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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關於22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情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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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關於22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情況的通告
市場監管總局通告2021年第26號
2021年6月11日
發布機關:市場監管總局
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22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情況的通告

〔2021年 第26號〕

近期,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取糧食加工品、食用農產品、食糖、茶葉及相關製品、乳製品、飲料、酒類、糕點、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餅乾、澱粉及澱粉製品、方便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蛋製品、豆製品、蜂產品、罐頭、蔬菜製品、水果製品、肉製品、水產製品、調味品、冷凍飲品、速凍食品、糖果製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等28大類食品882批次樣品,其中抽檢250批次粽子樣品全部合格;檢出食用農產品、酒類、糕點、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餅乾、澱粉及澱粉製品、方便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蜂產品、水果製品、肉製品、水產製品、調味品、保健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等15大類食品22批次樣品不合格。發現的主要問題是,微生物污染、農獸藥殘留超標、重金屬污染、食品添加劑超範圍超限量使用、質量指標不達標、質量指標與標籤標示值不符等。產品抽檢結果可查詢https://spcjsac.gsxt.gov.cn/。

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市場監管總局已責成北京、河北、山西、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青海、新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省級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採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企業採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並向總局報告。

現將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北京同仁堂佛山連鎖藥店有限責任公司順德分店銷售的、標稱北京同仁堂蜂產品(江山)有限公司生產的黃芪蜂蜜,經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北京同仁堂蜂產品(江山)有限公司對檢驗過程提出異議,廣東省市場監管局核查後對其提出的異議不予認可。

(二)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臨夏市挺雲乾鮮乾果商行長榮市場店銷售的、標稱福建峰慧食品有限公司製造的黃桃干,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淘寶網川妹子美食坊(經營者為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芬姐食品經營部)在淘寶網(網店)銷售的、標稱四川省宜賓市天工釀造有限公司生產的黃府河醬油,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電計量檢測(湖南)有限公司。

(四)天貓八坊清河源食品旗艦店(經營者為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臨夏市伊茲密爾科技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在天貓(網店)銷售的、標稱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臨夏市八坊清河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泡鳳爪(山椒味),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五)淘寶網大連特產海鮮店(經營者為遼寧省大連市甘井子區大連灣街道東富電子商務)在淘寶網(網店)銷售的、標稱遼寧省大連海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即食海蜇頭,經黑龍江省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遼寧省大連海豐食品有限公司對產品真實性提出異議,遼寧省市場監管局核查後對其提出的異議不予認可。

(六)天貓多樂小苔食品旗艦店(經營者為江蘇省連雲港多樂食品有限公司)在天貓(網店)銷售的、標稱江蘇省連雲港多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椰子味海苔夾心脆,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七)天貓葛博士旗艦店(經營者為江西省上饒新田園科貿有限公司)在天貓(網店)銷售的、標稱江西省上饒新田園科貿有限公司生產的葛根粉,經青島市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發現,其中菌落總數、黴菌和酵母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江西省上饒新田園科貿有限公司對判定依據提出異議,江西省市場監管局核查後對其提出的異議不予認可。

(八)天貓香先笙旗艦店(經營者為江蘇省連雲港天昂貿易有限公司)在天貓(網店)銷售的、標稱江蘇省連雲港天昂貿易有限公司委託浙江省杭州臨安七井食品廠生產的紙皮核桃仁(原味),經深圳海關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檢驗發現,其中黴菌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浙江省杭州臨安七井食品廠對產品真實性提出異議。經浙江省市場監管局核實,該批次紙皮核桃仁(原味)實際由江蘇省連雲港天昂貿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耀義在浙江省杭州市臨安設立的浙江省杭州香先笙食品有限公司自行分裝銷售,並非江蘇省連雲港天昂貿易有限公司委託浙江省杭州臨安七井食品廠生產,認可浙江省杭州臨安七井食品廠提出的異議。

(九)阿里巴巴棗莊丫迷食品有限公司(經營者為山東省棗莊丫迷食品有限公司)在阿里巴巴(網店)銷售的、標稱山東省棗莊丫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黑芝麻核桃桑葚粉,其中黴菌數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檢驗機構為黑龍江省綠色食品科學研究院。

二、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

(一)雲南省昆明市宜良縣紅英活雞店銷售的、來自雲南省昆明市宜良縣匡遠鎮五百戶營村(供應商:陳建生)的生烏雞肉,其中恩諾沙星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島市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二)湖南省長沙市瀏陽市永安鎮永安農貿市場劉金濤銷售的泥鰍,其中恩諾沙星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海南廣佰佳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來自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鳳翔蔬菜批發市場(供貨商:阿丹)的青豆角(豇豆),其中滅蠅胺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島海關技術中心。

三、重金屬污染問題

青海省海東市德林農貿市場郭喜麗銷售的韭菜,其中鉛(以Pb計)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四、食品添加劑超範圍超限量使用問題

(一)江蘇省無錫市江陰市月城永志南北乾貨批發部銷售的、標稱江蘇省常熟市來阿哥食品貿易有限公司經銷的、安徽省馬鞍山市含山縣徽香園食品有限公司製造的純芝麻油(二級機制壓榨),其中乙基麥芽酚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科學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二)淘寶網遠航食品商貿(經營者為山東省德州市樂陵市遠航食品超市)在淘寶網(網店)銷售的、標稱山東省德州市樂陵市遠航食品超市經銷的、河北省保定市銅鑼山食品有限公司製造的杏條,其中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

(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五家渠軍戶農場惠萬家超市銷售的、標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米東區新糧食品廠製造的白醋,其中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五、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

(一)京東健康源大藥店官方旗艦店(經營者為廣東一六零醫藥連鎖有限公司)在京東商城(網店)銷售的、標稱陝西今正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今正牌淫羊藿靈芝膠囊,其中水分含量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檢驗機構為江西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拼多多黔山記(經營者為貴州神糧科技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機APP)銷售的、標稱貴州神糧科技有限公司委託貴州味哆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黔山記切片型馬鈴薯片(燒烤味),其中酸價(以脂肪計)檢測值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檢驗機構為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三)淘寶網唐山酥糖拾味日記零食店(經營者為河北省唐山市路南米思貝食品商行)在淘寶網(網店)銷售的、標稱河北省唐山市米思貝食品商行經銷的、河北省唐山市豐潤區旺發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江米條(油炸類),經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酸價(以脂肪計)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河北省唐山市豐潤區旺發食品有限公司對產品真實性提出異議。經河北省市場監管局核實,該批次江米條(油炸類)實際由河北省唐山市路南米思貝食品商行從供貨商翟金梅處採購後自行分裝銷售的,認可河北省唐山市豐潤區旺發食品有限公司提出的異議。

(四)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全州縣老肖食雜店銷售的、標稱福建永得利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紅雙喜餅乾,經黑龍江省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福建永得利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並申請復檢;經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復檢後,維持初檢結論。

六、質量指標與標籤標示值不符問題

(一)淘寶網汾陽聚興宏酒類銷售部(經營者為山西省汾陽市聚興宏酒類銷售部)在淘寶網(網店)銷售的、標稱山西省汾陽市杏林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陳釀竹酒露酒,其中酒精度含量不符合產品標籤標示要求。檢驗機構為哈爾濱海關技術中心。

(二)拼多多玄武味業(經營者為河南省周口市鹿邑縣玄武王盼盼副食品店)在拼多多(手機APP)銷售的、標稱河南省周口市鹿邑縣天和生物釀造廠製造的9°米醋,其中總酸(以乙酸計)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但不符合產品標籤標示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

1. 部分不合格檢驗項目小知識

2. 蜂產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3. 水果製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4. 調味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5. 肉製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6. 水產製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7. 澱粉及澱粉製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8. 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9. 方便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10. 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11. 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12. 保健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13. 餅乾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14. 薯類和膨化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15. 糕點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16. 酒類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市場監管總局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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