬嘉植、沈宸荃、喬可聘、郭貞一、劉宗周、吳嘉允、黃端伯、祁彪佳、張國維、何剛、錢柟、王孫蕃等:凡海內人望,搜羅無遺。

  張孫振具疏,特糾中書文震亨,直欲以之為汪文言矣。繕寫竟,呈馬士英;士英謫官時,與震亨曾以詩文往來,遂力止之。文即休致歸里。

  「五小史」云:大悲非真大悲,乃吳僧大悲之行童,從大悲往來錢謙益、申紹芳家者。故質對時,但知有牧齋、青門而已。

  侯方域與阮大鋮書云:『執事忮機一動,常伏草莽則已;萬一得志,必至殺盡天下正人君子,以酬其宿所不快』。至是,其言果驗。

  傳內豎五十三人進宮演劇。

  帝飲酒,醉後淫死童女二人,抬出北安門。嗣後屢屢有之,亦不復抬出矣。

  原任漕運總督路振飛,自明守淮之功;有旨:『切責』。

  起升原任庶吉士陳於鼎為詹事府正詹事,掌翰林院事。於鼎,宜興人,戊辰進士。父一□、兄於泰,暴橫里中,民不堪其毒;癸酉民變,首遭焚掠。撫按疏聞,亂民正法,於鼎、於泰削籍為民;時於鼎尚未散館。至是,起擢掌院。

  松江知府陳亨為蘇松督糧道副使。

  升唐良愨徽寧兵備。

  主事李爾育奉旨宣諭劉洪起、李際遇;遇張縉彥於睢陽,不見二人而還。

  以御史彭遇颽巡按浙江。

  十九日(癸卯)

  以吏部左侍郎蔡奕琛兼東閣大學士。入閣辦事。

  蔭故登萊巡撫陳印元一子入監。印元,由布政使升巡撫,以布政事被劾去任。僑寓南京,與馬士英善,故蔭。

  贈故參政楊師孔禮部右侍郎。師孔,與陳堯言皆曾侍福恭。師孔系馬士英姻戚,得贈;堯言無援,部寢其奏。

  工科給事中李清為祖李思誠辨冤(思誠由翰林例轉福建副使,與呂純如比而媚稅監高寀。逆賢用事,仍復原官,歷升禮部尚書。頌美逆賢,有「純忠體國,大業匡時」等語;故入「逆案」)。

  按「酌中志」云:河南右布政使仰志完輦三千金饋崔呈秀,謀升京卿,為邏卒所獲。思誠寓,呈秀比鄰;乃卸罪於思誠,因革職為民。原其事,各有由也。李清欲辨三千金之誣則可,欲辨入「逆案」之冤則不可。「純忠體國,大業匡時」是何等語?尚以為不當入「逆案」耶?

  二十日(甲辰)

  命刪定「三朝要典」。

  袁弘勛請追究三案諸臣得罪孝寧太后者,又請追論焚「要典」諸臣罪。袁繼咸因奏:『「要典」不必重陳』。馬士英票旨:『皇祖妣、皇考無妄之誣,豈可不雪?事關青史,非存宿憾,群臣當體朕意』!左良玉亦奏:『「要典」治亂所關,勿聽邪言,致興大獄』。士英票旨:『此系朕家事,不必疑揣』。而吳孔(?)又奏:『「三朝要典」須備列當日奏議,以存其實』。允之,遂有是命。

  詔諭太監田成責成嘉興、杭州二府遴選淑女。自田成入浙,民間嫁要幾盡,久未有人。故有是諭。

  召內豎進宮演劇。

  周府遂平王紹鯤請往河南招集義勇,不許。

  制丹陽陸路視良鄉例給郵符。

  遷桂林推官吳鍾巒為禮部主事(鍾巒,字巒稚,武進人;崇禎七年進士)。

  真人張應京入朝。

  升郎中陸明鐸雲南提學、黎永慶貴州提學。

  少詹事吳偉業給假回籍。

  二十一日(乙巳)

  朱國弼、張孫振劾解學龍。阮大鋮暨其黨張捷、楊維垣聲欲劾學龍,學龍乃引疾;國弼、孫振等力詆之。

  張孫振疏言:『從逆一案,明諭法宜從重。大司寇操此三尺,推諉半年,人人出脫。北來諸人,乃賊棄之而來、非棄賊而來也;學龍恣意舞文。乞敕公鞫』。朱國弼等亦合疏糾參刑官賣法不公。

  按從逆一案,學龍曾無以自解。孫振、國弼,其人雖邪、其言則正,不可以人廢言也。

  原任太平推官胡爾愷疏辨南闈關節事;有旨:『壬午南闈,關節濫行;縉紳子弟,幾於半榜。公議沸騰,何止周有儒一人。胡爾愷已經簿處,姑不究』。

  雪原任蘇州府推官周之夔罪,授給事中。之夔在任,日以爭軍儲事,與太倉張溥、張采迕;二張從一州起見、之夔從一府起見,眾為調停息事。既,之夔又揭二張及知州劉士斗總漕,總漕下其揭於府;眾論大嘩,謂已就調停而復出揭,陰險孰甚!之夔、士斗,皆同時罷去。至是,阮大鋮方修怨復社諸人;之夔以宿憾願效前驅,故雪。

  二十二日(丙午)

  總督袁繼咸請以陳麟、鄧林奇為總兵;阮大鋮索賄既足,始給敕印。

  南贛巡撫李永茂奏報寇擾汀州,命福建巡撫張肯堂會剿。是時,汀州賊閻王豬婆營盤據帘子洞,劫掠橫行;肯堂親征之。寧化知縣於華玉不得於鄉紳,願撫賊自效;既往,幾不免,遂許賊官與數百人偕來。肯堂給札,命華玉率之勤王;至浙東,各散去。華玉削髮為僧。

  吏科吳適疏言維新五事:『一曰信詔旨。朝廷之有絲綸,所以彰示臣民,俾知遵守。邇因事變錯出,前後懸殊。用人之途,始盛而繼以雜;誅逆之典,初嚴而終以寬。禁陳乞矣,而矜功訟冤者章日上;重爵賞矣,而請蔭乞封者望日奢。鎮帥屢責進取,而逡巡不前;軍需屢督轉輸,而庚癸如故。欲期畫一,宜重王言。今後凡奉明旨,務俾上作下應、內外盡遵,毋致游移。一曰核人材。人材為治道之所從出,將為其終,先謹其始。頃者,典籍無稽,錢神有徑。人思躍冶,初仕輒冀清華;官多借題,行間每多監紀。膻逐之謀愈巧,卸擔之術偏工;起廢而熏蕕並進,懸缺則暮夜是求:以至薦牘日廣,啟事日勤。今後求才務寬而用人務核,寧重嚴於始進,毋追恨於僨轅。一曰儲邊才。將帥之略,豈必盡出武途?如唐之節度,文武兼用而內外互遷,蓋儲之者素耳。請飭中外:蓬蓽之彥,非韜鈐之略勿講;辟舉之選,非軍旅之才勿登。技勇騎射,日日講求;共切同仇,以振積懦。一曰伸國法。陷北諸臣已有定案,但恐此輩輦金圖翻。既已寬其不死者,昭皇上之浩蕩;尤當絕其覬用者,明臣子之大防。一曰明言責。祖宗設立六垣與六部相表里,是故糾彈之外,復有抄參;補闕拾遺,務期殫慮。倘掖垣僅取充位而白簡止貴空懸,則發本章,一胥吏事;豈先王設官意哉?望陛下亟進讜言,見之施行;毋致批答徒勤而實效罔着,所裨非淺』。疏入,不省。

  升文士升雲南布政司、龐承寵湖廣布政司。

  升王慶錫、邢大忠、甘惟爃浙江、廣東、雲南按察司。

  奪解學龍職。學龍引疾之命未下,朱國弼、張孫振復攻之,遂削籍。

  二十七日(辛亥)

  加監軍侍讀衛胤文兵部右侍郎,總督興平標下兵馬鎮將,經略開、歸防剿軍務。胤文窺馬士英指,論史可法督師為贅。士英即擢胤文總督傑營將士,以分其權;而可法益不得展布矣。

  史可法求退;疏言:『衛胤文「一事權」之揭,謂臣為贅疣,欲召臣還朝。夫臣討賊未效,妄冀入直辦事;雖至愚,計不出此。遭君父之變,膺簡命之隆,千難萬苦,臣惟自甘』。旨慰勉之。

  命中書舍人戚勛督餉福建(勛,字伯屏,江陰人)。

  遷楊文驄兵備副使,分巡常、鎮二府,監鄭鴻逵、鄭彩軍。

  御史黃耳鼎疏劾『解學龍執法大臣,受賄庇逆;如光時亨、項煜、周鍾、陳名夏、方允昌議贖議鍰,豈古者三宥八議之道進於此者!張縉彥俯首賊庭,延喘偷生,皇上重以節鉞,優遊數月,不能恢復寸土;高傑之變,單騎逃避。乞付法司,治以棄地誤國之罪』。有旨:『不必苛求』。

  升田有年貴州驛傳道副使。

  二月甲寅朔

  蔭故大學士朱國祚一子入監。

  贈原任祭酒許士章正詹事,蔭一子入監。

  太監孫萬賢奏:兩浙巡鹽李挺欠課二十六萬兩。

  御史黃耳鼎疏薦原任巡撫李喬等。

  起升葉紹顒為太僕寺少卿、吳本泰為尚寶司丞,俱添注。

  衛胤文疏言:『柘城金高自築土城、團練義勇,不受偽爵;乞授副總兵職銜』。

  諭:『總兵牟文綬久住江上,大肆騷擾;戶部所欠之餉,何不速發?坐視流毒!着即將鹽課抵補,催兵速行』。

  欽天監監正楊邦慶奏:『近來日月色甚赤』。帝問:『是何分野?何無占候?其訪精明星術者舉用』。

  升阮大鋮為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協理部事,仍管巡閱江防軍務。大鋮雖長兵部、職巡江,顧一切軍事不問。引所善蔡奕琛、唐世濟、張孫振、袁弘勛等布列要律,以撓六部權;任劉應賓為文選,濁亂銓政。

  初三日(丙辰)

  以王驥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湖廣。時高斗樞在鄖,道路不通,乃改用驥。

  戶科熊維典疏:『三年內,蘇松逋欠三百三十一萬八千五百兩,皆屬應徵;又已征未解九十五萬六千有奇』。又疏:『正項錢糧輒借支,贖鍰侵挪弊藪(?);至批纔下而提差已至。撫按身先不法,何以剔蠹厘奸』?

  加都督趙民懷太子太保,蔭一子錦衣衛百戶世襲。

  改陳監吏部左侍郎。

  起升王志道吏部右侍郎、李長春太僕少卿、錢繼登光祿寺少卿、周瑞豹尚寶司少卿,俱添注。

  贈故侍郎張守道工部尚書、馮任右都御史南京太僕寺卿、丘禾嘉右副都御史,各蔭一子入監(禾嘉與馬士英同鄉,故獲贈蔭;守道、任,俱以賄得)。

  諭部院:『捐助原聽民樂輸、抄沒乃朝廷偶行,豈刁民獻媚報仇之事!宗藩、勛戚、武臣,須敬禮士大夫,與士大夫相安;不得聽奸人撥置,非法罔利』!

  初五日(壬午)

  升高倬刑部尚書。

  升吏部余揚為廣東水利道右參議。

  再舉考選,阮大鋮擢私人林有本、王錫袞等二十餘人為給事、御史。

  林有本、沈應昌、張利民、韓接祖、徐方來、莊則敬、蔣鳴玉、錢源俱給事中,王錫袞、夏繼虞、王大捷、畢十臣、張兆熊、郭貞一、郝錦、吳春枝、王懩俱御史。

  按祿豐王錫袞,天啟二年進士;祟禎中,官吏部侍郎掌部事,直講筵。十六年,憂歸。隆武、永曆時,俱以禮部尚書東閣大學士召,不至;卒死於沙定洲之亂。此錫袞,蓋別是一人也。

  陳洪範請加恩使北勞臣;兵科戴英疏言:『洪範奉使無功,正使左懋第身陷異□而下役群聚追爵,使北朝聞之,哄然竊笑也』。

  闖賊李自成四攻鄖陽,守將王光恩御卻之。先是,光恩守鄖陽。闖賊兵分掠承德諸郡,遂圍鄖陽;光恩與巡撫徐啟元、守道高斗樞御之,固守不下。其再攻也,光恩築砦於隘口,賊營於砦下,伐木積於光恩砦;光恩縱火焚之,賊不得近。賊用炮攻砦,砦裂;光恩以泥板塗護之,且守且築。夜縋壯士砍其營,賊驚而退。其三攻也,賊以大舟載火炮溯洄而上,旌旗相望二百餘里;光恩設水砦於漢口最深處,而以輕舟往來截殺,復以舟載硝黃、油葦,因風縱火,順流入賊營,賊舟遇火皆燃,棄舟奪路而走。光恩令副將循江鼓譟,賊盡排擠入江,江水為赤。至是四攻矣,賊眾二十萬水陸並進。光恩遣別將御之於江渚,自率輕騎營於郭外,分布步卒,伏榛莽間。賊至,路險不得馳突,而步卒出沒入神。薄暮收兵,縛荻於樹,舉火參差上下。光恩親率死士,短刀直衝賊壘;伏兵四下,喊聲震天,賊眾大潰。光恩乃循江而回,搗賊水營。光恩遏其前、遣別將乘其後,賊棄舟從北岸走,光恩盡得其精騎飛艦。賊自是,不敢復窺鄖陽。

  福王命御史黃耳鼎巡視上、下江。

  裁九江兵額餉六萬。阮大鋮與袁繼咸不協,因疏裁江楚兵餉;左良玉由此舉兵。

  吏科林有本疏訐雷演祚不忠,宜早付一決。

  起升來方煒、陳洪謐、熊化俱太僕寺少卿,水佳胤尚寶丞。

  十一日(甲子)

  諡思宗太子曰「獻愍」、定王曰「哀」、永王曰「悼」。

  給事中李清疏催定東宮、二王諡,並請易先帝廟號。署禮部尚書左侍郎管紹寧擬諡上,從之。

  張捷請蔭故侍郎瞿景淳。

  太監高潛奏請佃丹陽練湖,歲可得五萬金;又請於浦口建墩台。

  劉孔昭請存問於仕廉。

  給事中戴英疏訟輔臣薛國觀冤,並株累葉有聲、林棟諸人;下部議覆。

  馬士英奏請加楊御藩左都督,加馬進忠、王允成並太子太保。

  陳洪範塘報:『北朝於正月初六日調登萊、天津舡,沿海巡邏。平度州土賊作亂,燒萊州西關,北兵往剿,不服。有號許王者,統兵萬,屯青州』。

  兵部尚書練國事致仕,卒。

  陳子龍以時事不可為,乞終養去。

  升葛寅為大理寺卿、劉應賓為太常寺卿、李清為大理寺卿添注。

  十二日(乙丑)

  史可法請用高傑部將李本身為提督,不許。可法聞傑被殺,部下兵大亂,互為雄長;流涕頓足歡曰:『中原不可為也矣』!遂馳至徐州,以總兵李本身傑甥,用為提督,代統其兵;諸將各分地。又立傑子元爵為世子,請恤於朝:其軍乃定。

  史可法請設左提督,以李本身充之。有旨:『興平有子,朕豈忍以其汛地、兵馬遽授他人?已着伊妻統轄、衛胤文料理;何必又立提督』。

  高傑妻邢氏率子元爵請恤;有旨:『所部將士,仍聽邢氏子元爵統鎮。元爵世襲伯爵,蔭一子錦衣衛百戶』。

  十三日(丙寅)

  升陳瑞大理寺副。

  浙江巡按彭遇颽以貪殘激變,賴錢塘知縣顧咸建調護,事寧而民免株連。

  遇颽才抵任,即移家居之;縱奴強掠市錢,居民罷市。巡撫張秉貞以聞;馬士英以遇颽有邊才,改調淮揚,而調淮揚巡撫何綸於浙江。

  蔭杜鏘太倉衛百戶。

  賜正法太監劉元斌、王裕民祭祭,各蔭弟侄錦衣衛指揮。

  文秉曰:『元斌不戢軍士,縱賊殃民;先帝誅之,並及裕民。此而予恤,是直以先帝為失刑,有懟其君父之心矣』。

  督餉侍郎申紹芳疏言:『兩淮運使解銀萬兩為鄭彩截留,乞敕禁止』。

  諭:『刑部朱一馮身為大臣,多藏貲鏹,致□追比,大喪縉紳之體。其入官七萬外,田宅所直幾何?九千六百畝之外,有無餘產?着撫按察明』。

  十四日(丁卯)

  禮部尚書顧錫疇免。張孫振力頌溫體仁功,請復故諡;詆錫疇持論偏頗,居官狼藉。遂勒致仕。旨云:『顧錫疇着致仕,溫體仁吏部確議』。

  兵部右侍郎徐人龍罷。

  史可法還揚州。

  蔭故大學士丁紹軾一子入監(紹軾,於逆賢時與黃立極、碼銓同日爰立,卒於官)。

  特授徐復陽為御史。

  諭吏部:『吏貪民困,全由撫按貪婪。廣西撫按林贄、李仲熊互詰,事情延擱已久,虛實應與立剖;何必復行外勘,以滋延卸』!

  例升御史沈宸銓(一作荃)蘇州兵備僉事、高允滋江西湖西道僉事。

  赦遣戍李成祚還京。成祚,豐城侯李彬八世孫,萬曆三十年襲封。天啟時,請加魏忠賢九錫;祟禎初,論斬改戍。至是,禮部尚書錢謙益請雪,帝赦之。

  十五日(戊辰)

  黃得功、劉良佐、劉澤清聞李本身將高傑軍,連章劾可法。

  三鎮合疏:『高傑從無寸功,驕橫淫殺,上天默除大患。史可法欲其子承襲,又欲令李本身為提督,是何肺腸?倘誤聽之,臣等不能相安矣』!有旨:『諭史可法:卿已歸揚,解諭黃得功等各歸汛地,何必與寡婦孤兒爭構?河上防禦,責成王永吉、衛胤文料理』。

  黃得功引兵趨揚州,遣盧九德諭止之。高傑死,得功還儀真;傑家並將士妻子尚在揚州,得功謀襲之,城中大懼。朝廷急遣九德諭止,史可法亦遣同知曲從直等解之;得功引兵去。

  得功復爭揚州,欲盡殺傑妻子以復前仇;可法急遣曲從直解之。馬士英奏聞;降諭:『大臣先國事而後私恨。得功若向揚州,致高營兵將棄汛東顧,設敵乘隙渡河,罪將誰任?着諸藩各恪守臣節,不得任意』!

  帝始御經筵。

  起升吳光義戶部右侍郎。

  馬士英薦補(一作奏補)唐允申中書。

  二十日(癸酉)

  撤高傑兵回,命劉良佐防歸德、高起潛駐揚州。

  升關守箴廣西布政使、陸懷玉福建按察司、顧元鏡廣東……。

  張縉彥塘〔報〕:『北兵敗於陝州,許定國還劉家城』。

  進蔡奕琛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

  給事中王世鑅疏言:『守令失職,賦額不清,私加火耗;虐民太甚』!

  改嶺西道孫時偉浙江副使、驛傳道曹煒江西副使,升宮繼蘭廣東副使、李向中浙江嘉湖兵備僉事。

  左僉都御史郭維經罷。隆平侯張拱日劾維經迎恭王御容,維經託疾不欲觀盛典。保國公朱國弼復言:『維經署大理寺,刑部以偽防禦使武愫案會題,維經以未經覆讞駁之。愫已受偽命,何矜何疑?執法之官,甘心庇逆,乞重懲』!下部院勘議,令回籍。

  維經,江右人,群小指為南昌私黨。及其歸也,阮大鋮密遣盜擊之江中。

  二十二日(乙亥)

  追封王弟由句為潁王,諡曰「沖」。

  封慈爚崇王,命暫駐台州(慈爚,由樻次子,英宗九世孫)。

  諭阮大鋮:『江上奸人出沒、亂兵縱橫,以致商旅梗塞;不可不嚴備』。

  給事中楊兆升疏言:『江南有司既征本色在倉,不肯還民;又征漕折』。

  升姚思孝、沈胤培大理寺少卿,張希夏太常寺少卿。

  點差雲南貴州考試官徐復儀、林志遠等。

  贈馮恆登太僕寺少卿、鄒逢吉太僕寺丞。

  胡世宗自稱越國公八世孫,求附勛衛。

  御史鄭瑜疏糾朱大典前任漕撫,侵贓百萬;有旨:『朱大典創立軍營,所養士馬,豈容枵腹?歲餉幾何,不必妄計』。

  行人朱統■〈金類〉訐奏御史周燦;有旨:『不究』。

  贈鄭逢蘭太僕寺卿(逢蘭,以被賊追銀夾死者)。

  出御史陳丹衷為長沙知府。周鑣獄急,屬丹衷求解於馬士英,為緝事者所獲;因出之。

  二十三日(丙子)

  改上思宗廟號曰「毅宗」。

  禮部管紹寧擬上,從之。

  贈死事武臣沈壽崇、知府王行儉、知縣李胤在等官蔭。

  崇禎十四年,闖賊犯承天,壽崇時為都司,留守顯陵,以忤宗室削職;而代者以賊故,不至。壽崇謂知府曰:『吾留守職司寢園,守城非死事也』。整冠服,率所部至顯陵。賊分兵先犯顯陵,所部逸去,壽崇罵賊死之。

  雪劉榮嗣罪。榮嗣,於崇禎六年總督河道時運河潰淤,其門下士創挽黃河之議,自宿遷至徐州別鑿新河;績用弗成,耗費金錢無算。八年,與中河郎中胡璉同逮;榮嗣斃於獄,璉伏法。

  按胡璉既正法矣,榮嗣尚可雪乎?若以事屬郎官,與總河者無預;假使河功告成,論功行賞,將盡歸於郎官而總河不預耶?

  升陸康稷文選司郎中、葛含馨考功司郎中、武清稽勛司主事。

  蘇松巡按周元泰疏言:『楊汝成、宋之繩、楊枝起、翁元益、曹溶、朱積既受偽官,豈容幸漏?乞敕法司提問』!

  二十四日(丁丑)

  袁弘勛疏攻袁繼咸。弘勛初以贓遣戍,赦還;橫於鄉,為張若麒所劾,再遣戍。至是,復官御史,益咆烋。上疏論「三案」,追罪王之寀、孫慎行、楊漣、左光斗及鄭三俊、吳甡等;而末言繼咸倒身怙逆,罪甚無將,與案內諸奸並究。繼咸疏辨,報聞。

  葉士彥囑黃耳鼎劾袁繼咸,左良玉抗疏救之。時群小皆不喜繼咸,汰其軍餉六萬,軍中有怨言。繼咸疏爭不得,力求罷;又不許。繼咸以江上兵寡,而鄭鴻逵戰艦又不來,議更造;檄九江僉事葉士彥於江流截買材木;士彥家蕪湖,與諸商昵,封還其檄。繼咸恥令不行,疏劾士彥;士彥囑同年御史黃耳鼎亦劾繼咸。且繼咸有心腹將校勸左良玉立他宗,良玉不從;蓋欲離兩人交也。良玉初不拜監國詔,聞之益疑懼,乃抗疏辨明與繼咸無隙。耳鼎受指使而言,且言「要典」宜再焚。江東人由是交口言繼咸與良玉倡和,脅制朝廷。群小銜繼咸不已,將召入害之,推為刑部右侍郎;王曰:『彼地須繼咸,此地何須』!不允。復推為戶部右侍郎,亦不允。

  是時,奸黨構局,欲盡誅正人;日夜以擁立、顯懷二心並「三案」舊事激帝怒。帝曰:『此皆往事,不必更提』。以此得免大獄。

  察處御史盧萬爵希阮大鋮指,上疏痛詆周鑣,且遍詆東林,為己與阮大鋮、張孫振有擁戴功。

  太監高起潛疏請開納銀贖罪之例;有旨:『納銀免死,則富豪墨吏何所不至!

  流罪以下,或可議贖;該部酌議具覆』。

  止滇黔援兵。

  原任川湖雲貴總督李若星起兵勤王;詔諭止之:『如已到常德,即留兵隸何騰蛟』。

  和州戴重,字敬夫,以歲貢入京,廷試第一。馬士英惡其應制語直切時政,將中傷之。中允趙士春力為解釋,得免;授湖州府推官。士英索其澄泥硯,不與;購之五百金,亦不與。士英怒甚,改廉州;重亦不赴。

  安廬督糧程世昌疏言:『假弁王夢旭自稱藩府都司,搶掠民商,辱及關吏。又有銅陵盜魁大舡,牌額書「天子一家」』。

  馬士英請免朱一馮籍沒。

  二十五日(戊寅)

  大清兵攻潼關,闖賊李自成偽伯馬世耀以六十萬眾迎戰,敗死。潼關破,自成遂棄西安,由龍駒砦走武關入襄陽,復走武昌。大清兵兩道追躡,連■〈戚〉之鄧州、承天、德安。武昌富家池口、桑家口窮民追至賊老營,大破其軍者八。

  世耀戰死,自成欲返據延安。聞唐通從黃甫川西渡,谷英、李過俱潰逃。知西安不能守,命田見秀開府庫,任軍士分持去;倉廩則燒之。自成出東門至藍田,由商州龍駒寨走武關入襄陽,婦女細弱凍餓死於七盤坡者數萬。見秀奉自成命,盡爇宮室市里積聚;會其已去,見秀曰:『秦人飢,留此以活百姓』。止燒城東一樓,追及自成於商州。時宋企郊等皆道亡,牛金星亦從其子於襄陽。

  福三諭祭原任尚書張希武。

  太監田成選到淑女,命再選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