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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公布第四批國家工業遺產名單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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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公布第四批國家工業遺產名單的通告
工信部政法函〔2020〕348號
2020年12月17日
發布機關: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公布第四批國家工業遺產名單的通告

工信部政法函〔2020〕348號

為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推動工業遺產保護利用,根據《國家工業遺產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產業〔2018〕232號)和《關於開展第四批國家工業遺產認定申報工作的通知》(工信廳政法函〔2020〕68號),經工業遺產所有權人自願申請、相關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或中央企業推薦、專家評審、現場核查和網上公示等程序,確定了第四批國家工業遺產名單,現予以公布。

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和國家工業遺產所有權人要按照《國家工業遺產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要求,進一步重視工業遺產保護利用工作,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國家工業遺產的保護管理,創新工業遺產活化利用模式,積極推動工業文化傳承和發展,弘揚優秀工業文化。

附件:國家工業遺產名單(第四批)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0年12月17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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