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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智能製造綜合標準化與新模式應用項目管理工作細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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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智能製造綜合標準化與新模式應用項目管理工作細則》的通知
工信廳裝〔2018〕21號
2018年3月19日
發布機關: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智能製造

綜合標準化與新模式應用項目管理工作細則》的通知

工信廳裝〔2018〕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有關行業協會,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明確智能製造綜合標準化與新模式應用項目的組織管理和工作流程,規範管理行為,提高投資效益,我部組織制定了《智能製造綜合標準化與新模式應用項目管理工作細則》。現印發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8年3月19日

附件:智能製造綜合標準化與新模式應用項目管理工作細則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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