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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通信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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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通信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信管函〔2020〕96號
2020年5月8日
發布機關: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通信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信管函〔2020〕9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廣播電視網絡有限公司、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各通信防雷裝置檢測機構,其他相關電信業務經營者,相關通信工程參建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會議部署和部黨組工作要求,現就做好2020年通信業安全生產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

各單位要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全面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發〔2016〕32號)和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會議精神,牢牢守住安全生產底線,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通信行業實際,紮實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建設製造強國和網絡強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優質高效的信息通信服務。

二、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一)細化實化安全生產責任。各基礎電信企業要堅持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細化安全生產任務清單,做到可執行、可考核、可追責。各通信工程建設單位要明確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強化對參建單位管理和到貨檢測,按規定開展質量監督申報和竣工驗收備案工作,堅決杜絕轉包違法分包以及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安全責任落空行為。

(二)健全規範安全生產台賬。各企業要健全安全生產工作檯賬,將日常工作中形成的資料加以匯總、歸類、整理、編目,真實、全面反映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狀況,並對照條目抓好台賬任務落實。

(三)落實安全生產費用。各企業要落實安全生產費用,完善經費投入激勵機制。建設項目招標時,需明確安全生產費不得作為競爭性報價,工程合同中應明確安全生產費支付方式、數額及時限。工程概預算要全額列出安全生產費用。施工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明確費用提取和使用程序、職責及權限。

(四)編制應急處置預案。對建設、運維、營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各企業要編制科學、完善、符合實際的應急處置預案,定期組織演練,不斷修訂完善預案。

(五)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各基礎電信企業和通信工程施工單位要聚焦各專業領域和關鍵環節,面向相關管理人員和所有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通過省級通信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

(六)加強安全生產宣傳。在全國電信設施保護宣傳月、全國安全生產月、全國消防日等時點,面向企業員工和社會公眾,利用媒體、短信息、微信公眾號、宣傳頁(冊)等,廣泛開展安全生產宣傳,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七)妥善處置生產安全事故。通信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事發企業要立即啟動應急處置預案,按要求向通信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深刻剖析原因,採取措施進行整改。對責任事故,要嚴肅問責並報通信管理部門。

三、着力做好安全生產重點工作

(一)防範化解重大風險。一要採取技防、物防、人防相結合的方式,化解電信設施被盜竊破壞風險,防止海纜等重要通信線路被非法海上作業、工程施工等破壞;二要嚴格網絡操作規程,強化人員培訓和警示教育,防範違規操作、錯誤配置參數等風險;三要以核心機房電源、空調、消防及其遠程監控系統為重點,做好維保工作,防止運行中出現故障導致火災等事故,防範化解動力環境失控風險;四要以機房自動滅火系統滅火劑、空調製冷劑、發電機排放氣體及燃油等為重點,加強安全隱患排查,防範化解通信業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

(二)持續開展通信網絡運行安全檢查。各基礎電信企業要以保障網絡運行安全為目標,結合企業運維、營業實際,制訂年度安全生產自查計劃安排。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訂整改計劃並督促整改。

(三)加強施工現場管理。施工現場應由安全生產考核合格的人員進行監督,高處作業、電工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要重點關注人井、管道、鐵塔、架空光纜、抗震加固、防雷接地等重點施工場景和環節。要結合工程特點落實安全責任,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防護裝備和應急設施。對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脅的在建工程,要及時採取防範應對措施。貫徹落實《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防止發生聚集性疫情。

(四)整治通信建設工程安全隱患。各通信工程施工單位要梳理總結高安全風險的工程和環節,結合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復工復產實際,有序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對發現的隱患,能現場整改的應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台賬逐一整改。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應撤出作業人員確保人身安全。

(五)做好新建鐵塔安全管理。新建通信鐵塔時,要嚴格執行「先勘察、後設計、再施工」的基本建設程序,明確各相關單位安全生產責任,未組織竣工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鐵塔不得投入使用。基礎電信企業在租用鐵塔前,應明確與鐵塔建設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不得租用未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不合格的鐵塔。

(六)強化特殊時段安全生產管理。汛期、歲末年初、法定節假日、重要活動期間,各企業要科學合理安排工期,提前梳理、排查、整治安全生產隱患,做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準備。嚴禁在雨雪、大風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情況下強行施工。

四、加強通信防雷管理

(一)開展通信防雷裝置自查、抽查檢測。各基礎電信企業應當選用經質量認證的通信防雷產品(電涌保護器SPD等),按我部規定對各類通信局(站)在用防雷系統進行全面自查,委託專業通信防雷裝置檢測機構按比例抽查檢測。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和問題立即進行整改,暫無法整改的,要提出整改計劃並切實執行。

(二)嚴格執行通信防雷系統檢測技術標準。防雷裝置檢測機構進行通信局(站)在用防雷系統檢測時,應當執行《通信局(站)在用防雷系統的技術要求和檢測方法》(YD/T 1429-2006)、《通信局(站)在用防雷系統抽查檢測實施細則》(信科函〔2007〕47號)等通信防雷有關技術標準、管理政策等。

(三)規範通信防雷裝置檢測服務行為。防雷裝置檢測機構要自覺規範檢測行為,保證檢測質量,維護通信防雷裝置檢測市場秩序。對未按標準進行檢測尤其是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要予以通報,情節嚴重的應依法嚴肅追責。電信計費檢測和防雷安全檢測管理辦公室要協助加強通信防雷裝置檢測行為監督。

五、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各通信管理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結合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復工復產實際,部署開展本地區通信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督促相關企業落實通信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組織做好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的宣貫培訓,按規定做好本地區安管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督促企業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到位的,要依法予以警示、約談或通報批評,並督促整改。

六、其他工作要求

(一)各企業要充分發揮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等機構的作用,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有關部署,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切實做好組織、協調工作,專職安全員要切實履職,當好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參謀助手。各企業要保持安全員隊伍的穩定,在人才培養、薪酬待遇等方面適當向專職安全員傾斜。

(二)請各通信管理局、各基礎電信企業集團公司於2020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分別將本地區、本企業2020年上半年、全年通信安全生產工作總結一式兩份報我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和信息通信發展司)。請各通信防雷裝置檢測機構於2020年12月20日前將年度總結報告報我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0年5月8日

聯繫電話:

信息通信管理局010-66068491

信息通信發展司010-68206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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