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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僧結黨屠牛捕魚事由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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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僧結黨屠牛捕魚事由判
作者:李膺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55

違西天之禁戒,犯中國之條章,不思流水之心,輒舉庖丁之刃。既集徒侶,須務極刑,各決三十,用示伽藍。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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