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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行人供濫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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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行人供濫物判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81

〈官市納帙,行人將濫物供,所由揀退。雲被頡頏,不伏卻領。〉

四人異業,百工居次,事有資於軍國,理無隔於纖微。納帙所成,多慚美質,緝叢殘於鴛綺,同眾制於狐裘。行因針縷之工,坐得煙霞之跡,雖遠殊於法物,遂有入於官須。但物異新成,幸非科作,論市唯應見物,論濫寧可別求。物既不任供官,退亦何成頡頏?不伏卻領,仍事薄言,豈可加刑?終希理遣。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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