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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暴動與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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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暴動與工會
作者:惲代英
1928年
本作品收錄於《紅旗
 1928年初在中共廣東省委機關刊物《紅旗》上發表。

  廣東有幾百個工會。在這次暴動中,蘇維埃政府沒有將權力交給工會去做許多事情,所以沒有能將全廣州的工人、店員與一般貧民都發動起來。

  蘇維埃政府宣布要做許多事,但自己的精力顧不到,又沒有正式布告將權力交給各工會去做,這實在是一個錯誤。

  應當明白允許各工會有權捉拿槍斃他們所知道的反動派。那便不會僅零星捉拿一百餘反動派,而且不會都送到公安局裏,以至於沒有處置的辦法。

  應當明白允許各工會對於他們所需要的房屋或糧食用品,有權自由沒收征發。對於大工廠、大商店、銀行、錢莊,亦有權代蘇維埃政府沒收保管。那便不至使許多應沒收的資本家財產都輕輕放過,而工人仍舊沒有錢用,沒有飯吃。

  應當明白允許各工會幹涉商店,嚴厲禁止商店閉門罷市,頑梗不服幹涉的,工會有權沒收其店鋪,槍殺其店東,那便不至在暴動中感覺一般商人消極反抗的困難。

  應當明白允許各工會向蘇維埃政府領取槍枝,去做上述的工作。那是蘇維埃政府所宣布要做的事,不愁不一件件的都做到。

  因為不能這樣做,以致廣州市的工人、店員及一般貧民,雖然有兩三萬人參加暴動,大部分群眾仍舊沒有起來,反動勢力能重新攻入廣州,這是一個重要的原因。

  記著這個教訓,在暴動中必須將權力交給下層工會、農會,以發動廣大的工農群眾。勝利是必然的,只要有廣大的工農群眾起來!

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31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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