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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的通知 (19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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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的通知
武政〔1993〕55號
制定機關:武漢市人民政府
1993年9月9日
武漢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市第四批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的通知
本作品收錄於《武漢政報/1993年/第12期

我市是具有悠久歷史文化和光榮革命傳統的城市,文物古蹟豐富,因而於一九八六年被國務院公布為歷史文化名城。為了確保文物保護單位的安全與完整,保持我市歷史文化名城風貌,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以及其他有關規定,將我市一百三十五處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予以公布。劃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是依法保護、管理文物的重要措施。各區縣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宣傳工作,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保護文物重要意義的認識,加強對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的管理。在劃定的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進行違反規定的建設;過去已有的不符合規定的建築應予逐步改造或拆除、遷移。任何單位和個人也不得擅自更改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的界線;情況特殊,確需變更的,要經市文物辦和市規劃局審核同意,並報市人民政府批准。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管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由市文物辦和市規劃局負責解釋和處理。

特此通知

武漢市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

一、江岸區(二十二處)[編輯]

(一)革命遺址及革命紀念建築物(十七處)

1、八七會議會址

2、中共中央長江局機關舊址

保護範圍:均實行聯體保護,保護整棟建築。

建設控制地帶:東面至洞庭街規劃紅線;南面至蘭陵路規劃紅線;西面至珞珈山街規劃紅線以西二十米;北面至市物資局大樓(信義公所舊址)北邊五米。

3、京漢鐵路總工會舊址

因解放大道拓寬,舊址由原地向西北遷移至回車道邊線外五米。遷移後舊址保護範圍:東面至解放大道規劃紅線:南、北、西三面至舊址牆外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東面至解放大道規劃紅線,與保護範圍重合;南、北兩面至保護範圍外二十米;西面至保護範圍外三十米。

4、二七烈士紀念碑

保護範圍:東、西面分別至紀念碑東、西側面四十米;南、北面分別至紀念碑南、北側面二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東面至解放大道規劃紅線;南、北面至保護範圍外四十米;西面至保護範圍外五十米。

5、中華全國總工會暨湖北省總工會舊址

保護範圍:東、南、西面至舊址外十米:北面至友益街規劃紅線。

建設控制地帶:東、南、西面至保護範圍外二十米;北面至友益街規劃紅線,與保護範圍重合。

6、八路軍武漢辦事處舊址

保護範圍:東、南面至道路規劃紅線;西、北面至舊址牆外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東、南、北面至保護範圍外三十米;西面至保護範圍外二十米。

7、蘇聯空軍志願隊烈士墓

保護範圍:東、西、北面至距墓邊緣線三十米的平行線;南面至公園河岸線。

建設控制地帶:東、西、北面至保護範圍外三十米;南面至公園河岸線,與保護範圍重合。

8、辛亥首義烈士公墓(球場路口)

保護範圍:東南、東北面至圍牆外十米;西南、西北面至道路規劃紅線。

建設控制地帶:東北面至保護範圍外五十米。

9、湖北共進會舊址

保護範圍:保護整棟建築,四周均至舊址牆外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四周均至保護範圍外二十米。

10、魯茲故居

保護範圍:四周均至故居牆外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四周均至保護範圍外二十米。

11、林祥謙烈士就義處和林祥謙塑像

保護範圍:就義處:東北、西南面分別至「就義處」標識牌外五十米;東南面至「就義處」標識牌外二十米;西北面至鐵路邊。塑像處:東南面至站台邊;西北面至距像座三十米;東北、西南面至距像座二十米。

12、漢口《民國日報》社舊址

保護範圍:東、北面至舊址牆外十米;西、南面至現有道路邊線。

建設控制地帶:東、北面至保護範圍外二十米;西、南面至現有道路邊線,與保護範圍重合。

13、劉少奇在武漢的舊居

保護範圍:

保護整棟建築,東、西、北面至舊居牆外十米;南面至友益街規劃紅線。

建設控制地帶:四周均至保護範圍外二十米。

14、大革命失敗後中共中央領導人住地

保護範圍:保護整棟建築,東面至舊址大樓牆外十米;南、北、西面至現有道路邊線。

建設控制地帶:保護範圍以東二十米。

15、防汛紀念碑

保護範圍:東、南、北面至紀念碑台基外二十米;西面至沿江大道規劃紅線。

建設控制地帶:周圍為規劃綠地,不另劃建設控制地帶。

16、中共中央機關舊址

保護範圍:東、北面至現有道路邊線;西面至舊址以西二十米;南面至舊址以南三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東、北面至現有道路邊線,與保護範圍重合;西、南面至保護範圍外二十米。

17、向警予故居

保護範圍:保護整棟建築,四周均至建築牆外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東、西面至保護範圍外十五米;南、北面至保護範圍外二十五米。

(二)古建築及歷史紀念建築物(五處)

1、古德寺

保護範圍:東、西面至古德寺大殿牆外五十五米;南、北面至道路規劃紅線。

建設控制地帶:東面至保護範圍外三十米;西面至保護範圍外四十米;南、北面至道路規劃紅線,與保護範圍重合。

2、大智門火車站候車廳

保護範圍:東南面至京漢街;西北面至鐵道邊;東北、西南面分別至候車廳大樓東北、西南面各二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東北面至保護範圍外五十米;西南面至大智路規劃紅線;東南面系車站路北端四十米長、兩側各三十米寬的範圍。

3、詹天佑故居

保護範圍:南、北、西面分別至故居外十米;東面至洞庭街規劃紅線。

建設控制地帶:四周均至保護範圍外二十米。

4、漢口滙豐銀行大樓

保護範圍:東南面至沿江大道規劃紅線;東北、西北面至大樓外十五米;西南面至青島路現有道路邊線。

建設控制地帶:東北、西北面至保護範圍外三十米。

5、漢口花旗銀行大樓

保護範圍:東南面至沿江大道規劃紅線;東北面至青島路現有道路邊線;西南、西北面至保護範圍外三十米。

二、江漢區(七處)[編輯]

(一)革命遺址及革命紀念建築物(六處)

1、武漢國民政府舊址——南洋大樓

保護範圍:東北、西南面至南洋大樓牆外十米;東南面至南洋里;西北面至中山大道現有道路邊線。

建設控制地帶:東北面至永廣里;東南面至民眾樂園大看台外十米的平行線;西南面至保護範圍外三十米;西北面至中山大道現有道路邊線。

2、孫中山銅像(三民路)

保護範圍:以銅像基座中心為圓心,半徑為三十米的範圍。

3、施洋烈士故居

保護範圍:保護整棟建築,四周均至故居建築外牆邊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東、西面至保護範圍外三十米;南、北面至保護範圍外二十米。

4、「一・三」慘案遺址

保護範圍:南、北面分別至武漢關大樓南、北側五十米沿江大道的一段(含武漢關前廣場和長江邊防水牆)。

5、漢口長江書店舊址

保護範圍:保護舊址整棟建築。

建設控制地帶:東北面至舊址牆外四十米;東南面至中山大道現有道路邊線,西南面至前進一路規劃紅線;西北面至舊址牆外二十米。

6、《新華日報》社大陸里舊址

保護範圍:東北面至民意一路規劃紅線;東南、西南、西北面至舊址外牆十米。

(二)古建築及歷史紀念建築物(一處)

江漢關大樓

保護範圍:江漢關大樓及其附屬建築用地範圍。

建設控制地帶:東南面至沿江大道規劃紅線;東北、西北、西南面至保護範圍外五十米。

三、礄口區(二處)[編輯]

(一)革命遺址及革命紀念建築物(一處)

辛亥首義烈士公墓(利濟北路)

保護範圍:陵園圍牆以內。

建設控制地帶:東北面至利濟北路規劃紅線;東南、西北面至保護範圍外二十米;西南面至保護範圍外五十米。

(二)古建築及歷史紀念建築物(一處)

保壽橋

保護範圍:東、西面至橋欄板外十米;南、北面至橋端外二十米。

四、漢陽區(九處)[編輯]

(一)革命遺址及革命紀念建築物(四處)

1、紅色戰士公墓

2、向警予烈士墓

保護範圍:實行聯體保護,東面至紅色戰士公墓墓冢東邊五十米;南、西、北面以六十五米高程等高線為界。

建設控制地帶:東面至保護範圍外三十米,南、西、北面至山腳線。

3、辛亥鐵血將士公墓

保護範圍:陵園圍牆以內。

4、黃興銅像

保護範圍:四周均至銅像基座外二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東、南、北面至龜山山腳線;西面至保護範圍外五十米。

(二)古建築及歷史紀念建築物(四處)

1、歸元寺

保護範圍:東面至翠微橫路規劃紅線;南面以歸元寺現圍牆為界、西、北面均至圍牆外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東面至保護範圍外六十米;南面至保護範圍外三十米;西面至保護範圍外四十米,北面至保護範圍外八十米。

2、古琴台

保護範圍:東、北面至月湖岸邊;南面至琴台路規劃紅線;西面至文化宮內湖塘西岸。

建設控制地帶:保護範圍以西一百米。

3、禹稷行宮暨晴川閣

保護範圍:東面至長江邊防水堤;南面至晴川閣一山門外二十米;西面至鐵門關城樓西側牆外十米;北面至晴川閣圍牆外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東面至長江邊;南面至保護範圍外八十米,西面至龜山山腳線;北面至保護範圍外三十米。

4、石榴花塔

保護範圍:四周均至塔基外十五米。

建設控制地帶:東、南面至保護範圍外五十米;西面至永豐堤道路規劃紅線;北面至保護範圍外四十米。

(三)石窟、石刻(一處)

梅子山摩崖

保護範圍:東面至「海闊天空」摩崖以東五十米;南面至梅子山山脊線;西面至「靈鷲飛來」摩崖為西五十米,北面至月湖岸邊。

建設控制地帶:對梅子山進行整體控制,並以北坡為重點。

五、武昌區(三十八處)[編輯]

(一)革命遺址及革命紀念建築物(二十六處)

1、武昌起義軍政府舊址(紅樓)

2、孫中山銅像(閱馬場)

保護範圍:實行聯體保護,東、西、北面至辛亥革命武昌起義紀念館圍牆外十米;南面至武珞路規劃紅線。

建設控制地帶:東面至武昌路規劃紅線以東二十米;北面至保護範圍外二十五米;西面至保護範圍外八十米;南面與黃興拜將台舊址保護範圍相連。

3、大革命失敗後國民黨反動派大屠殺時烈士就義處遺址

4、黃興拜將台舊址

保護範圍:實行聯體保護,東面至黃興拜將台碑座東側六十米;南面至黃興拜將台碑座南側二十米;西面至黃興拜將台碑座西側九十米;北面至武珞路規劃紅線。

建設控制地帶:東、南、西面至保護範圍外五十米,北面與紅樓保護範圍相連。

5、施洋烈士墓

保護範圍:與無影塔實行聯體保護,東面至距施洋烈士墓中軸線以東五十五米;南面至武珞路規劃紅線;西面至無影塔以西四十米;北面至無影塔以北四十米,並與五十米高程等高線相連。

建設控制地帶:東、北面至保護範圍外五十米;西、南面與保護範圍重合。

6、國民革命軍第四軍獨立團北伐攻城陣亡官兵諸烈士墓

保護範圍:東、西面至陵園圍牆外十米;南面至武珞路規劃紅線;北面至陵園圍牆外五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東、西面至保護範圍外五十米;南面至武珞路規劃紅線;北面至洪山山脊線。

7、武昌農民運動講習所舊址

保護範圍:東、西、北面至舊址圍牆外十米;南面至紅巷道路邊線。

建設控制地帶:與毛澤東同志舊居、中共五大會址和陳潭秋革命活動舊址實行聯體控制,東、西面至保護範圍外四十米;北面至保護範圍外五十米;南面至中華路規劃紅線,與毛澤東同志舊居和中共五大會址建設控制地帶連為一體。

8、毛澤東同志舊居

保護範圍:舊居圍牆以內。

建設控制地帶:與農講所舊址、中共五大會址實行聯體控制,東面至保護範圍外六十米;南面至中華路規劃紅線;西面至中共五大會址保護範圍以西三十米;北面與農講所舊址建設控制地帶連為一體。

9、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會址和陳潭秋革命活動舊址

保護範圍:東面至都府堤現有道路邊線;南、北面至舊址牆外十米,西面至舊址牆外二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與農講所舊址、毛澤東同志舊居實行聯體控制,東面至毛澤東同志舊居保護範圍以東六十米;南面至中華路規劃紅線,西面至保護範圍外三十米;北面與農講所舊址建設控制地帶連為一體。

10、九女墩

保護範圍:東、西、北面至九女墩紀念碑台基平台外十米;南面為自台基至湖邊墓道兩側各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保護範圍外四周均至湖邊。

11、庚子革命烈士墓

保護範圍:東、西面至距烈士墓中軸線四十米;南面至墓冢邊線外二十米;北面至八一路規劃紅線,以及八一路北面墓道兩側各十米、牌坊以北二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八一路南側,東、西面至保護範圍外三十米;南面至洪山山脊線;北面至八一路規劃紅線。八一路北側,東、西面至保護範圍外二十米;北面至保護範圍外三十米;南面至八一路規劃紅線。

12、三烈士亭

保護範圍:東、西面至亭台基外十米;南、北面至亭台基外二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四周均至保護範圍外三十米。

13、辛亥首義發難處——工程營舊址(包括原有建築和紀念碑)

保護範圍:保護原有建築和紀念碑基座四周向外各二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東、南、西面至原有建築牆外十米;北面至紫陽路規劃紅線。

14、起義門

15、楚望台

保護範圍:實行聯體保護,東面至起義門城牆以東三百三十米;南面至規劃道路紅線;西面至起義門城牆以西三十米;北面至起義門城牆以北六十米(楚望台北坡腳線)。

建設控制地帶:四周均至保護範圍外五十米

16、武漢中央軍事政治學校舊址

保護範圍:東、南、西面至舊址牆外十米;北面至文明路規劃紅線。

建設控制地帶:東、南、西面至保護範圍外三十米;北面至文明路規劃紅線。

17、私立武漢中學舊址

保護範圍:私立武漢中學原有校門及兩棟修復的建築(董必武陳列室)。

建設控制地帶:東、西、南面至保護範圍外二十米;北面至雙柏街現有道路邊線。

18、項英烈士故居

保護範圍:原有建築。

建設控制地帶:四周均至原有建築牆外二十米。

19、周恩來同志在珞珈山舊居

保護範圍:東、西面至舊居建築牆外三十米;南、北面至舊居建築牆外二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東、西面至保護範圍外五十米;南面至六十米高程等高線;北面至山脊線。

20、「六・一」慘案遺址(包括遺址和紀念亭)

保護範圍:遺址以武漢大學圖書館和八棟學生宿舍以及宿舍前道路為保護範圍;紀念亭以台基四周二十米為保護範圍。

建設控制地帶:遺址東面至保護範圍外一百八十米;西面至保護範圍外一百二十米;南面至四十米高程等高線;北面至五十米高程等高線。紀念亭四周分別至保護範圍外二十米。

21、萬嬰墓

保護範圍:東面至萬嬰墓紀念碑以東五十米;南、西、北面分別至萬嬰墓紀念碑外三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東面至保護範圍外九十米;西、南、北面至保護範圍外三十米。

22、日知會舊址

保護範圍:保護原有建築。

建設控制地帶:四周均至原有建築牆外二十米。

23、孫中山先生紀念碑

保護範圍:四周均至紀念碑基座外二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四周均至保護範圍外三十米。

24、辛亥革命武昌首義紀念碑

保護範圍:四周均至紀念碑基座外四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與抱冰堂實行聯體控制,東面至抱冰堂東牆外二十米;南、北面至保護範圍外四十米;西面與保護範圍重合。

25、中共中央軍委辦事處舊址

保護範圍:四周均至舊址牆外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東、南、北面至保護範圍外三十米;西面至後長街西邊線。

26、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政治部第三廳舊址

保護範圍:四周均至舊址牆外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東、西面至保護範圍外十米;南面至曇華林路規劃紅線;北面至保護範圍外九十米(螃蟹岬山山脊線)。

(二)古建築及歷史紀念建築物(八處)

1、無影塔(興福寺塔)

保護範圍:與施洋烈士墓實行聯體保護,東面至距施洋烈士墓中軸線以東五十五米;南面至武珞路規劃紅線;西面至無影塔以西十米;北面至無影塔以北四十米,並與五十米高程等高線相連。

建設控制地帶:東、北面至保護範圍外五十米;西、南面與保護範圍重合。

2、洪山寶塔

3、寶通寺

保護範圍:與洪山摩崖實行聯體保護,東面至寶通寺中軸線以東七十米,並與洪山南坡圍牆相連;南面至武珞路規劃紅線;西面至寶通寺中軸線以西一百三十米,並與洪山南坡圍牆相連;北面至洪山北坡五十米高程等高線。

建設控制地帶:南面至武珞路規劃紅線,東、西、北面均至保護範圍外五十米。

4、勝像寶塔

保護範圍:與古郢州城垣沿蛇山走向實行聯體保護,東面至黃鶴樓台基以東三百一十米;南、北面分別至黃鶴樓台基以南、以北十米;西面至勝像寶塔以西三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東面與保護範圍重合;南面至長江大橋道路規劃紅線;北面至京廣線鐵路邊。

5、長春觀

保護範圍:東面至太清殿東牆外七十米;南面至武珞路規劃紅線;西、北面分別至武大線、京廣線鐵路邊。

建設控制地帶:東面至保護範圍外五十米;南、西、北面與保護範圍重合。

6、岳飛亭(岳武穆遺像亭)

保護範圍:四周均至台基外三十米。

7、長虹橋

保護範圍:保護橋體。

8、抱冰堂

保護範圍:四周均至抱冰堂牆外二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與辛亥革命武昌首義紀念碑實行聯體控制,東面與抱冰堂保護範圍重合;南面至抱冰堂保護範圍外三十米;西面至首義紀念碑保護範圍邊線;北面至首義紀念碑保護範圍外四十米。

(三)石窟、石刻(一處)

洪山摩崖

保護範圍:與洪山寶塔、寶通寺實行聯體保護,東面至寶通寺中軸線以東七十米,並與洪山南坡圍牆相連;南面至武珞路規劃紅線;西面至寶通寺中軸線以西一百三十米,並與洪山南坡圍牆相連;北面至洪山北坡五十米高程等高線。

建設控制地帶:南面至武珞路規劃紅線;東、西、北面均至保護範圍外五十米。

(四)古文化遺址(二處)

1、放鷹台遺址

保護範圍:四周均至遺址坡腳線外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東、北面分別至兩條道路的規劃紅線;西南面至保護範圍外三十米。

2、古郢州城垣

保護範圍:與勝像寶塔沿蛇山走向實行聯體保護,東面至黃鶴樓台基以東三百一十米;南、北面分別至黃鶴樓台基以南、以北十米;西面至勝像寶塔以西三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東面與保護範圍重合;南面至長江大橋道路規劃紅線;北面至京廣線鐵路邊。

(五)古墓葬(一處)

陳友諒墓

保護範圍:東、西面分別至陳友諒墓墓碑以東、以西各五十米;北面至長江大橋道路規劃紅線;南面至牌坊以南二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東、西面至保護範圍外五十米;南面至保護範圍外三十米;北面與保護範圍重合。

六、洪山區(十二處)[編輯]

(一)革命遺址及革命紀念建築物(四處)

1、陳定一烈士墓

保護範圍:四周均至陵園圍牆外十米。

2、辛亥首義烈士墓

3、李漢俊烈士墓

4、郝夢齡烈士墓

保護範圍:與卓刀泉實行聯體保護,東面至藍天蔚墓以東四十米;南面至伏虎山山脊線;西面至卓刀泉路規劃紅線;北面至三十米高程等高線。

建設控制地帶:東面至伏虎山山埡口;南面至伏虎山南坡四十米高程等高線;西面至卓刀泉路規劃紅線;北面至武珞路規劃紅線。

(二)古建築及歷史紀念建築物(三處)

1、卓刀泉

保護範圍:與辛亥首義烈士墓、李漢俊烈士墓、郝夢齡烈士墓實行聯體保護,東面至藍天蔚墓以東四十米;南面至伏虎山山脊線;西面至卓刀泉路規劃紅線;北面至三十米高程等高線。

建設控制地帶:東面至伏虎山山埡口;南面至伏虎山南坡四十米高程等高線;西面至卓刀泉路規劃紅線;北面至武珞路規劃紅線。

2、蓮溪寺

保護範圍:東、西、北面至寺圍牆外十米;南面至寺圍牆。

建設控制地帶:四周均至保護範圍外三十米。

3、北洋橋

保護範圍:東、西面分別至橋端外二十米,南、北面分別至距橋中軸線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東、西面至保護範圍外五十米;南、北面至保護範圍外四十米。

(三)石窟、石(一處)

九峰山摩崖

保護範圍:四周均至摩崖外二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四周均至保護範圍外四十米。

(四)古文化遺址(二處)

1、老人橋遺址

保護範圍:四周均至遺址坡腳線。

2、許家墩遺址(包括棋子嶺)

保護範圍:四周均至墩地坡腳線。

(五)古墓葬(二處)

1、蠻王冢

保護範圍:四周均至墓冢坡腳線外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四周均至保護範圍外二十米。

2、馬銓墓

保護範圍:東、南、西面至墓室牆外十米;北面至墓室以北三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東面至保護範圍外三十米;南、西、北面至保護範圍外二十米。

七、東西湖區(四處)[編輯]

(一)古建築及歷史紀念建築物(一處)

柏泉古井

保護範圍:東、南、北面至水塘邊;西面至井口以西五十米。

(二)古文化遺址(三處)

1、馬投潭遺址

保護範圍:東面自墩頂中心向東二百米;南、西、北面至遺址坡腳線外二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保護範圍以東一百五十米的山坡地帶。

2、余家咀遺址

保護範圍:東、西、北面至遺址坡腳線外二十米;南面至土堤南坡腳線外二十米。

3、鑰匙墩遺址

保護範圍:鑰匙墩向西一百五十米、公路以北二百米。

建設控制地帶:東面至保護範圍外一百五十米;南、西、北面至保護範圍外五十米。

八、漢南區(三處)[編輯]

古文化遺址(三處)

1、紗帽山遺址

保護範圍:東面至長江邊;南、西、北面至遺址坡腳線外二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東面至長江邊;南、西、北面至保護範圍外五十米。

2、金竹嶺遺址

保護範圍:東、南、西面至遺址台地坡腳線外十米;北面至河邊。

3、雲水山遺址

保護範圍:四周均至遺址坡腳線外三十

九、蔡甸區(六處)[編輯]

(一)古文化遺址(四處)

1、陳子墩遺址

保護範圍:四周均至遺址台地坡腳線外二十米。

2、臨嶂古城

保護範圍:東面至簡易公路以東五十米;南、西、北面至臨嶂山坡腳線外三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四周均至保護範圍外一百米。

3、屍骨台遺址

保護範圍:四均至遺址台地坡腳線外十米。

4、屍骨墩遺址

保護範圍:東、南、西面至距遺址墩頂中心二百米;北面至長河堤。

建設控制地帶:保護範圍東、西面邊線外各一百米的崗地。

(二)古墓葬(二處)

1、鍾子期墓

保護範圍:東、西、北面至距墓冢邊緣五十米;南面至距墓冢邊緣一百米。

建設控制地帶:東、南、西面至保護範圍外一百米;北面至馬鞍山山脊線。

2、熊伯龍墓

保護範圍:四周均至距墓冢邊緣二十米。

十、黃陂縣(十四處)[編輯]

(一)革命遺址及革命紀念建築物(一處)

新四軍第五師司政機關舊址

保護範圍:四周均至舊址牆外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四周均至保護範圍外二十米。

(二)古建築及歷史紀念建築物(三處)

1、雙

保護範圍:雙亭台基四周二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四周均至魯台山坡腳線。

2、木蘭山古建築群

保護範圍:重點保護古寨區,四周均至古寨垣外二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木蘭山風景區所轄範圍。

3、半河橋

保護範圍:東、西面至橋端外十米。南、北面至橋身外二十米。

(三)古文化遺址(九處)

1、盤龍城遺址

保護範圍:東、北面至盤龍湖邊;西面至距盤龍城西城垣五百米。

建設控制地帶:保護範圍以北、以西各五百米。

2、作京城遺址

保護範圍:四周均至城垣外五十米。

3、中分衛遺址

保護範圍:東、北面至遺址坡腳線外十米;南面至小墩坡腳線外十米;西面至河港邊。

建設控制地帶:中分衛灣東南面的整個土坡地帶。

4、面前畈遺址

保護範圍月牙形台地和周圍四個土墩均至其坡腳線。

5、鐵門坎遺址

保護範圍:東面至龍鬚河西岸;南、西、北面至遺址台地坡腳線外十米。

6、陳隍墩遺址

保護範圍:四周均至遺址坡腳線外十米。

7、程家墩遺址

保護範圍:東、南、西面均至遺址坡腳線外十米;北面至武黃公路邊。

建設控制地帶:保護範圍以東、以北各一百一十米。

8、神墩崗遺址

保護範圍:大、小神墩和窟墩均至其坡腳線外十米。

9、大小寨遺址

保護範圍大寨南、北面至遺址坡腳線;西面至灄水河邊;東面至遺址南北方向中軸線以東三十米。小寨四周均至遺址坡腳線外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大寨東、南面均至保護範圍外六十米。

(四)古墓葬(一處)

魯台山古墓群

保護範圍:灄水河邊向東至公路以東十米、黃陂大橋以南三百五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保護範圍以東至絲綢廠後牆、漢麻公路以南三百米。

十一、武昌縣(十六處)[編輯]

(一)革命遺址及革命紀念建築物(一處)

賀勝橋北伐陣亡將士陵園

保護範圍:四周均至陵園圍牆外十米。

建設控制地帶:保護範圍以北、以東各三十米。

(二)古建築及歷史紀念建築物(二處)

1、南橋

保護範圍:東、西面至引橋端點外十米;南、北面至橋身外二十米。

2、槐山駁岸

保護範圍:東面至槐山西坡五十米高程等高線;南、北面至駁岸端點外各五十米;西面至長江邊。

建設控制地帶:東面至槐山坡腳公路邊;西、北面至長江邊;南面至保護範圍外五十米。

(三)石窟、石刻(一處)

白雲洞

保護範圍:至白雲洞兩側六十米高程等高線。

建設控制地帶:保護範圍以外的白雲洞景區。

(四)古文化遺址(八處)

1、湖泗窯址

保護範圍:各窟堆四周均至其坡腳線外十米。

2、五穀城遺址

保護範圍:四周均至城垣坡腳線外五十米。

3、斧頭湖窟址群

保護範圍:各窟堆四周均至其坡腳線外十米。

4、城上遺址

保護範圍:四周至遺址坡腳線外十米。

5、三二局遺址

保護範圍:三個台地均整體保護。保護範圍均至台地坡腳線外二十米。

6、神墩遺址

保護範圍:四周均至遺址坡腳線外十米。

7、斬龍台——楊家山遺址

保護範圍:斬龍台、楊家山兩處土墩四周均至其坡腳線外十米。

8、廟咀遺址

保護範圍:三個墩形台地一併保護。保護範圍均至台地坡腳線。

(五)古墓葬(四處)

1、明楚王墓群

保護範圍:各墓寢和陵園。

建設控制地帶:保護範圍外的整個龍泉山風景區。

2、樊噲墓

保護範圍:同昭王陵一併保護。

3、郭正域墓

保護範圍:四周至墓冢坡腳線外二十米。

4、流芳嶺明代墓群

保護範圍:各墓周圍十米。

十二、新洲縣(二處)[編輯]

(一)古建築及歷史紀念建築物(一處)

徐源住宅

保護範圍:東面至住宅牆外二十米;西面至住宅牆外四十米;北面至住宅牆外五十米;南面至道路邊線。

建設控制地帶:四周均至保護範圍外四十米。

(二)古文化遺址(一處)

珠山遺址

保護範圍:四周均至珠山山腳線三十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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