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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祭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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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祭天判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81

〈立冬日,南郊祀昊天上帝。所司不歌《由庚》。長奪其俸祿。訴云:「有其義而亡其辭。」〉

立冬而郊,先王之大禮;備物以祭,國家之舊章。祝史正詞,孚聖德於上帝;牲牷肥腯,降景福於明神。犧象既陳,匏竹攸設,所司蒞職,寧闕《禮經》。三獻式陳,且不乖於祭法;九成既奏,何必在於《由庚》?苟辭亡而樂在,(闕)遽茲奪俸,無乃非辜。彼有辭焉,舍之可也。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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