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對凶荒判〈豫州昔歲人羹芋魁,所由徵租,百姓不伏。〉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對凶荒判〈豫州昔歲人羹芋魁,所由徵租,百姓不伏。〉
作者:顏朝隱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400

食以為天,農固其本,幾缺有秋之稔,徒有望歲之憂。睇彼荊河,實惟菜色,豐祥不聞於鳴雀,徇急頗見於蹲鴟。地雖化於岐山,豈臻豐富?人已歌於翟氏,詎得徵收?百姓有詞,理固難奪。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