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6號(關於境外進入綜合保稅區動植物產品檢驗項目實行「先入區、後檢測」有關事項的公告)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6號(關於境外進入綜合保稅區動植物產品檢驗項目實行「先入區、後檢測」有關事項的公告)
公告〔2019〕36號
2019年2月27日
發布機關:海關總署
海關總署網站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6號(關於境外進入綜合保稅區動植物產品檢驗項目實行「先入區、後檢測」有關事項的公告)

公告〔2019〕36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綜合保稅區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9〕3號),經風險分析,決定對境外進入綜合保稅區的動植物產品的檢驗項目實行「先入區、後檢測」監管模式。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動植物產品是指從境外進入綜合保稅區後再運往境內區外,及加工後再運往境內區外或出境,依據我國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實施檢驗檢疫的動植物產品(不包括食品)。

二、檢驗項目包括動植物產品涉及的農(獸)藥殘留、環境污染物、生物毒素、重金屬等安全衛生項目。

三、「先入區、後檢測」監管模式按以下規則執行:動植物產品在進境口岸完成動植物檢疫程序後,對需要實施檢驗的項目,可先行進入綜合保稅區內的監管倉庫,海關再進行有關檢驗項目的抽樣檢測和綜合評定,並根據檢測結果進行後續處置。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19年2月27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