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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全國河湖採砂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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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全國河湖採砂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辦建管函[2018]685號
2018年6月19日
發布機關:水利部辦公廳
水利部網站

水利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全國河湖採砂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辦建管函[2018]685號

各流域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河長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

非法採砂嚴重影響河勢穩定,威脅防洪安全、通航安全和生態安全。根據中央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的要求,各級河長、湖長負責牽頭組織對非法採砂等突出問題依法進行清理整治。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及近期中央領導同志有關指示,進一步加強河湖採砂管理,嚴厲打擊非法採砂行為,切實維護河湖健康生命,經研究,自2018年6月20日起,水利部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為期6個月的河湖採砂專項整治行動(行動方案見附件)。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包括調查摸底、執法打擊和集中整治、建立長效機制等階段,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在地方人民政府領導下,在河長、湖長的具體組織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河湖採砂專項整治,中央直管河道由流域管理機構聯合有關省份實施。

2018年7月31日前各地各有關單位完成調查摸底,10月31日前完成執法打擊和集中整治,7月—12月,水利部將組織開展督導檢查、重點抽查。集中整治後,各地持續建立完善河湖採砂管理長效機制。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河長制辦公室要按照本地人民政府和河長湖長的統一部署,協調組織各有關部門明確目標,落實責任,有力有序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確保專項整治達到預期效果,促進河湖採砂管理秩序依法有序可控。

水利部辦公廳

2018年6月19日

全國河湖採砂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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