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四川省南坪縣更名為九寨溝縣的批覆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民政部關於四川省南坪縣更名為九寨溝縣的批覆
民行批〔1997〕2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97年12月15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97年/第40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1997年第40號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將阿壩州南坪縣更名為九寨溝縣的請示》(川府發〔1996〕24號)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南坪縣更名為九寨溝縣。

民政部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