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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令元瓘頌德碑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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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令元瓘頌德碑記
作者:王筠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52

惟公曾祖諱,皇行都督府錄事參軍。祖雯,疊州刺史。考忠,滑州靈昌縣令。公能繼大賢,克昌厥後。解褐薛王府參軍,曆河南新安縣尉,轉濟源縣主簿,遷光祿寺主簿,官雖未遠,名乃益隆。由是宰汝州梁縣、懷州河內三縣。今鏤章是式,朱紱斯皇。加朝散大夫,猶舊任也。

甲子歲二月,有詔大擇邑長,俾康人庶。公曆試甸服,遹多頌聲,自山陽複為新安令。明號令正獄刑,閱疆理,均井賦。一之歲不茹不吐,二之歲作懟乃止,三之歲不競不絿,四之歲人異周漢,化同蒲密。此邦也,郭抱連麓,門開故關,當洛陽西偏之境,接長安東狩之區,日候萬乘,歲供百役。公化洽於下,使推循良。名聞在天,人願繈負,翰飛台閣,其則不遠。筠等仰念遺惠,永懷令紀,文成不刊,可勒永久。頌曰:

天命良宰,操刀必割。三科設教,四人棄末。庶政其凝,在邦必達。愷悌君子,德音來括。人有子弟,卵而翼之。人有土田,播而植之。用人惟己,去惡無疑。永懷惠化,頌德豐碑。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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