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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毒藥供醫登高臨宮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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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毒藥供醫登高臨宮判
作者:魏扶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757

甲聚毒藥以供醫事有死傷者造焉十失四乙告違法

又景登高臨宮法司斷徒一年半景訢云令所

人生百年,飲食過而生疾;帝台三襲,趨拜乖而則刑。故良醫之門,固多病者;而望苑之地,胡可窺焉。甲則業謝醫工,景乃行同惡少。雖有求於毒藥,失此庀瘍;乃無狀而登高,俯其宮闕。彼非上藥,疾者無瘳。此昧古人,行不由徑。況驗蛇杯之影,輒欲蠲痾;而識龍樓之尊,方能起敬。醫未三代,得無恥之;登而四臨,過亦甚矣。微周禮而已失,宜其息言;按呂刑而故違,合從減坐。則使有疕之者,不俗(疑)而自除;無賴之徒,伏軾而知禮。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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