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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舉抱甕生判 (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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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舉抱甕生判
〈河南東持斧舉抱甕生,或告雲矯,州科生妄罪,不伏。〉
作者:張法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399

河南東持斧舉抱甕生,或告雲矯,州科生妄罪,不伏。

《詩》詠考槃,《易》稱嘉遯,聲流載籍,美播邱山。誠出處之多途,乃蕭蘭之或致。至若邱中老圃,漢上棲神,跡徒掛於幽閑,名未通於束帛。既而金潭洗菊,不暇優遊;玉甃滋園,徒施混沌。御史乘總按俗,持斧臨人,有悔必彈,聞善斯舉。我以羸瓶小節,抱甕微流,賁然來思,竊用多愧。或告雲矯,深紊前聞,生也不甘,如何厚貌?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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