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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生產許可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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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生產許可實施辦法
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49號
2018年11月9日
發布機關: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令

第49號

民用爆炸物品生產許可實施辦法》已經2018年10月24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第5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原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2006年8月31日公布的《民用爆炸物品生產許可實施辦法》(原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令第16號)同時廢止。

部長  苗圩

2018年11月9日

附件:民用爆炸物品生產許可實施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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