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浙江省德清縣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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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關於浙江省德清縣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批覆
民行批〔1993〕23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93年11月16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93年/第29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1993年第29號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三年四月九日《關於要求將德清縣人民政府駐地由城關鎮遷至武康鎮的請示》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將德清縣人民政府駐地由城關鎮遷至武康鎮。搬遷經費自行解決。

民政部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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