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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澤宮置楅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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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澤宮置楅判
作者:鄧承緒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397

〈甲司澤宮,將祭而習禮,所由置楅不設中。御史劾之,訴雲自邦國已下則有名制,王者之式未之前聞。〉

六藝之修,五善之備。禮稱觀德,義在興賢,豈加爵而益封?實選士而預祭。惟甲何者?司射澤宮,見貍步之張侯,以鹿鳴而應樂。設中置楅,用陳矢算之儀;釋獲建旌,遂明多少之數。賓主存乎百拜,公卿繼乎六耦。能其中質,定以和容,豈罰觥之為慚?亦削地而成恥。禮之美者,德實在茲。況名位不同,自邦君而節制;器物有等,實王者之殊儀。卑不逾尊,上得兼下。法官所劾,敢奉守官之誡;訴者有辭,恭聞克謹之義。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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