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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假求官判〈乙詐假求官。科其罪。訴雲求而未得,詐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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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假求官判〈乙詐假求官。科其罪。訴雲求而未得,詐偽。〉
作者:蘇寧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46

為官擇人,聿求俊乂,強學幹祿,必正科名。彼乙伊何,不求諸己。射宮明試,無聞六義之能;藻鏡掄材,將亂九流之序。況今唐虞禦極,才子在官,王裴持衡,至公選士。方聽得賢之頌,寧容詐假之辜?顧三面而(闕)斯宅。既稱未得,須議減論。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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