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樞垣記略/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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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樞垣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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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軍機處設自雍正年間,銀印藏大內,印鑰以領班之軍機大臣佩之。有應用之官文書,直日章京親到內奏事房向內監請印,向軍機大臣請印鑰啟用,用畢卽行送進。凡請印鑰必以金牌為質。金牌以金為之,廣約五分,厚約一分,修約西寸,上鐫「軍機處」三字,直日章京佩之,封印後領班章京佩之。若隨扈出京,則於出京之前一日將印請出,交領班之軍機大臣管帶,囘鑾之日卽行送進。

謹按雍正十年三月初三日大學士等遵㫖議奏,辦理軍機處密行事件,所需鈐封印信,謹擬「辦理軍機印信」字樣,移咨禮部鑄造,貯辦理軍機處,派員管理,並行知各省及西北兩路軍營。今辦理軍機處銀印,乾隆初年所換鑄,清、漢篆其文,曰「辦理軍機事務印記」。兩旁鐫刻年月字號,一曰「乾隆十四年正月日造」九字,一曰「禮部造」三字,一日「乾字一百二十九號」八字。
又按:現遇隨扈出京之前,將印請出,交兵部領賫。兵部司員每日送至行宮門外朝房。請軍機大臣啟視,並備鈐用。

軍機大臣兼用滿、漢大員,無定額,以大學士領班。

謹按嘉慶四年正月,命成親王入直辦事,是年十月間,以與定製未符,卽命出直。 又:咸豐三年十月初七日諭,恭親王奕訢著在軍機大臣上行走。 又:十一年十月初一日諭,恭親王奕訢授為議政王在軍機處行走。 又:同治四年四月十四日諭,恭親王著仍在軍機大臣上行走。 又:嘉慶四年,章京吳熊光、戴衢亨奉特加三品銜在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 又:十六年,章京盧蔭溥奉特加四品銜在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 又謹按:滿洲軍機大臣奉㫖在軍機處行走者,是否准看漢摺之處,歷由本處繕片請㫖遵行,均得㫖准其閱看。 又:乾隆二十五年三月初十日本處奏,尚書兆惠,前在侍郎任內在軍機處行走,未經奉㫖閱看硃批奏摺。今同都統侯富德俱在軍機處行走,其閱看硃批奏摺之處,伏候欽定。奉㫖:閱清字不閱漢字。 又按:自道光年間以後,滿洲大臣一體閱看漢摺,均未繕遞奏片。 又:咸豐八年五月二十四日諭,匡源、文祥在軍機行走次序,著在杜翰之次。嗣後凡學習者俱在班末,俟實授時請㫖。

滿、漢軍機章京各分為兩班,每班各八人,其八人內各以一人領班,國語謂之達拉密,由軍機大臣揀派資深望重者為之。凡挑補滿、漢章京,本處預期行片各衙門,令各出具考語保送數員,至多不得過八員,由軍機大臣親加考校,將入選者帶領引見,記名者遇缺以次奏署、奏補。

謹按嘉慶四年正月十六日諭,軍機處為機密要地,向來行走章京未定額數,俱由軍機大臣挑補,並不帶領引見。因思各衙門、各旗官員卽長筆帖式、驍騎校、護軍校等微員,無不由引見補授,軍機章京職事較重,豈有轉不帶領引見之理?嗣後滿、漢章京各定為十六員,由內閣、六部、理藩院堂官於司員中書、筆帖式等官擇其人品端方,年力富強,字畫端楷者交軍機大臣帶領引見,候朕簡用。其記名人員遇有缺出,按次陸續充補。此次應挑之漢章京,卽照新例辦理。 又:十一年正月二十日本處奏,查滿軍機章京理藩院題署主事德寧額,於嘉慶九年出三座塔稅差,經等奏明,以記名挨次應補之內閣中書重倫接署。該員行走以來,差使尚屬勤勉。現在德寧額囘京供職,可否將重倫留於額外行走,俟有缺出,卽行充補之處,理合奏明,請㫖。奉㫖:依議。謹按:自嘉慶四年以後,每班章京不得過八人,至是始有先因署缺卽留於額外行走候補之員。 又:二十一年冬,軍機大臣奏明行走之強逢泰不占額缺,於是每班八人之外,復有額外章京一員。 又:咸豐三年二月初六日本處奏,現在軍務較繁,請添傳記名漢章京四人在額外行走。奉㫖:知道了。 又:七年十一月十二日本處奏,前添傳漢章京四員均已充補實缺,請添傳二員在額外行走。奉㫖:知道了。 又:十一年十月初八日本處奏:漢章京自咸豐三年奏添額外行走四員,嗣因直務繁簡不常,有卽行傳補者,有未卽行傳補者。現在兩班行走共十八人,事務較繁,請添傳二員在額外行走。奉㫖:知道了。 又:同治十一年十月二十二日本處奏:現在軍務漸平,諸事較簡,漢章京擬停傳二員。奉㫖:依議。

滿洲章京以內閣中書,六部、理藩院郎中、員外郎、主事、筆帖式兼充;漢章京以內閣中書,六部郎中、員外郎、主事、七品小京官由進士舉人出身者兼充。

謹按:乾隆年間,滿洲大員如侍郎保成、松筠,內閣學士博清額、索琳、福德等;漢大員如順天府尹蔣炳,副都御史胡寶瑔、傅顯、劉秉恬、孫永清,大理寺卿王昶,光祿寺卿申甫,太僕寺卿程燾,候補三品京堂袁守侗等,皆令在軍機章京上行走,至嘉慶年間始定此例。 又:嘉慶四年二月十一日本處奏:原在軍機章京上行走之科道各員,應仍遵㫖留軍機處外,此後軍機處行走人員,遇有補放御史者,卽囘本衙門任事,不必在軍機處行走。 又:五年七月二十六日諭:嗣後軍機章京有升任至通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者,卽著軍機大臣奏明,不必在軍機章京上行走。 又:十年十月二十四日本處議奏:御史吳邦慶摺內所稱「漢章京應分別出身」一節,查軍機章京向例由內閣中書挑取者居多,其由六部司員挑取者不及十之一二。自嘉慶四年奉㫖於內閣中書及六部司員內保送以來,多系進士、舉人出身者,間有一二員由拔貢生出身,亦系朝考錄用之六部小京官。若榜副貢生卽無由考試錄用部員之階,是以歷來挑取章京,並無由此項出身者。至捐納人員,惟進士、舉人捐納,內閣中書向來均經挑入軍機行走,其由捐納、貢監出身者,本不挑補,應毋庸議。 又:據稱「內自三品京堂以上,外自藩臬以上各大員與軍機處俱有交涉事件,若令其子弟挑補章京行走,恐不無私通信息、泄漏機密等弊。請照現任三品京堂或督撫子弟不准考選御史之例,嗣後軍機章京一體囘避」等語。查軍機處設立滿、漢章京,恭繕諭㫖,登載冊檔,均關緊要,自應慎選人才,嚴防弊竇。前經欽奉諭㫖,交軍機大臣帶領引見,並奉特㫖,派科道官逐日進內稽查,立法已為周密。該章京等如能謹飭自矢,奉公守法,自不致有泄漏通信情弊。倘行走或有不謹,等必當隨時查察,據實嚴參。況該章京等不過職司繕寫,等面承諭㫖,遇有實關緊要之事,本不輕向章京等宣露。至與該章京等父兄果有關涉事件,尤當留心慎密,盡可不令聞知,伊等亦何從泄漏?若因此設法防維,則各大員不獨子弟應行囘避,凡其族誼親婭年家故舊,茍不知謹慎,安保無傳遞信息之事。且軍機處承辦京外直省事件繁多,大小各員,均不免有所交涉,又豈獨三品以上大員子弟,始慮其泄漏?是該御史所奏杜漸防微之道,全不在此。惟機廷清切之地,父兄既身躋通顯,其子弟原不必廁身樞要,似應酌量定以限制。但如該御史所奏外官自藩臬以上,猶未詳盡。卽如鹽運使一官,亦系三品,外官司道並行,體制相埒,此外鹽政關差,亦有外旗人員,其子弟似亦應一體囘避。應請嗣後滿、漢現任京官文職三品以上,武職二品以上,及外宮文職督、撫、司、道、鹽政、關差,武職提、鎮以上各大員子弟,均不得保送挑補軍機章京,其大員之親侄從弟及外姻親戚等不在此例。至該員等有初補軍機時,父兄尚未通顯,迨行走諳習,正資得力,而其父兄洊擢至三品以上等官者,應否令其囘本衙門之處,等隨時奏明,請㫖定奪。又查現在軍機處行走滿洲章京內,有工部侍郎明興之子內閣中書重倫,直隸布政使慶格之弟刑部主事吉祥,雲南布政使阿禮布之弟吏部員外郎德克津布,該三員挑補均在條奏之前,當差亦尚勤慎。等此次議奏,如蒙允准,應否卽令該三員循照新例,囘本衙門當差之處,恭候訓示遵行。奉㫖:依議。重倫、吉祥、德克津布三員充補軍機在新例之前,均著毋庸囘避。 又:十六年二月初七日諭:軍機為樞密重地,滿、漢章京趨公執事,先以謹慎為本。從前御史吳邦慶條奏,大員子弟不准充補軍機章京,經軍機大臣議覆,自道員以上子弟皆令囘避,其有行走在先者,並隨時清㫖定奪。茲據慶桂等奏,新授南贛道查清阿之子誠端,應否囘避。朕思謹慎與否,總視乎其人,而防閑之道,亦必當定以限制。嗣後文職京官三品以上,外任臬司以上;武職京官副都統以上,外官總兵以上,其親子弟均不准在軍機章京上行走,其行走在先者亦毋庸隨時具奏,卽令照例囘本衙門當差。誠端系道員之子,無庸囘避。 又:二十五年十月二十七日諭:從前軍機處滿、漢章京皆軍機大臣於內閣等衙門傳取,嘉慶四年改由內閣、六部、理藩院保送引見。嗣後將保送人員先令軍機大臣考試,分別棄取,帶領引見,其記名者挨次傳補,立法至為允當。惟大員子弟設有囘避之例,殊可不必,防弊之道,初不在此。如大臣子弟有挑入軍機處者,藉以學習政事,未嘗不可造就人材。嗣後保送軍機章京,著無庸囘避大員子弟,其軍機章京有升至通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及補授科道者,卽囘本衙門行走,著仍照舊例行。 又:查自咸豐八年後歷次交片,各衙門保送軍機章京,均聲明大員子弟仍照例不得保送。 又:章京有升至通政使司、通政使副使、大理寺卿、少卿者,歷經奉㫖,仍在軍機章京上行走。 又:咸豐十一年正月初六日諭:滿、漢軍機章京,每班挑取各四員在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額外行走,仍照常在軍機處值班,毋庸常川到署。 又:同治七年十月十七日本處奏:現在記名漢軍機章京將次用竣,等照章行取內閣等衙門人員,考試帶領引見。據工部保送之七品小京官丁鶴年,系鑲黃旗漢軍人。查漢軍機章京自嘉慶四年奉㫖定有額數,令各衙門保送後,並無漢軍人員行走,詳稽冊檔,亦無漢軍不准充補明文,等未便駁令不准與考。閱看該員試卷,文理尚優,字畫亦屬端楷。惟向無辦過似此成案,可否一併帶領引見之處,伏候聖裁。奉㫖:准其帶領引見。

軍機處在隆宗門內之北,軍機大臣入直於此。軍機章京直房在隆宗門內之南,滿、漢兩班分左右居之。每日寅時,軍機大臣及章京等以次入直,辰刻軍機大臣始入見,或不待辰刻而先召見,每日或一次或數次。軍機章京皆隨入,祗候於南書房。軍機大臣至上前,豫敷席於地賜坐,承㫖畢乃出,授軍機章京書之。述㫖畢,內奏事太監傳㫖令散,遂以次退直。若在圓明園,每日入直於左如意門內,御河之南為軍機堂,堂之右為滿章京直房,其前為漢章京直房,直務均與在宮之日同。

謹按:軍機大臣出入均由內右門,至南書房祗候召見。乾隆年間軍機章京隨軍機大臣後亦出入內右門,嘉慶年間章京等始專出入乾清門,仍均在南書房祗候。

軍機處繕寫諭㫖之式,凡特降者,曰內閣奉上諭;因所奏請而降者,曰奉㫖。其或因所奏請而卽以宣示中外者,亦曰內閣奉上諭。各載其所奉之年月日於前。述㫖發下後,卽交內閣傳鈔,謂之明發。其諭令軍機大臣行不由內閣傳鈔者,謂之寄信,外間謂之廷寄。其式:行經略、大將軍、欽差大臣、將軍、叅贊大臣、都統、副都統、辦事領隊大臣、總督、巡撫、學政曰「軍機大臣字寄」,其行鹽政、關差、藩臬曰「軍機大臣傳諭」,亦皆載所奉之年月日,徑由軍機處封交兵部捷報處遞往。視事之緩急,或馬上飛遞,或四百里,或五百里,或六百里,或六百里加緊,皆於封函上註明。其封函之式,字寄者,右書辦理軍機處封寄,左書某處某官開拆;傳諭者,居中大書辦理軍機處封,左邊下半書傳諭某處某官開拆:皆於封口及年月日處鈐用辦理軍機處印。

謹按:乾隆年間寄信,皆領班之軍機大臣出名。

乾隆三十六年二月駕巡山東,大學士尹繼善、劉統勛,協辦大學士尚書劉綸俱未隨扈,經本處奏請面奉諭㫖,清字寄信著尚書福隆安出名,漢字寄信著尚書于敏中出名。 又:嘉慶九年議准軍機處交兵部加封寄往各省書字,其封面書寫何人姓氏者,應交本人拆閱,如本任官升調他處並來京陛見,其護理及接任之員不得拆卽轉遞交本員祗領。若尋常印封無本員姓氏交該衙門開拆者,方准署任之員拆閱查辦。 又按:寄信行督辦軍務大員亦書軍機大臣字寄,行各省提鎮亦書軍機大臣傳諭,提鎮有督辦軍務者,亦書軍機大臣字寄。至寄信中尤為緊要之件奉㫖密諭者,則書軍機大臣密寄。

謹按咸豐十一年十月初一日本處奏,每日摺報奉㫖批發謹擬寫「議政王軍機大臣奉㫖」字樣,寄信諭㫖擬寫「議政王軍機大臣字寄」字樣,其交片行文一律辦理。 又謹按:兩次垂簾訓政,每日摺報,奉㫖繕批呈覽,自咸豐十一年十月至同治四年三月則寫「議政王軍機大臣奉㫖」,寄信則寫「議政王軍機大臣字寄」字樣,以後均寫「軍機大臣奉㫖」、「軍機大臣字寄」字樣。

凡中外奏摺,奉硃批「該部議奏」、「該部知道」者,皆錄副發鈔,其硃批「覽」或硃批「知道了」,或硃批「准駁其事」,及訓飭嘉勉之詞,皆視其事系部院應辦者,卽發鈔,不涉部院者,不發鈔。凡未奉硃批之摺,卽以原摺發鈔。凡硃批原摺,如在京衙門之摺,卽存軍機處匯繳;如各省,俱於本日錄副後,系專差賫奏者,交內奏事封發,由驛馳奏者,卽由本處封交兵部遞往。其內閣領鈔之摺於次日繳囘,同不發鈔之摺按日歸入月摺包備案。

凡議大政、讞大獄有㫖特交軍機大臣者,卽由本處承辦;其交軍機大臣會同各部院衙門者,或由本處主稿,或由所會衙門主稿,臨時酌定。凡應行刑訊之案,或就內務府公所,或就步軍統領衙門公所提訊,其皂役刑具皆於刑部傳用。如會同刑部者或刑部堂官前來會訊,或就刑部會訊,亦臨時酌定。若有軍旅之事,則考山川之險夷,道里之遠近,以備顧問。其邊裔絕域古書茫昧者,則追尋新舊冊檔,加以諮訪,使皆可徵驗,並就戶部、兵部、理藩院等衙門咨取兵馬錢糧,簡明確數備查,有㫖垂詢,則或繪圖或繕單卽時呈遞。

謹按乾隆四十六年□月□日㫖:秋審勾到事件,軍機大臣辦理熟諳,著同大學士一體承㫖。 又:乾隆九年□月□日本處奏:據韓光基奏稱「軍機處密議之件,無論議准議駁,於議定後奉㫖欽遵行知該處或外省之後,應仍知照該管衙門存案」等語。查軍機處辦理事件不一,奏定之後,有應交都院者,有應行知外省者,有祗應本處存案備查者。至於密辦密議之事,或頒發諭㫖,或存案備查,斷不便概行發部。韓光基所請知照該管衙門之處,誠如聖諭事屬難行,應無庸議。 又:乾隆十一年三月二十四日奏:向來軍機處事件,俱系交內涼轉發,除密議密奏外,系何衙門承辦者,卽傳該衙門承鈔。今張允隨所奏卡瓦一摺,奉硃批「議政王大臣速議具奏」,因係兵部主稿,是以內閣傳鈔。伏思議政處與各衙門不同,嗣後凡遇交議政處事件,俱交內閣,專交該衙門辦理,不得發鈔。謹奏。奉㫖:是。 又:乾隆二十三年十月十九日奏:各部傳鈔事件,往往多有遺漏,卽續經查出或該督撫哲部詢問,始行檢舉辦理,雖將經手各官加以處分,而公事究已稽遲。等酌議,嗣後應令軍機處承辦交發之滿、漢官員,將逐日所發諭㫖及摺奏事件,每屆十日匯開一單,交與內閣票簽處轉交各衙門逐一查對,如有遺漏,若係尋常事件,卽可作速補鈔,若事屬緊要,除一面補鈔趕辦外,仍將遺鄙之員參奏議處。如此,十日內並無遺漏,卽於單內註明繳囘。在各部院既可得免遺漏,卽軍機處或有未經交出事件,亦可隨時查出,於公事似有裨益。

凡遇大典禮,豫期有㫖,令軍機大臣查考舊案者,卽行查所司詳稽冊檔,匯齊後,摘敘簡明節略,開單呈覽。或有御製書事之文、紀事之詩,有㫖特交軍機大等查明事之起訖者,亦卽繕具節略,清單恭呈御覽。

凡恭遇除授內外大臣官員應進單者,文職大學士以下至京堂,武職御前大臣以下至步軍前鋒、護軍統領;外任將軍、總督、巡撫、布政使、按察使缺出,有㫖令開列應補應陞人員,皆繕遞名單。鹽運使缺出,有㫖進單,卽交吏部查開俸深道員十人、知府十人,與軍機處記名京察一等人員一體繕單呈遞。至文武大臣職任多者,遇出缺應補、出差應署者,有㫖令查開管轄處所,卽繕遞缺單。

凡文職鹽運使及道員記名以按察使用。武職一等侍衛、翼長、參領、協領、長史、總管、城守尉記名以副都統用;總兵記名以提督用;副將記名以總兵用。遇缺出皆將記名人員進單。凡道若府缺出不由銓選保題者,由本處請㫖,其或選缺道府在部無應選之人,由吏部請㫖,又或題缺道府該省無可題之人,由督撫請㫖,皆由本處進單。京察一等記名之給事中,御史,郎中,員外郎,內閣侍讀,翰林院侍讀、侍講、修撰、編修、檢討,詹事府洗馬、中允、贊善,以滿洲、蒙古人員為一單,漢員為一單,皆道府兼用;內務府郎中、員外郎為一單,以道府關差兼用;其或遇引見或因保舉特㫖記名者,皆各為一單。知府以道用,同知、直隸州知州以知府用,京員視奉㫖指明或以道用,或以知府用,或道府兼用。其道府兼用者,遇請㫖道府缺進單,以道用者,遇請㫖道缺進單,以知府用者,遇請㫖知府缺進單。其漢給事中、御史、郎中俸滿截取記名以繁缺用者,除由部銓選外,遇請㫖道缺,給事中一體進單,遇請㫖知府缺,御史、郎中一體進單。又曾任請㫖缺道府及雖非任請㫖缺而曾列名請㫖單者,遇有丁憂起復、降革開復各員,由吏部知照軍機處亦一體進單。其因告病或終養開缺,經病痊及養親事畢,例應坐補原缺由吏部知照軍機處者,遇該員坐補缺出亦一體進單。至文職有知州、知縣奉㫖記名者,應用同知、直隸州知州;武職有參將奉㫖記名者,應用副將。遇有同知、直隸州知州簡放知府遺缺及副將簡放總兵遺缺,亦將各該員進單。

謹查:道光九年冬以後,鹽運使缺出,京察一等記名以道府用人員不行進單。凡大比之年,會試總裁,順天鄉試主考,會試後覆試、殿試,朝考散館及翰詹大考,並各項考試閱卷官,有㫖令查開應點人員,卽繕遞名單。凡各省學政屆子、午、卯、酉年八月應行更換之期有㫖進單,卽將各學政到任年月及曾否歲考註明開單,並將由進士出身之侍郎、京堂開單,其曾否得過試差、學差皆註明,得差者並註明次數。又奉天府府丞系兼奉天學政,並將進士出身對品應調之太常寺少卿、鴻臚寺卿、太僕寺少卿、順大府府丞銜名另繕一單一併呈遞。謹查,奉天府府丞兼奉天學政歷屆成案,均將進士出身之通政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一體開列進單。凡鄉試、會試及覆試考差恭遇欽命試題,豫期以上三屆之題繕單進御,並以本處所藏《四書》一部一同呈遞。其自乾隆元年以後出過會試及順天鄉試題者,皆於《四書》內黏貼黃簽。其朝考散館、大考翰詹,亦由軍機處查開上三次題目清單,豫期呈遞。此外各項考試惟考御史、蔭生及各翻譯題由南書房承辦,餘皆由本處於前一日提奏。謹查,現在考試漢御史、蔭生及翻譯考試各題目,均由本處提奏,考試孝廉方正係由內閣擬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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樞垣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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