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認識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重要性和緊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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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認識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重要性和緊迫性
習近平
2018年2月28日於北京市
(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三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
在中共十九屆三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講話的一部分
深刻認識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重要性和緊迫性
習近平

總的看,改革開放以來,歷次機構改革都順應當時的需要,解決了一些突出問題,取得了積極成效。歷次改革的形式不同、任務不同、重點不同,都是根據當時的形勢任務作出的適當調整,有些部門機構也有過「反覆」,但並不是簡單的「 翻燒餅」,而是一種螺旋式上升。從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歷程可以看出,黨政機構屬於上層建築,必須適應經濟基礎的要求。經濟不斷發展,社會不斷進步,人民生活不斷改善,上層建築就要適應新的要求不斷進行改革。這是人類社會發展的一條普遍規律。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一個過程,不會一蹴而就, 也不會一勞永逸。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適應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要求,加強黨的領導,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領域,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為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提供了有力保障。我們出台的很多改革方案,如黨的領導體制改革、黨的紀律檢查制度改革、政治體制改革、法律制度改革、司法體制改革、社會治理體制改革等,都涉及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也需要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提供相應的組織支撐和保障。特別是我們對黨中央機構設置作了調整。比如,設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中央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健全巡視工作機構,實行派駐紀檢機構全覆蓋,撤銷中央外宣辦,等等。通過全面深化改革,我們已經在加強黨的領導、推進依法治國、理順政府與市場關係、健全國家治理體系、提高國家治理能力等方面及若干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重大進展。

同時,我們也要看到,一些深層次體制難題還沒有解決;一些問題反映比較強烈、看得也比較清楚,但由於方方面面原因難以下決斷;還有一些問題,由於以往主要是調整政府機構,受改革範圍限制還沒有觸及。隨着全面深化改革不斷推進,各方面對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提出了不少意見和建議,對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呼聲很高。落實好黨的十九大戰略部署,也對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提出了更緊迫的要求。我國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國家,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我們黨的根本宗旨,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是我們的奮鬥目標,要根據實際需要,自覺進行機構調整和改革,以利於把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充分發揮出來。

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內容,是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任務,關係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局,關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對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重要性和緊迫性,對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的貫徹落實,都要放到新時代背景下、站在更高層次上來認識和把握。

第一,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加強黨的長期執政能力建設的必然要求。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 黨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黨的領導是我們的最大制度優勢。加強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這一要求不是空洞的、抽象的,要在各方面各環節落實和體現。要通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努力從機構職能上解決黨對一切工作領導的體制機制問題,解決黨長期執政條件下我國國家治理體系中黨政軍群的機構職能關係問題,為有效發揮中國共產黨領導這一最大制度優勢提供完善有力的體制機制保障、堅實的組織基礎和有效的工作體系,確保黨對國家和社會實施領導的制度得到加強和完善,更好擔負起進行偉大鬥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的重大職責。

第二,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必然要求。黨的十九大作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的戰略安排,到二O二O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到二0三五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到本世紀中葉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無論是實現哪個階段的目標,都需要形成科學高效的黨和國家管理體制。這次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處在一個重要時間節點上,必須回答建設一個什麼樣的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要求的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和怎樣建設這個機構職能體系。一方面,要立足當前、聚焦今後三年,針對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面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防風險,從黨和國家機構職能上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保障。另一方面,要放眼未來、着眼今後二十年、三十年,前瞻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需要構建什麼樣的組織架構和管理體制,從這次改革開始就要重視打基礎、立支柱、定架構,注重解決事關長遠的體制機制問題,為形成更加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創造有利條件。

第三,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更好適應我國發展新的歷史方位、推動解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必然要求。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對黨和國家工作提出了許多新要求,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也要順應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圍繞集中力量解決社會主要矛盾來謀劃。要通過這次改革,科學設置機構、合理配置職能、統籌使用編制、完善體制機制,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進步釋放市場和社會活力,集中各方面力量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日益增長的要求,更好推動人的全面發展、社會全面進步。

第四,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毛澤東同志指出:「誠然,生產力、實踐、經濟基礎,一般地表現為主要的決定的作用,誰不承認這一點,誰就不是唯物論者。然而,生產關係、理論、上層建築這些方面,在一定條件之下,又轉過來表現其為主要的決定的作用,這也是必須承認的。當着不變更生產關係,生產力就不能發展的時候,生產關係的變更就起了主要的決定的作用。」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對各領域改革發揮着體制支撐和保障作用。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一些突出問題亟待解決,發展質量和效益還不高,創新能力不夠強,生態環境保護任重道遠,社會服務體系不健全,民生領域還有不少短板,全面依法治國任務依然繁重,等等。這些問題同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直接或間接相關,要從根本上加以解決,就必須對體制和機構進行調整完善,以推動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等領域改革持續深化,加快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

經過黨的十八大以來的不懈努力,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得到切實加強,各地區各部門「四個意識」明顯增強,全面深化改革蹄疾步穩推進,主要領域改革主體框架基本確立,經濟社會發展總體穩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時機已經成熟。這次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要抓住有利時機,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握黨和國家事業歷史性變革對組織結構和管理體制的新要求,總體設計、重點突破,統籌黨政軍群機構改革,增強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下決心解決多年想解決而沒有解決的問題,着力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

本作品來自1949年10月1日(含)之後的中國共產黨文件。根據《刑事審判參考》指導案例第680號[CPC 1],中國共產黨的中央組織(包括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中央委員會及其各直屬機構)制定的公文,可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規定之「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質的文件」,不適用於著作權法保護,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1. 《刑事審判參考》2011年第1集,總第78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二、三、四、五庭共同主辦,法律出版社出版。亦可參考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的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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