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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㑹典 (四庫全書本)/卷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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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欽定四庫全書
  明㑹典卷一百六
  兵部一
  諸司職掌
  尚書侍郎之職掌天下軍衛武官選授之政其屬有四曰司馬職方駕部庫部
  後改司馬為武選駕部為車駕庫部為武庫職方仍舊俱稱清吏司
  武選清吏司
  諸司職掌
  郎中員外郎主事掌武官勲祿品命
  銓選
  本司銓選除勲祿詳見吏部其官制資格及除授襲替陞用總小旗俱有舊行及新増事例未該載者今各以類附見於後
  官制
  諸司職掌
  凡內外大小軍職衙門官員俱有額數後武職陞授漸多不拘額數但有見任帯俸之別
  都督府
  左都督      右都督
  都督同知     都督僉事
  留守司
  正留守      副留守
  指揮同知
  都指揮司
  都指揮使二員   都指揮同知二員都指揮僉事四員
  
  指揮使一員    指揮同知二員
  指揮僉事四員   衛鎮撫二員
  
  正千戶一員    副千戶二員
  所鎮撫二員    百戶一十員
  儀衛司
  儀衛正一員    儀衛副二員
  典仗六員
  洪武三十年改土官屬本部續附於後
  宣慰使司
  正官
  宣慰使各一員   同知各一員
  副使各一員    僉事各一員
  宣撫司
  正官
  宣撫各一員    同知各一員
  副使各一員    僉事各一員
  安撫司
  正官
  安撫各一員    同知各一員
  副使各一員    僉事各一員
  招討司
  正官
  招討       副招討
  長官司
  正官
  長官       副長官
  蠻夷官司
  長官       副長官
  蠻夷官
  苖民官
  千夫長
  千夫長      副千夫長
  勲祿
  諸司職掌
  凡武官一品至六品所授上柱國至武騎尉曰勲嵗支俸米曰祿遇有除授官員須要明白照品定擬其品級次第詳於吏部職掌
  武官資格
  諸司職掌
  凡內外軍職官員俱有原定資格
  正一品
  左都督      右都督
  從一品
  都督同知
  正二品
  都督僉事     正留守
  都指揮使
  從二品
  都指揮同知
  正三品
  副留守      都指揮僉事
  各衛指揮使
  從三品
  留守司指揮同知  各衛指揮同知
  正四品
  各衛指揮僉事
  正五品
  儀衛正      正千戶
  從五品
  衛鎮撫      儀衛副
  副千戶
  正六品
  典仗       百戶
  從六品
  所鎮撫
  土官資格
  從二品
  宣慰使
  正四品
  宣慰司同知
  從四品
  宣慰司副使    宣撫司宣撫
  正五品
  宣慰司僉事    宣撫司同知
  從五品
  招討司招討    宣撫司副使
  安撫司安撫
  正六品
  副招討      宣撫司僉事
  安撫司同知
  從六品
  安撫司副使    長官司長官
  正七品
  安撫司僉事    蠻夷官司長官
  從七品
  蠻夷官司副長官
  除授官員
  諸司職掌
  凡武官或有功陞除或調除別衛或為事復職若見缺官員應合調補遇有前項官員到部須要審取從軍腳色委官賫赴內府比對貼黃中間歸附年月征克地方陞轉月日衛所流官世襲相同然後具本明著縁由連人引至御前陳奏請㫖轉調除授或奉特㫖陞遷隨將欽與職事花名衛所流官世襲及陞調縁由就於御前陞選仍照選簿內條冩榜文次日入奏將引選過官員看畢抄榜給慿定限到任仍行該府轉行所在衛所催任繳慿
  事例
  洪武初令護衛儀衛司等官陞除王具本奏知從兵部選授 三十五年令在京武職有願調除外任者聽原管事者管事原帯俸者帯俸 永樂初令凡奉天征討守城征哨拏人有功欽陞都督都指揮者照洪武舊制與流官見陞指揮除已定流世者仍舊未定者俱與流官其千百戶鎮撫儀衛正副典仗俱與世襲若係致仕官及因官下舍人除授並義男女婿等項襲替者俱與流官已行厯功與世襲者仍前世襲各衛所官旗軍有全城歸順江上朝見並招船招人擒首奸惡逃叛等項欽陞官員若係洪武年間原授職役今陞千百戶衛所鎮撫者俱與世襲陞指揮者與流官革除年間陞授及徳州等處選署今陞職者亦與流官其各都司衛所官有革除年間除授及徳州等處選署曽經管事者與流官止終本身 十年令總兵官在外遇官軍有功合與官者先諭告使知具姓名功蹟奏聞除授 凡武官陞試職未經實授者須立功方許實授 宣徳三年令凡內官傳㫖除授官員不問職之大小有𠡠無𠡠皆須覆奏然後施行 本部奏定武選條式一腳色二狀貎三才行四封贈五襲廕仍具有無殘疾從親管及同僚同隊及首領官保勘以慿稽考 正統三年定官員調衛例南京及江南直𨽻調北京附近衛所北京直𨽻並江北直𨽻山東調山海宣府等衛所山西河南調大同延安綏徳等衛所陜西調甘肅寧夏衛所浙江江西調福建廣東衛所湖廣調貴州四川衛所福建調廣東廣東調廣西四川調雲南雲南調廣西廣西調貴州 四年令額外多餘武職聽於有糧衛所添註 景泰二年議淮軍職與王府姻親者但係方面重任改調其護衛及外衛官俱不必調 天順元年令錦衣衛官為事復職雖遇赦仍調在京別衛𢃄俸王府官為事復職者亦調衛成化十四年奏准在外各衛指揮以功陞都指揮者俱改註都司在內者仍舊 𢎞治七年令王親同城居住及附近者查係見任調五百里之外管事願帯俸者存留其王妃夫人郡主縣主亡故年乆無親生子者王親子孫並許推用管事不在帯俸改調之例 凡軍官給慿南京上十二衛並南北直𨽻衛分給本衛慿五府屬衛給該府慿中都留守司及外都司屬衛給各司憑凡單本選過軍職遇大選仍通類具本附選凡職官人等不由銓選推舉朦朧奏請以圖進用及夤縁奔競乞恩傳奉沮壊選法者職官問罪降級調衛旗軍舍餘問發邊衛俱𢃄俸食糧差操
  陞賞功次
  軍職官有功查勘明白造冊到部當陞賞者各照立功地方則例具奏陞賞其論功以捍禦北敵為首朶顔三衛次之西畨及苖蠻又次之內地反賊又次之其捕盜並緝獲妖言亦有陞賞之例附見於後
  事例
  洪武十九年令從征官沒於陣所者子孫襲職陞一等二十九年令各衛指揮千百戶獲倭船一艘及賊者
  陞一級賞銀五十兩鈔五十錠在船軍士生擒殺獲倭賊一人者賞銀五十兩陸地交戰生擒殺獲一人者賞銀二十兩 三十五年令官軍對敵之際能立竒功者陞二級頭功陞一級次功不陞 永樂四年令一家陣亡二三人者陞二級 宣徳九年定南方殺蠻賊例凡斬賊首三顆以上及斬獲首賊者俱陞一級斬首一顆俘獲一二人斬從賊首一顆以上及目兵兵欵有功者俱加賞不陞 㬌泰元年令馬邑等處當先殺賊者百戶所鎮撫以上陞署職一級總旗以下陞實授一級不賞軍職舍人有冠帯者陞實授百戶無者陞所鎮撫文職舍人陞試所鎮撫義男餘丁人等不分有無冠帯俱陞小旗有不願者俱給賞其南方金沙江等處頭功四次三次及衝冐瘴毒亡者陞一級陣亡者陞二級 二年令遼東官軍二次當先斬獲敵首馬疋者陞一級加賞被傷及戰回死者陞一級陣亡陞二級俱給賞一次斬獲者陞一級不賞 三年令貴州香爐山等處獲功九次至十七次者陞一級內百戶所鎮撫以上殺獲三名顆者陞實授不及數者陞署職 四年令父在而子孫隨軍陣亡別無應繼者陞其父二級 五年令自已獲功該陞而同籍親人有陣亡無嗣者許併其功於見存之人通論陞賞 六年令浙江福建殺賊官軍獲功五次至七次者陞一級不賞民快人等冠𢃄終身陣亡者與其子冠帯仍給賞一次至四次給賞不陞 天順元年令陜西殺敵領軍官並敵退刼營兵丁當先敗敵及擒斬首級為首並陣亡者俱陞一級給賞齊力向前幷生擒斬獲為從者給賞不陞其南方誘獲苖蠻偽王侯殺賊二十五次至三十九次斬首三顆擒賊首一二名及陣亡者陞一級給賞十三次至十九次斬首三顆者陞一級不賞殺賊二十五次至三十九次斬首不及數及陣亡土官人等俱加賞不陞凡土官有功無陞例六年令擒斬畨敵一名顆為首陞一級不賞為從及
  傷故者給賞不陞 七年令六次先登殺敗敵兵者陞一級加賞三次及陣亡者陞一級給賞齊力策應者給賞不陞 成化二年令官軍妄報功次冐受陞賞者事發革去仍降原職役一級調衛差操 四年令四川平山都掌官軍擒斬八名顆以上及俘獲男女者陞二級加賞七名顆以下有俘獲及陣亡者陞一級量賞五名顆以下有俘獲陞一級不賞三名顆以下及土官擒斬四名顆以上與陣亡土兵俱加賞不陞 六年令夜不收出境哨探被賊殺死者陞賞依陣亡例奪去馬疋免追 十四年申明陞賞功次一甘肅寧夏陜西延綏偏頭關大同宣府山海關一帯外兵一人擒斬一名顆陞一級至三名顆陞三級二人共擒斬一名顆為首陞一級至三名顆陞三級驗係壯男與實授幼男婦女與署職為從及四名顆以上俱給賞一遼東女直一人擒斬二名顆陞一級至六名顆陞三級驗係壯男與實授幼男婦女與七名顆以上並不及數者俱給賞不陞一陜西甘肅四川貴州湖廣兩廣畨賊苖蠻一人擒斬三名顆陞一級至九名顆陞三級驗係壯男與實授幼男婦女與十名顆以上並不及數者俱給賞一內地反賊一人擒斬六名顆陞一級至十八名顆陞三級驗係壯男與實授幼男婦女與十九名以上並不及數者俱給賞其功次須騐不係一日一處者方如前例若係一日一處之數止擬一級其餘給賞陣亡官軍與哨探被殺夜不收人等俱陞一級一陣前刀箭重傷者陞署職一級當先次數多者分別等第加賞無傷而當先數多者止給賞有輕傷者亦加賞一俘獲賊屬人口奪獲頭畜器械並齊力助陣者量賞人口就給俘獲原主一把總領軍官所部五百人擒斬敵兵五名顆陞一級每五名加一級所部一千人者十名顆陞一級每十名加一級俱至三級而止二級實授一級署職若係都指揮使以上止陞署職二級其餘加賞別種賊冦推類而行已陞之外功次更多並不及數者給賞一陣前當先殿後斬將搴旗擒斬賊首等項竒功臨時奏擬陞賞一土官功次各照前項地方則例陞散官至三級而止其餘功次與土人俱厚賞不陞一報㨗官舍人等以擒斬敵兵多寡為等第七十名顆以上賞衣服一套九十名顆以上者賞鈔一千貫陞一級一百十名顆以上賞衣服一套陞試所鎮撫別種賊冦𨔛加女直三倍畨賊苖蠻六倍反賊十倍一軍人有功陞一級至小旗舍人陞一級至冠𢃄小旗小旗陞一級至總旗冠帯小旗陞一級至冠帯總旗總旗陞一級至試百戶冠𢃄總旗陞一級至實授百戶試所鎮撫陞一級至實授所鎮撫實授所鎮撫陞一級至實授百戶百戶陞副千戶副千戶陞正千戶正千戶陞指揮僉事僉事陞指揮同知同知陞指揮使該陞都指揮都督者類推而行其軍人舍人至小旗小旗至總旗舍人至試所鎮撫總旗至試百戶俱無署職惟百戶以上聽以次署陞其署職至實授亦作一級有縁事該降即以此為則𨔛降一官軍人等爭奪擒斬功次者不許紀録一詐冐功次者勘問降一級功次不准一出師監督總兵等官並鎮守總兵廵撫紀功供給等官班師之日本部照功次冊具奏陞賞凡逺年功次不許奏擾 𢎞治元年令領兵守備官不得自報功次所部旗軍斬獲不及五名顆者領軍官不准陛賞 十三年奏准跟隨內臣將官頭目不分有無職役若非奏帯不許報功果係奏𢃄獲功該陞職役只合註於本管衙門不許希求註於錦衣衛違者該陞職役俱革罷扶同勘報者㕘究治罪 凡臨陣報有斬獲賊級者紀功官從公審驗若用錢買者賣者俱問罪係官旗就在本衛係軍發邊衛民並軍丁人等發附近俱充軍若外兵扺邊官兵明知被獲人口遺棄在彼囚而妄殺冐作賊級者與殺平人者一體論斷 凡擅殺平人報功其本管將官頭目失於黔束者問罪量其所殺多寡輕則降級調衛重則罷職充軍俱奏請定奪
  捕盜緝獲妖言附
  明令
  凡常人捕獲強盜一名竊盜二名各賞銀二十兩強盜五名以上竊盜十名以上各與一官名數不及折筭賞銀應捕入不在此限
  事例
  宣德元年令擒獲強盜賞鈔二千貫為首官旗軍校陞一級民匠人等免差役一年 十年令凡軍官於所轄地方擒獲強盜即係應捕人員不准陞賞若不係該管地方及公差在外擒獲者指揮四名以上千戶衛鎮撫三以上百戶所鎮撫二名以上照例陞賞旗校軍民匠役等不限地方 成化二年令緝獲妖言提督官陞一級官校給賞 十九年令官校捕盜至三百名以上提督官陞一級 𢎞治二年令捕獲出境妖人搆結邊外謀為不軌為首者陞一級為從陞一級 十年令捕盜至四百名以上者提督官陞一級
  推舉
  事例
  凡五軍都督府缺掌印管事官本部具奏㑹官於公侯伯都督內推舉錦衣衛缺掌印管事官於本衛及各衛指揮等官內推舉中都留守司缺正副留守於皇親勲舊及內外武臣並保舉將材內推舉
  考選軍政
  事例
  宣德八年令在外都司衛所缺軍政官行廵按御史及按察司等官公同考選每都司及衛俱掌印官一員佐貳官二員每千戶所俱掌印官一員非遇𦂳急軍情不許輙調 成化二年令軍政官每五年一次通以見任掌印帯俸差操及新襲職官一體考選 八年令帯俸武職先雖犯罪後能改過自新父祖雖為事或脫逃子孫能自立行止有守有為者並許考選管事 十三年議准㑹同五府官將所屬官員通行考選每衛不限指揮使同知僉事共三員衛鎮撫一員如無鎮撫選相應千戶署管每所不拘正副千戶一員百戶十員專管軍政俱限年二十五嵗以上五十嵗以下有六十以上精力未衰者驗實存留見任不敷許選別衛先儘見任次𢃄俸後遇在外五年之期在京亦復舉行南京衛所照例其終身帯俸官除犯貪滛五年之外能改過自新者從廵撫廵按官保用 十五年令軍政急缺在外從廵撫廵按定委奏保兩京從各衛軍政首領官保舉五府覆勘係親軍者兩京兵部覆勘定奪不拘五年後犯貪滛等罪連坐舉主 十六年令騰驤等四衛官員有不職者聽本部及科道官察訪舉劾 二十一年令百戶襲職回衛就得管事不在考選之例 𢎞治七年令南京各衛所軍政員缺不許以千戶署衛事百戶署所事漕運有缺亦行南京兵部照軍政事例選補不許坐名行取掌印佐貳官員代替 十三年申明凡軍職五年考選有營求囑託者指名黜退永令𢃄俸其不得與選生事教唆陷害己選官員者問罪不分官軍俱調邊衛帯俸食糧差操凡帯俸官俱不許管軍管事
  襲職替職
  諸司職掌
  凡軍官亡故年老征傷須以嫡長兒男承襲替職或嫡長男早喪及篤廢殘疾則嫡孫襲替如無嫡子嫡孫則庶長子孫襲替若嫡庶子孫俱無方許弟姪襲替其應合承繼弟男子姪務要曾經操練弓馬熟閑並當該衛所正官保結呈送其審供查黃引選等項縁由並與除授官員相同
  事例
  凡左右都督至都指揮僉事俱係流官有缺從朝廷陞調不許世襲 洪武十八年令武職年五十之上者許以子替職 二十二年令都指揮原係世襲指揮使者出職仍授世襲指揮使若指揮同知陞都指揮同知者出職仍授指揮同知 二十九年令祖從軍父為事典刑襲祖職父從軍兄為事典刑襲父職父從軍就為事典刑者發充軍 三十年令武職子孫應襲替而無文書來告者不准襲 永樂元年令官舍旗軍餘丁曽厯戰功陞授職役者其子准承襲無子其父兄弟姪見受職役小者俱准襲職事相等無應襲者義子女婿不准襲若先不曾立功就與職役後亦無戰功者不准襲指揮千百戶子弟隨征有功陞指揮千百戶後又征進有功陞職者准承襲不曽征進者不准若已致仕後有功陞職亡故並告代者原替職或見支優給子孫職任小者就與父兄所陞職事若職事相等不許以次子孫別襲 十一年令新官義男女婿已襲流官一次者不許再襲 十二年令武職犯罪充軍者子孫襲職俱調衛犯強刼典刑者子孫襲祖職調沿海衛 十五年令委保襲替詐冐不實者本身及保勘官俱罷職揭黃永不許襲 宣徳四年令武職及子弟有犯不孝並烝父妾收兄弟之妻敗倫傷化者不許復職承襲永為定例五年令武職守城失機貽患邊方者不准襲 十年奏准武職並子弟有犯不孝並敗倫傷化者本身問罪許子孫承襲嫡長有犯嫡次子孫承襲 正統二年令武職應襲子孫十年之內人文到部者准令襲若止移文徃來人不到部雖稱患病事故而月日在十年之外者不准襲若原籍行移回報雖出十年而曽於限內告者亦准襲 七年令武職故而嫡長子孫年十嵗以下者庻男弟姪許借職候嫡長出幼令還職違者充軍十嵗以上不許 本部議准侍衛將軍係永樂年間世襲千戶者子孫襲替授百戶係實授百戶試百戶者襲替授總旗 十四年令武職臨陣退怯致所部失陷二十人者不准襲有犯不孝致典刑者取祖父以次子孫承繼本犯子孫不許 景泰三年令武職有因年逺及典刑等項例不應襲而有嫡子孫弟姪者給與冠𢃄操備月支米一石有功照舍人例陞賞 四年令納粟補軍職者不准襲 天順元年奏准武職自永樂後陞官不以軍功者總小旗比試中箭陞職者總小甲冐補總小旗後有功陞職者永樂年間王府保陞官無世襲者皇親及內官家人傳奉陞職及保陞者襲替俱減革 三年令擒獲強盜陞職者不准襲 成化元年正統十四年守城有功陞職者被兵走回遇駕拏馬及出使瓦剌乞陞者天順初迎駕陞者擒獲妖言陞者俱革不准襲六年奏准武職絶嗣許從軍立功一祖子孫承繼其
  為原籍疎族不許凡納粟官例許承襲止許子與孫承襲 八年令武職原係帯俸者子孫襲替仍帯俸係管事者仍管事 十三年令試職署職遇天順元年及八年例實授者襲替俱減革 十四年令武職降調充軍本身在不准襲 十五年令納粟招軍陞職者俱承襲三軰革其自己立功陞官後為事罷職及充軍者革十七年奏准武職絶嗣傍枝不許承襲如己襲者不許再襲義男女婿詐冐承襲不改正者照例治罪 二十一年令內外武職有犯強盜典刑者子孫不許承襲調邊衛充軍 二十二年令降級官見在而子孫願就見降職事者准令襲逃官不知去向三年者亦准襲被告脫逃該徒以上問革為民者至六十乃許襲 𢎞治元年奏准武職襲替有請託內外權要乞陞官職者照奸詐犯法在逃例革職為民取應繼子孫承襲 三年奏准傍支承襲例如髙曾祖原係功陞總小旗以後從曾伯叔祖或從伯叔祖堂伯叔又立功陞都指揮革襲試百戶千戶 革襲署百戶子孫准承襲百戶革充冠𢃄總旗一軰子孫止替旗役其試職署職如無軍功雖遇例不許實授若髙曾祖不係功陞旗役者傍支子孫不准承襲 四年令緝獲謀反犯人陞職者襲二軰革招撫夷人陞職者襲一軰革強盜窩主不分贓及不行者襲職降一等 五年令武職為人命典刑者子孫襲職調別衛為事脫逃革職者子孫仍照舊例襲職 六年奏准侍衛將軍係永樂二十二年七月十八日以前陞除者准世襲以後𨔛加減革其減革依正統七年例七年令武職有犯刼盜問擬明白者不分典刑監故子孫永不許襲其已前充軍襲調事例更不施行 本年奏准護衛官有選充儀賔者子仍襲本衛 九年令應襲舍人犯刼盜者弟姪照祖職降一等承襲該優給者依此例 十一年令妄保襲替者不分受財不受財及借職病故致仕悉照永樂十五年例施行 十二年令武職一祖從軍代役立功之人絶嗣者其親弟姪並許相沿承襲弟姪長房絶嗣次房子孫為堂兄弟者亦准襲若隔一二軰不曾承襲今來告者其原立功之人係指揮者減襲試百戶千戶減襲署百戶百戶替冠帯總旗一軰以後止替總旗若堂伯叔兄弟旁支子孫不分己未襲替俱不許襲 十三年奏准武職子孫襲替被人奏告姦生乞養倫序不明等情已經勘明繳告到部而原告又行奏告者軍調邊衛民發口外為民原詞立案 凡武職乞恩陞者不准襲報㨗陞者不准襲缺唇跛足矮短殘疾不准襲舍人有功陞職過於父祖者子孫襲所陞職開原職不及父祖者襲原職開所陞職嫡長男已襲職嫡次有功陞職而絶嗣者別支不許襲襲職官為事革罷者子孫襲祖職 凡武職為事械故監故未復職者問發立功病故者子孫襲職俱調衛 凡調衛者子孫襲替不得還原衛 凡武職年未六十有告殘疾願替職者在內從本部騐實在外從原衛勘明本部查照引奏附選 凡軍職襲替有不由軍功例該減革而揑奏官吏沮壊選法者問調邊衛帯俸 凡軍官子孫襲替其經該官司查勘明白過違二年不與保送並勒要財物者問發𢃄俸差操
  土官襲替
  事例
  洪武二十七年令土官無子許弟承襲 三十年令土官無子弟而婿為夷民信服者令婿襲或許其妻襲永樂十五年令土官告襲雖出十年亦准襲 正統二年奏准土官應襲者預為勘定造冊在官依次承襲天順八年令土官告襲者勘明㑹奏就彼冠帯 𢎞治二年令土官應襲子 年五嵗以上者勘定立案告襲之日年十五以上即令襲職如年未及暫令恊同流官管事 五年令土官襲職後令習禮三月回任管事十三年奏准土官襲替有撥置不該承襲之人爭奪讎殺者俱問發極邊煙瘴地充軍
  夷人襲替
  事例
  洪武永樂年間降附逹官亡故者子孫襲替降一級正統間令海西建州等女直襲替授職二十五年陞一級 成化間令逹官襲替免降級新遷安揷者許就衛所襲替係流官者仍減襲其海西等女直襲替乞陞不拘父子但乞一次者不許再乞 𢎞治六年令海西等處人告襲者查原齎𠡠書除天順以前陞授職事俱仍舊成化以後乞陞者都指揮行大通事勘明即與襲替都督仍行鎮廵等官勘奏定奪其襲陞誥𠡠人給一道係總𠡠者悉與除銷 凡哈宻等處使臣求襲父職者查有原降誥𠡠照例襲替換給誥𠡠其餘外夷乞討官封俱臨時奏請定奪
  比試
  事例
  凡遇內外襲替官舍比試行移中軍都督府㑹同內外官於大教塲內令官舍跪聽聖諭畢給事中㸃定對數錦衣衛官校看守每馳馬越一墻一溝開弓發箭矢凡三矢畢兩人相向馳馬使鎗箭俱中鎗不避利便者鳴鑼二聲為䨇收一聲者為單收不鳴者為不中查例施行 洪武初令應襲子弟送都督府比試騎射閑習始許襲替若年幼者紀名候長比試然後襲替 二十七年令子弟未及二十嵗者襲職至年二十乃比試年及者即與試初試不中襲職署事食半俸二年後再比中者食全俸仍不中者降充軍雲南土官襲職免比試永樂初令洪武三十一年至三十五年奉天征討獲功陞職者為新官子孫年十六出幼襲替免比試三十一年以前者為舊官子孫年十五出幼襲替俱比試永樂元年以後獲功者出幼比試與舊官同 六年令比試一次不中者發開平再試不中者發交阯三試不中者發煙瘴地面俱充軍別選子弟襲職 十年復舊制再比不中仍令食半俸三試不中者發充軍 十二年令四川䕶衛官襲替就彼比試 正統間令比試違限係無力者三年以上住俸二年半二年以上住俸一年一年以上住俸半年 十二年令武職𨽻雲南都司者依守備官例就本處㑹官比試 景泰四年令冠帯總旗署百戶事者承襲照例比試 𢎞治六年令比試不中者悉照永樂十年例施行 十二年令武職自來不曾比試者子孫襲職俱住俸三年
  陞用總小旗併鎗附
  諸司職掌
  凡總小旗缺役務選年深精壯勇敢軍人小旗併鎗軍人併鎗得勝陞小旗小旗併鎗得勝陞總旗須慿各府照會開繳當該衛所保結文狀到部然後類冩具奏請㫖准用仍咨呈該府行下各該衛所收補或奏㫖取用年深總旗除授須自各衛取勘從軍腳色保結呈送到部仍審實來厯相同具本引奏選用其附選出榜抄榜給慿催任一如除授官員施行
  事例
  凡總小旗補役以併鎗勝負為陞降遇有應併人役到部照依比試事例行移㑹官於中軍都督府前監併其分別勝負亦與比試相同 洪武初令䕶衛總小旗從王所補授 二十五年令總小旗亡故親男弟姪及義男女婿能併鎗者俱准併勝者補原役䕶衛總小旗併鎗免赴京雲貴四川兩廣從本都司官監併後奏准福建遼東陝西都司山西行都司俱照此例 二十八年令異姓併鎗得勝者授役年月從本身始不勝者總旗子降小旗小旗子降充軍異姓者不分總小旗名下俱充軍但不勝者俱不許再併其有陣亡失陷傷故殘疾出海運糧覆沒者補役免併鎗 永樂間令奉天征討有功者免併鎗一次 正統二年奏准南京直𨽻衛所總小旗從守備及兵部堂上官㑹併湖廣浙江江西山東河南萬全山西大寧都司福建行都司中都留守司具由申部轉行各司㑹同廵按按察司官監併四川行都司所屬布按二司同本司正官監併 八年令總旗代役未併鎗獲功一級該陞試百戶者以功准併鎗補實授總旗竒功一次頭功二次該陞實授百戶者各除一級准併鎗陞試百戶 十二年令應併鎗之人違限十年或年過三十例該收軍者發沿邊立功五年滿日併補若限內獲功一級准免併鎗即與實授凡陣亡征傷殘疾旗役例免併鎗者以十年為率若替役十年之外不經告明者不准 天順元年令總小旗係總兵等官及各衛編置不經本部奏補者有功止依軍人例陞賞 成化六年令奉天征討小旗未經類引獲功二級該陞試百戶者准未併鎗例減一級實授總旗其本身獲功陞授者不在此例延綏等處守邊總小旗依湖廣等處例申部轉行就本處㑹官監併 𢎞治十三年奏准凡謀故殺死總小旗者就於犯人戶內勾取壯丁抵充軍數其旗役仍令本戶餘丁補當












  明㑹典卷一百六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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