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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海南分院關於部分公社的妨礙生產和公社集體經濟問題的調查情況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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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海南分院關於對瓊山、定安
兩縣四個公社當前出現的妨礙生產和人民公社
集體經濟問題的調查情況報告

1963年2月7日

根據黨的八屆十中全會精神,為了更好地支援、保衛農業,有利於鞏固人民公社集體經濟,有利於全黨組織農業生產新高潮,遵照區黨委政法委員會指示,分院協同瓊山、定安兩縣組成工作組,先後到瓊山的靈山、舊洲,定安縣的龍洲、仙溝等四個公社的25個大隊,對當前妨礙農業生產,妨礙鞏固人民公社集體經濟的問題,作了一些調查研究,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從調查情況來看,農村形勢是越來越好,糧食普遍比上年增產,社會治安穩定,小偷小摸大大減少,農村中的社會主義陣地是鞏固的。但是在農村緊張的階級鬥爭和兩條道路鬥爭中,也出現不少問題。歸納起來主要是:

   1.階級敵人利用人民內部矛盾和落後群眾某些不滿情緒,進行煽風點火,打擊幹部,破壞生產,企圖搞垮集體經濟以及不服改造,搞迷信,進行投機倒把等破壞活動。據調查l50名五類分子的表現,多數一般接受改造,但有6%左右仍堅持反動立場,進行各種破壞活動。如龍洲公社羅溫大隊反革命分子葉昌興,在去年11月間曾利用群眾之間的矛盾,拉攏葉秀良等8名不滿青年,假造材料誣告積極分子葉秀清(曾鬥爭和批評過葉昌興)偷穀子,企圖進行打擊抱復;又如龍洲公社壞分子王仁盛,利用社員王培居等與隊長吳祝德吵嘴之機煽動說:隊內領導有問題,你們不要怕,去和他鬧,他對我們姓王的就是不好。你去和他清帳,因為我不能提意見。致使社員與隊長吵鬧,打擊基層幹部,使該隊一個多月沒法排工生產;靈山公社管制分子李啟極企圖破壞集體生產,煽動社員搞單幹,他煽動社員說:集體作生產只分幾斤谷,比不上單幹好,種多少得多少。不僅如此,他還將已折價入社的耕牛拉回;龍洲公社西岸大隊富農分子王仁煥,由於心懷不滿,在生產中故意搞壞犁等農具。此外還有不少地、富、反、壞分子不服改造,擅自外出搞投機倒把,搞封建迷信活動,以及不按規定自行養豬等。

   2.刑事犯罪分子的活動矛頭也指向集體經濟。首先是盜竊、殺害耕畜。如仙溝公社今年被偷的耕牛有7頭。岩嶺大隊被偷殺耕牛3頭。此外,還有犯罪分子陳忠漢、謝春芳等四人僅去年l2 月份就在定安的黃竹、雷鳴公社偷竊耕牛3頭;犯罪分子周敦富與瓊山的竊牛犯勾結殺害耕牛3頭。其次投機倒把分子,不僅相互勾結搞農副產品投機倒把活動,且大肆搞販運耕牛生意。如仙溝公社岩嶺大隊馮耀球,以隊名義到文昌、瓊海等地販賣耕牛牟利數百元;靈山公社林東大隊總支委周德秀也販賣耕牛l3頭,牟利1600多元,嚴重影響當地農業生產和繁殖發展耕畜。

   3.少數基層幹部的貪污、侵吞、挪用集體經濟和搞投機倒把違法犯罪的情況也比較嚴重。據5個大隊初步摸底,發現有8個大隊、生產隊幹部貪污、挪用公款共6204元。最突出的是龍洲公社羅溫大隊,貪污、挪用公款的幹部就有28名,占該隊幹部總數(71名)的39.5%,貪污挪用達13064元,該大隊的l0名幹部中有8名幹部貪污。該大隊黨支部書記陳學文貪污194元,挪用1082元,還受賄525元;有些幹部還利用職權進行投機倒把活動。如舊洲公社集群大隊黨支部副書記王紹美,將6個生產隊購買肥料款l200元搞投機倒把,販賣耕牛,牟取暴利l500元,又養了3頭牛,影響很壞。群眾反映說:幹部只要隊裡工分,不管工作去搞投機倒把,怎麼能把生產領導好。甚至還有個別隊幹部,不顧生產,為追求利潤,將隊裡耕牛出售作為本錢搞耕牛買賣。如仙溝公社岩嶺大隊共出賣了20頭耕牛作生意賺錢,現只換回17頭。

   4.農村兩條道路鬥爭表現比較突出,不僅搞單幹,熱心自留地自發勢力,且出現不少破壞集體經濟,侵犯集體利益的行為。主要的有:l、擅自拉回和變換、出賣折價入社耕牛,嚴重影響農業生產。據8個大隊的調查,擅自拉回和變換折價入社耕牛的有88 戶共92頭牛。其中:擅自出售的19戶11頭牛,變換耕牛(以賣大買小)70戶70頭牛,已拉回或企圖拉回的9戶11頭牛。如舊洲公社集群大隊山口村第二生產隊,保養耕牛的19戶,而擅自出售和賣大買小的16戶,占84.2%,因而嚴重影響生產。今年該隊丟耕土地78畝,造成減產5千多斤。2、有些生產隊為了搞牛商取利,不僅以隊中耕牛作為資本,且以自產自銷為名,出具證明偷漏稅收。如羅溫大隊八、十一、十三三個小隊合夥以自產自銷的證明,於62年9月派地主分子陳定坤到新竹、仙溝和澄邁的新吳等公社買賣耕牛8頭,賺錢l500元全部不繳稅。3、占用集體土地、耕畜、農具在社內部搞單幹或半單幹。據瓊山、定安縣的林東、西岸等l4個大隊統計,共占用集體土地721畝,另外還私分34畝多;仙溝公社的8個大隊中就有30戶在社內搞單幹或半單幹,不能完成出勤任務。嚴重影響集體生產。4、棄農經商搞單幹,拖欠副業款等。如巡崖、集群大隊就有11人棄農經商。巡崖大隊梁定強向來不出勤,專到海口、定城等地搞轉手買賣。另據林東、西岸、羅溫等10個大隊調查,抗交或拖欠副業款的有l80 人,款額25634元。

   此外去年以來,某些地區的迷信活動和賭博現象較為突出,這不僅嚴重影響社會治安,而且大大妨礙生產。雖然這個公社情況較好,尚未發現大規模的迷信、賭博現象,但必須注意加強教育和防範工作。

   上述情況和問題表明當前農村中的階級鬥爭和兩條道路的鬥爭仍是尖銳複雜的,在某些方面和地區敵我鬥爭還是激烈的,所以出現上述情況和問題的原因,我們認為主要是:

   1.由於目前農村還存在敵對階級和未改造好的五類分子,他們出於階級本性不甘心滅亡,時刻幻想變天,企圖復辟。當國內外形勢出現緊張時就進行破壞活動,雖經鎮反打擊之後有所收斂,但敵人還繼續暴露活動,其手段更加隱蔽和狡猾,以各種形式進行破壞,這說明在無產階級革命和無產階級專政的整個歷史時期,階級鬥爭是不可避免的,這種鬥爭是錯綜複雜的、曲折的,時起時伏的,有時甚至是激烈的,這是符合我國當前對敵鬥爭形勢的。

   2.社會上還存在資產階級的影響和舊社會習慣勢力及自發的資本主義傾向。在人民群眾中,還有一些沒有受到社會主義改造的人,他們一有機會就企圖離開社會主義道路,走資本主義道路,這充分反映了農村兩條道路鬥爭的長期性。

   3.對黨的方針政策貫徹不深。某些幹部對鞏固集體經濟,保護耕牛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工作抓不緊跟不上,管理制度不健全,發現了問題又沒有認真及時抓緊處理,這也是一個原因。

   根據上述存在的問題,遵照黨的八屆十中全會所指明的方向以及全國全省政法會議所決定的方針,我區各級檢察機關必須立即將工作重點迅速轉向支援農業,保衛農業,為農業服務。在工作中必須認真加強辦案和向嚴重違法行為作鬥爭。通過批捕辦案,及時打擊現行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保衛農業生產和鞏固人民公社集體經濟的發展,確保農業生產高潮的順利實現。據此,當前必須抓好如下幾項主要工作:

   1.應把保衛春耕生產,保衛集體經濟,支援農業生產作為當前檢察工作的中心任務,迅速地把檢察工作重點轉向保衛農業生產,鞏固人民公社集體經濟。加強批捕、起訴、出庭工作。正確運用檢察職能,及時嚴厲打擊敵人和五類分子的現行破壞活動,對罪該逮捕的必須堅決批准逮捕,並選擇典型案件協同兄弟部門公開處理,宣傳法制,以震懾敵人,教育群眾。為了切實把案辦好,必須加強重點調查研究,經常分析農村階級鬥爭形勢和敵我鬥爭的特點規律,以利於掌握情況,指導工作,指導辦案。

   2.保衛鞏固集體經濟,保護耕牛。這是當前發展農業生產的一個重要問題,我們檢察機關必須堅決遵照省委、區黨委和省院的指示,大力加強集體經濟和耕牛、農具、山林水利等保衛工作。對那些以圖利為目的,破壞集體經濟,貪污和進行盜竊,投機販賣、濫殺耕牛等犯罪案件,應及時處理。特別是對於那些盜竊耕牛的貫盜貫竊分子、偷牛集團的為首分子、大量販賣耕牛嚴重影響生產的投機倒把分子,以及破壞種子、大型農具、山林、水利的反壞分子必須及時堅決打擊。並有計劃、有重點地選擇典型案件,協同兄弟部門,召開公判大會,打擊犯罪,教育群眾。通過打擊處理廣泛開展守法教育,有效地遏止破壞集體經濟和盜竊耕牛案件。但對某些基本群眾或是基層幹部偶爾犯錯,情節輕微,認錯較好的也可以作其他處理。總之,必須注意掌握政策策略。要經常掌握情況,注意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黨委採取措施,及時處理,鞏固集體經濟,保衛農業生產新高潮的順利進行。

   3.正確處理兩條道路鬥爭中的違法犯罪問題。檢察機關必須抓好處理基層幹部貪污、侵吞公款、內外勾結搞投機倒把等違法犯罪的重大案件,屬於嚴重的貪污、侵吞、挪用公款而已構成犯罪的案件,要積極主動地嚴格追查,認真處理。該依法懲辦的堅決依法制裁。不夠法辦的也要協同有關部門追回贓款贓物,以維護黨的政策和國家法令的尊嚴,保衛集體經濟鞏固發展。

   此外,對占用土地、耕畜、農具、欠交副業款和棄農經商等一般人民內部矛盾問題,主要是通過社會主義教育,按黨的政策分別妥善處理。對個別情節嚴重,影響很壞,構成法律處理的,也要依法處理。

196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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