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同意中國協和醫科大學更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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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關於同意中國協和醫科大學更名的通知
教發函〔2006〕322號
2006年12月22日於北京市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國協和醫科大學更名為北京協和醫學院

衛生部:

《衛生部關於申請中國協和醫科大學更名的函》(衛人函〔2006〕259號)收悉。

根據國務院領導同志在《關於推進清華大學與中國協和醫科大學合作辦學的請示》上的批示精神,依照《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有關規定,經研究,同意中國協和醫科大學更名為北京協和醫學院,同意其同時使用「北京協和醫學院(清華大學醫學部)」的名稱。更名後,學校原隸屬關係、人員編制、資產關係和經費管理體制保持不變。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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