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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第六個「中華慈善日」 有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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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第六個「中華慈善日」 有關工作的通知
2021年8月9日
發布機關:民政部辦公廳
民政部網站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第六個「中華慈善日」 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

今年9月5日是我國第六個「中華慈善日」。今年「中華慈善日」的主題是「匯聚慈善力量,助力鄉村振興」。為做好今年「中華慈善日」有關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圍繞主題,開展特色鮮明的「中華慈善日」活動

2021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也是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之年。今年以來,廣大愛心企業、慈善組織、志願者以及社會各界愛心人士等慈善力量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投身鄉村振興,助力脫貧地區發展,大力支持防汛救災和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重要貢獻。各地要緊緊圍繞主題,在9月1日至9月20日期間,特別是「中華慈善日」當天,通過政府搭台、社會參與的方式,舉辦形式新穎多樣、地方特色鮮明、群眾踴躍參與的慈善活動,持續掀起宣傳熱潮,進一步發揮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推動新時代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

(一)深入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慈善事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結合黨史學習教育,通過開展主題黨日活動、召開座談會、舉辦輔導講座、與慈善組織和志願服務組織聯學、組織動員各類新聞媒體報道等方式,深入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慈善事業和鄉村振興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深入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關於慈善事業的重要部署,深入宣傳慈善事業對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要意義。

(二)積極動員引導慈善力量助力鄉村振興。要靈活採用綜述、圖表解讀、典型案例剖析、人物訪談等方式,注重「讓數據說話」、「讓親歷者講述」,直觀生動地展現中國共產黨成立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及本地區慈善事業發展成就,展現包括「中華慈善獎」和地方慈善獎獲得者在內的社會各界通過慈善捐贈、慈善信託、志願服務等多種方式,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力鄉村振興和支持防汛救災的成績、經驗,介紹慈善參與鄉村振興等事業的途徑和做法,激發更多愛心力量學習先進、投身鄉村振興的熱情,為鄉村振興和脫貧地區發展匯聚更多慈善資源。

(三)大力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宣傳普及活動。要通過專題培訓、專家解讀、以案說法等形式,向社會各界解讀慈善法及其配套法規政策,重點加強對依法開展慈善募捐、慈善信託、做好志願服務記錄與證明出具等的宣傳,推動慈善法進機關、進企業、進社區、進校園,引導社會公眾通過慈善捐贈、設立慈善信託、提供志願服務等方式參與慈善,大力發展互聯網慈善、社區慈善,推動形成崇德向善的社會氛圍。

二、創新形式,着力提升「中華慈善日」宣傳效果

(一)綜合運用多種媒體和渠道。各地要充分運用「傳統媒體+新媒體」宣傳手段,有機整合「線上+線下」宣傳渠道。要在廣播、電視、報紙、雜誌等傳統媒體開闢專欄、開設專題節目,進行慈善宣傳;要依託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推出一批形式新穎、易於傳播的慈善新媒體作品。通過投放樓宇廣告、發放宣傳單、懸掛宣傳牌、擺放宣傳板等線下形式,讓慈善宣傳活動深入社區、走近群眾。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利用地標建築、地鐵車廂、公交車輛等,加強慈善宣傳。

(二)配合做好中央廣播電視總台社會與法頻道相關宣傳。中央廣播電視總台社會與法頻道(CCTV-12)將在9月1日至9月20日期間,對全國各地的慈善活動進行集中報道。各地要擇優向中央廣播電視總台社教節目中心提前報送選題、及時報送資料,以便安排採訪和宣傳報道等事宜。

(三)依規推廣使用「中華慈善日」標誌。為增強社會各界對「中華慈善日」和慈善事業的認知度,2019年民政部發布了「中華慈善日」標誌,印發「中華慈善日」標誌使用管理辦法。各地要大力使用推廣「中華慈善日」標誌,積極鼓勵各慈善組織、慈善參與者等主體依規使用該標誌,並維護標誌統一形象。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圍繞「中華慈善日」標誌開發周邊產品,在開展宣傳活動時分發。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第六個「中華慈善日」有關工作,將其作為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有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普及慈善法、培育公眾慈善意識、提高慈善事業社會參與度、引導慈善力量參與鄉村振興等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強組織領導,及早謀劃,精心部署,制定符合當地實際的工作方案。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主動聯繫宣傳、廣播電視、網信等有關部門和轄區新聞單位,取得支持,形成合力。要積極動員社會組織參與,加強對社會組織等開展「中華慈善日」相關活動的指導,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特別是慈善組織和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台的作用,鼓勵其依法舉辦形式多樣的宣傳和慈善活動。

(三)加強風險防控。各地在組織開展相關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國家和本地區關於疫情防控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切實有效的疫情防控方案,並嚴格做好各項安全工作。各省級民政部門於10月20日前將有關活動開展情況報送民政部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司。

民政部辦公廳

2021年8月9日

民政部聯繫人: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司馮永龍,(010)58123121。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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