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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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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通知
魯教師字〔2015〕24號
2015年12月3日
發布機關:山東省教育廳

各市教育局:

為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師德師風建設,規範中小學校辦學行為,大力推進素質教育,減輕學生過重學業負擔,堅決糾正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教育行風問題,根據教育部《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教師〔2015〕5號,以下簡稱《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貫徹意見,請認真執行。

一、加強學習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通過組織學習、新聞媒體和網絡宣傳等方式,迅速將《規定》傳達到中小學校、教職員工、學生及家長。要將學習《規定》作為師德培訓的重點內容,記入教師繼續教育學分。結合開展向李振華同志學習活動,廣泛宣傳優秀教師的典型事跡,充分展現當代人民教師淡泊名利、崇德向善的精神風貌,引導廣大教師自覺遵循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自覺拒絕有償補課,對學生認真負責,為學習有困難學生答疑輔導,開展課前課後或假期義務值守等志願服務。結合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活動,教育廣大教師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人師表,立德樹人,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紮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好老師。

二、加強制度建設,形成長效機制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規定》和《山東省義務教育條例》,嚴格執行《山東省普通中小學管理基本規範》,在我省開展「兩規三禁」專項治理的基礎上,制定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實施辦法或細則,建立健全拒絕有償補課的教育、宣傳、考核、監督、懲處、檢查等制度,並落實到教育管理和教師隊伍建設全過程。要將貫徹《規定》作為教育行風建設的重要內容,做好頂層設計,形成適合本地、本校工作實際的長效機制,務求取得實效。要把治理有償補課情況作為學校發展性評價、學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要將在職中小學教師是否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作為年度考核、職務評審、崗位聘用、實施獎懲的重要依據,實行一票否決制。

三、加強組織領導,抓好責任落實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是本區域內落實《規定》的責任主體,要加強領導、統籌部署,明確責任、狠抓落實,確保《規定》落實到位。中小學校校長是落實《規定》的直接責任人,要帶頭執行規定,堅決杜絕學校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行為,加強對教師從教行為的管理。要緊盯寒暑假、法定節假日等重要時間節點,紮實有序開展有償補課自查自糾和專項治理活動,堅決制止有償補課等行為。對違反《規定》的中小學校和中小學教師,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對監管不力、問題頻發、社會反響強烈的學校和地方,將依法依規依紀追究主要負責人和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對於在課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課上不講課後講並收取補課費的,以及惡意懲罰不參與有償補課學生等嚴重違紀、敗壞師德的行為要重點查辦,實行「零容忍」。

四、暢通信息渠道,接受社會監督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特別是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完善社會承諾制度,指導監督所屬機構、轄區中小學校和全體在職教師,按照《規定》要求向社會、家長做出公開承諾。各地和各學校要積極構建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教師、學生、家長及社會廣泛參與的監督體系,暢通和公開治理有償補課監督舉報電話、郵箱等渠道,主動接受監督。

省教育廳公開監督舉報電話:

學校組織有償補課舉報 0531—8196517(基礎教育處)

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舉報 0531—81676761(教師工作處)

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各市教育行政部門請於2016年1月底前將制定的實施辦法或細則報送我廳教師工作處。

山東省教育廳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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