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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均輸田判〈吉泰將均輸地,上巳籍下,人告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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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均輸田判〈吉泰將均輸地,上巳籍下,人告不合。〉
作者:柴少儒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457

禹制初辟,周疆肇建;蕭收漢閣,益掌虞邦。井田有差,經隧無紊。順陽和以肅事,映秋霜以畢力。四時得業,萬邦作孚。豈容吉泰愚駑,致心誣妄,析言興盜,亂名改作?革公田以入已,自犯嚴科;移私籍以安居,不知天憲。往聞匡子,今觀吉生,幸付司刑,以議其罪。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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