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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鬻繒不利度木為業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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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鬻繒不利度木為業判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81

〈丙鬻繒不利,度木為業。鄰告惰農。〉

利百變法,功十易器,地平天成,罔有降格。為農服賈,厥道何常?丙市井其心,負販為業。以貧求富,則農不及工;朝盈夕虛,乃末勝於本。提緗入肆,見無利於冰紈;操斧登山,更求材於霜刃。去彼取此,亦以有之。在於四人,於時(一作時則)度木。顧惟遷貨,何必守株?鄰人有言,告者非是。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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