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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流感等傳染病防控和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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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流感等傳染病防控和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教體藝廳〔2019〕1號
2019年1月23日
發布機關:教育部辦公廳
教育部網站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流感等傳染病防控

和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教體藝廳〔2019〕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同志指示和有關會議決策部署,切實做好當前和2019年春季學期開學前後流感等傳染病防控和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抓緊抓好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和營養健康保障工作,維護師生健康,有效防控流感等傳染病在學校發生和蔓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於流感等傳染病防控工作

冬春季是呼吸道傳染病高發季節,也是結核病、水痘、麻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腦膜炎等傳染病高發期。當前我國處於季節性流感流行高峰,流感活動處在較高水平且可能繼續流行。各級各類學校在臨近期末、寒假、春季開學前後,對流感等傳染病防控工作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視。

(一)強化責任意識,加強組織領導。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高度重視流感等傳染病防控工作,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切實增強做好傳染病防控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強組織領導,主動與衛生健康(計生)部門加強溝通和聯繫,明確工作職責,及時了解和掌握本地流感等傳染病流行情況,結合教育工作實際和學校工作特點,狠抓重點環節,切實落實學校傳染病防控各項要求。

(二)落實晨檢制度,及時發現處置。各地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要切實發揮校醫、保健教師作用,做好學生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工作,做到傳染病疫情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學生得了流感,要主動隔離,不要到校上課,學校和教師做好補習工作。

(三)布置體育作業,加強體育鍛煉。各級各類學校特別是中小學校要通過布置寒假家庭體育作業,切實動員和引導學生家長帶動和督促學生在寒假期間積極參加體育鍛煉、戶外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確保每天2小時以上體育鍛煉或戶外活動,切實增強體質,有效預防和減緩近視,提高免疫力和身體抗病能力。

(四)開展健康教育,提高防範意識。各級各類學校要通過多種形式開展一次流感等傳染病防控宣傳教育,幫助學生了解流感等傳染病防治基本知識,引導學生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和生活習慣,提高防範意識。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還可通過發放學生假期生活提示等形式,向家長宣傳常見傳染病防治知識和學校傳染病防控工作要求,積極爭取家長的配合與支持。堅持屬地管理、聯防聯控工作原則,落實《學校結核病防控工作規範(2017版)》,進一步加強結核病防控工作。

(五)校園環境整潔,養成衛生習慣。各級各類學校要注意維護學校環境衛生,保持環境清潔。在新學期開學前,要對校內環境衛生進行徹底檢查和清掃。春季學期開學後,要加強教室、宿舍、圖書館、食堂、體育館等人群聚集場所的通風換氣,保持室內空氣流通。要指導和督促學生注意個人衛生。

二、關於學校食品安全工作

(一)強化協同推進,切實聯防聯控。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市場監管部門完善食品安全防控協同機制,加強學校周邊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學校切實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定期開展食品安全防控風險排查,及時整改隱患和風險,最大限度降低食品安全風險,保障師生健康。

(二)增強防範意識,嚴格安全管理。堅持食品安全風險監控與報告制度。各級各類學校要做好學校食品安全風險管理工作,做好學校食品安全風險監控與報告工作。學校發現校園及周邊存在食品安全風險時要及時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並在其指導下做好應急處置,最大限度降低突發事件的影響。

(三)落實主體責任,嚴肅責任追究。各級各類學校要切實履行校園食品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嚴格落實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嚴格管控食品、原材料和餐具采供渠道,定期開展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嚴格加工製作、消毒清洗、留樣管理等重點環節和重點崗位管理。規範食品加工製作流程和分區管理,嚴防食品交叉污染。積極推進學校食堂「明廚亮灶」工程,實行陽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定期開展學校生活用水和師生飲用水水質監測,保障師生飲水安全。面向師生多途徑、多形式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強化食品安全科學知識和法律知識普及。

各地加強學校流感等傳染病防控和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有關情況,請及時報送我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聯繫人:王海濤、劉立京,電話:010-66096150,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教育部辦公廳

2019年1月23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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