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宗成皇帝實錄/卷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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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宣宗效天符運立中體正至文聖武智勇仁慈儉勤孝敏成皇帝實錄卷七十八  

監修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保體仁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管理戶部事務上書房總師傅翰林院掌院學士兼管順天府府尹事務隨帶加五級紀錄十八次臣賈楨總裁官經筵講官吏部尚書鑲藍旗漢軍都統管理新營房城內官房大臣稽察內七倉大臣稽察會同四譯館事務加一級隨帶加六級軍功加三級紀錄五次臣花沙納經筵講官文淵閣提舉閣事兵部尚書總管內務府大臣鑲白旗滿洲都統稽察內七倉大臣管理宗人府銀庫左翼幼官學寧壽宮圓明園等處精捷營御茶膳房御藥房太醫院造辦處事務隨帶加十八級臣阿靈阿副總裁官經筵講官兵部尚書隨帶加六級紀錄二十次臣周祖培等奉敕修

  

道光五年。乙酉。春。正月。己丑朔。上詣奉先殿行禮。  

○詣堂子行禮。  

○遣官祭太廟後殿。  

○率王以下文武大臣。詣壽康宮慶賀皇太后。禮成。御太和殿受朝。作樂宣表如儀。  

○詣大高殿。壽皇殿行禮。  

○御乾清宮。賜皇子親藩等宴。  

○命敖漢鎮國公那木扎勒多爾濟、在御前行走。  

○庚寅。上御重華宮。茶宴廷臣。及內廷翰林。命和御製新正二日、潄芳齋詩韻。  

○辛卯。高宗純皇帝忌辰。遣官祭裕陵。  

○上詣奉先殿。壽皇殿行禮。  

○詣關帝廟拈香。  

○諭內閣、朕於二月二十日。恭奉皇太后啟鑾。二十三日。祗謁東陵。禮成後。朕於二十六日。駐蹕南苑。三月初二日。回圓明園。所有應行事宜。著各該衙門照例敬謹豫備。  

○壬辰。上御紫光閣。賜蒙古王、貝勒、貝子、公、額駙、台吉、及外藩使臣等宴。並賞賚有差。  

○貸直隸文安、大城、二縣上年被旱被水災民耔種口糧。  

○給江蘇沛縣、上年被旱被水災民一月口糧。  

○貸河南汝陽、淮寧、二縣上年被水災民倉谷。並緩徵杞縣舊借倉谷。  

○緩徵山東恩縣、德州衛上年被災軍民上忙錢糧漕項河銀。  

○貸陝西沔、略陽、寧羌、西鄉、安定、雒南、鎮安、七州縣上年被水被雹災民一月口糧。  

○癸巳。諭內閣、前有旨令孫玉庭來京。朕思南河運道。經上年高堰漫口之後。不無停淤淺阻。現屆各幫船重運經臨。催提趲渡。在在均關緊要。孫玉庭在江年久。於該處情形。較為熟悉。此時暫緩前來。著與新任漕督顏檢、會辦重運事宜。孫玉庭務當激發天良。認真經理。於各船行走督令飛挽前進。不得有逾過淮例限日期。如果籌辦妥協。遄行無誤。尚可稍贖前愆。俟幫船全數渡黃。再行來京供職。  

○緩徵山西隰州、上年歉收貧民舊借倉谷。並緩平魯、五台、二縣舊借倉谷十分之五。  

○甲午。上詣雍和宮行禮。火神廟拈香。  

○諭軍機大臣等、文孚等奏、籌辦南河濟運衛民要工一摺。此次堰盱缺口。堵合後、黃水已高清水一丈三尺余寸。即使春間稍有積水。亦難敵黃濟運。漕船關天庾正供。斷不能任其阻滯。若於黃河以北。添設撥船接運。事亦窒礙難行。此時借黃濟運。自系權宜辦理。惟從前嘉慶年間重運渡竣。而王營減壩。及棉拐山、李家樓、先後失事。尤不可不先事豫防。籌及萬全。著照文孚等所議、先於御黃壩外。添建壩工三道。鉗束黃流。俾免漲滿。並於御黃壩內外。及束清運口各壩兩岸灘面。築做纖道。以資束水行纖。其纖道內築做土壩數十道。以備黃水內進。鑲柴逼溜。至里揚兩廳長河淤淺之段。大加挑穵。兩岸堤身酌估幫培。豫貯料物。隨時築壩。逼溜刷淤。俾漕行不至淺阻。其御黃壩未啟之前。先將束清壩以內。至高堰八堡一帶引河。趕為估挑。以便清水漸長。導引入運。御黃壩將啟之時。即將束清壩嚴密堵閉。以杜黃水入湖。至漕船渡江後。著無分幫次連舸北上。不許脫空。河口一帶多備關纜縴夫。以期拉挽迅速。分泊船隻。以備起剝。並著分派文武幹員。提催照料。務於夏至以前。黃水尚未渾濁之時。全數趲渡。堵閉御壩。其黃河北岸切近運口之王營減壩裹頭。及鹽河堤埽等工。現已鑲築豫備啟放。仍著嚴烺逐細履勘。再為鑲埽幫堤。俾黃流不致壅漲。斷不可任其分洩日久。以致下壅上潰。該督等當慎之又慎。毋貽後患。至湖堤為淮揚保障。所有殘塌各工。自應設法趕辦。著即採辦料物。由運河入高寶湖、運至堰盱、盡塌卸入湖之舊石。鈎撈修砌。堤大汛前。一律砌高十層。若湖水再長。即啟放山盱之二壩三河循序減洩。俾下游不致被淹。其高堰十三堡、山盱息浪庵、兩處壩工。內築里戧。外拋碎石。仍多備料土。隨時加壓。並於坐灣犯風各石工。多積柴秸料垛。以備鑲埽防護。並著嚴督工員照估加砌。務期修築堅實。灰漿乾老。再行設法減黃。相機收蓄。漸復舊規。除王營減壩堤埽各工另估外。湖堤掣塌新工。例應工員賠修。著即墊發趕辦。仍於各該員弁名下。照數追繳還款。文孚等即飭該管道將等逐細勘查。勿任浮冒。其價黃濟運工程浩大。仍會同遴選公正諳練之員、分任監催。以期妥速堅實。斷不可稍有疏失。又致殃民糜帑。此為至要。又另片奏、現估籌濟重運修復湖堤各工。約需銀三百萬兩。藩關各庫。現存銀兩。懇即就近動撥。下少銀六十一萬兩。如稍可節減。另行核實請撥等語。所奏是。所有江蘇安徽三藩庫存銀四十六萬兩。揚關存銀三萬兩。龍江關存銀三萬兩。滸墅關存銀九萬兩。蕪湖關存銀二十萬兩。鳳陽關存銀七萬三千兩。俱著准其就近動撥。至下少銀六十一萬餘兩。前據琦善奏、東省豫籌協濟。於司庫附貯項下。提出銀六十二萬兩。再將本年報撥銀十八萬兩。共湊足八十萬兩。以備撥用等語。魏元煜等如勘估無可節減。著即一面奏聞。一面咨明該署撫。就近撥用可也。將此諭令知之。  

○實授戴三錫、四川總督。  

○貸兩淮中正場、上年被水灶戶一月口糧。  

○貸甘肅狄道、靜寧、固原、安相、河、秦、涇、肅、撫彝、皋蘭、渭源、靖遠、金、伏羌、安定、會寧、通渭、寧遠、漳、隆德、安化、張掖、山丹、武威、永昌、古浪、平番、中衛、平羅、西寧、碾伯、大通、秦安、禮、徽、靈台、鎮原、崇信、高台、三十九廳州縣、並肅州州同、莊浪、毛目、東樂、各縣丞、所屬災民口糧耔種有差。  

○貸甘肅宜禾縣、上年被旱災民口糧。  

○乙未。世祖章皇帝忌辰。遣官祭孝陵。  

○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諭內閣、英和等奏、請補送京察一等人員。步軍統領衙門郎中英瑞、業已簡放副都統。該員系本年京察保送一等。應即扣除另補。惟吏部向來辦理察典。於各衙門造冊咨送後。即不准另行補送。茲據詳查例無明文。且現在尚未封門考核。若不准其補送。是該衙門此次京察。竟無一等司員。未免偏枯。應否將員外郎海忠補送之處。著吏部核議具奏。  

○兵部奏、議處前任塔爾巴哈台參贊大臣委散秩大臣哈齊香阿、降二級調用。得旨、哈齊香阿私遣兵丁接取家眷。部議降調。實屬咎所應得。著革去委散秩大臣。降為二等侍衛。在大門上行走。其身兼世職。著照例折罰世職半俸六年。免其降調世職。哈齊香阿、又違例給與官兵虛銜翎頂。著再降三級留任。准其抵銷。  

○給安徽天長縣、泗州衛、上年被水軍民一月口糧。並緩徵天長縣新舊額賦。  

○丙申。諭內閣、御史楊煊奏、請撲穵蝗蝻一摺。上年直隸省偶被蝗災。節經撲滅。惟入冬以來。雪澤較少。天氣晴暖。據該御史奏稱、直隸霸、安肅、定興等州縣。蝗蝻業經蠕動。出土者約長二三分不等。其未經出土之蝻子。正復不少。並恐此外尚有萌生之處。自應防患未然。即行刨穵淨盡。著陸以莊、申啟賢、蔣攸銛、迅即查明有蝻孽地方。嚴飭各該州縣、趁此農隙之時。實心設法撲捕。限十日內將蝻子全行刨穵。毋任滋蔓為害。如該州縣並不上緊趕辦。致令蔓延。即著嚴參治罪。決不寬貸。  

○丁酉。享太廟。遣惇親王綿愷、恭代行禮。  

○遣官祭太歲之神。  

○上詣大高殿行禮。  

○幸圓明園。  

○奉皇太后居綺春園。  

○詣安佑宮行禮。  

○戊戌。上詣昭顯廟拈香。  

○還宮。  

○諭內閣、黃鳴傑奏、請借項修浚浙西水利各工一摺。浙江省杭嘉湖三府屬河道水利。經該署撫勘明工段。皆系必應挑辦。仿照江蘇省核算。共需土方銀十五萬七千六百五十九兩零。又修築烏程、長興、二縣塘閘橋壩。計銀一萬九千八百三十七兩零。除前次借動封貯銀十萬兩外。其不敷銀七萬七千餘兩。著准其於藩庫封貯。及現收監餉款內。先行借給興辦。查明得沾水利各縣。分年攤徵還款。該署撫務責成各縣、乘農事未興之時。趕緊分段興工。限春汛前。一律完竣。毋任稍有剋扣勒派。並著援照民捐成案。免其造冊報銷。所需委員薪水等費。既無閒款可籌。著准照江蘇省乾隆年間成案。每百兩扣平飯銀五兩。存貯司庫。核實支給。其漲灘成田應行剷除處所。如已升科。准其豁免糧賦。無庸給與產價。工竣之日。著該署撫親往驗收。如有草率偷減。立即據實嚴參。毋稍寬貸。  

○修江寧省塢黃快船。從巡撫張師誠請也。  

○上以次辛祈谷於上帝。自是日始。齋戒三日。  

○己亥。諭內閣、盧坤奏、修復河渠水利出力人員。懇恩鼓勵。陝西省各屬渠道甚多。久經湮廢。經該撫飭令各道、督率該管地方官陸續勘辦。業將咸寧縣之龍首渠、長安縣之蒼龍河、涇陽縣之清冶二河、盩厔縣之澇峪等河、郿縣之井田等渠、岐山縣之石頭河、寶雞縣之利民等渠、華州之方山等河、均皆展寬挑深。增堤築堰。開復水田百餘頃至數百頃不等。榆林府屬之榆溪河、芹河、亦開穵報竣。該員等承辦奮勉。尚知以民事為重。自應量予恩施。以示獎勸。所有前任咸寧縣知縣升任漢中府留壩同知唐錫鐸、長安縣知縣候升同知直隸州張聰賢、涇陽縣知縣恆亮、署盩厔縣知縣中部縣知縣康承祿、郿縣知縣褚裕仁、岐山縣知縣陳堯書、寶雞縣知縣劉用霖、華州知州張坦、榆林縣典史徐載生、俱著交部議敘。其另片奏、澄城縣知縣伍敏、捐制水車。教民汲引。俾資灌溉。尚屬留心。著一併交部議敘。該撫仍飭屬董勸農民。隨時勤加浚治。毋任日久淤塞。以利農田。  

○庚子。上詣南郊齋宮齋宿。  

○諭內閣、魏元煜等奏、要工並舉。請飭調監催各員一摺。南河運口、及御黃壩內外疏築各工。並修復堰盱湖堤。工段既多。必得公正大員。及諳練勤干各員。分段監催。以期妥速蕆事。著照所請。原任江蘇按察使丁憂回籍之林則徐、降調河北道現賞同知銜發往直隸差遣之鄒錫淳、俱著准其飭調來工。專任督催。原任徐州府丁憂知府俞穎達、現任浙江玉環同知王鳳生、原任蘇州府總捕同知候補直隸州知州倉斯升、現任東河下北河同知鄭炳文、原任淮安府外南丁憂同知王貽象、俱著准其飭調來工。分任監催原任安徽宣城縣知縣楊德塤、揀發東河知縣借補陽封縣丞張泰青、俱著准其調工。稽核工程錢糧。該督等即檄催各員迅速赴工。妥為經理。除籍隸江蘇之鄒錫淳、楊德塤、工竣再行具奏外。王鳳生、鄭炳文、張泰青、及服闋例應赴選直隸州知州倉斯升、均著留於南河差委補用。其林則徐、俞穎達、王貽象、三員。工竣仍著回籍終制。  

○諭軍機大臣等、前據侍郎朱士彥、條陳高堰各工程。當交文孚等逐條確核。茲據奏、體察現在情形。詳籌妥議。朕詳加披閱。內如高堰石工。為蓄清敵黃最要關鍵。欲蓄清水。必須湖堤鞏固。惟蓄水過多。從前所築土坦坡。斷難抵禦。著即改用碎石。俾堰盱石堤。永無塌卸之虞。刷黃濟運。河漕可期並治。魏元煜等、俟堰盱補修土石堤工。辦有端緒。即詳細勘估具奏。至宣洩黃水。惟楊莊運口以下之王營減壩。減漲最為得力。著將該壩以內鹽河堤埽勘估加築。以備大汛啟放分洩。無致偏注南岸。其山盱五壩、原以備減洩湖水。現在仁義禮三壩。地勢高亢。引河淺窄。智信二壩。又經擡高。壩底洩水不暢。一遇淮水異漲。即恐盈滿潰堤。著於仁義禮各舊壩處所審擇地勢。仿照舊規。添建石滾壩一座。以防異漲。魏元煜等、一俟要工完竣。再行勘議具奏。余俱著照所議、分別辦理。文孚等現在查勘河湖要工。及籌辦重運事宜。俱已次第奏明興辦。著再體察情形。如現無緊要應議事件。所有一切工程。俱交魏元煜、嚴烺、查照歷奉諭旨。妥速趕辦。文孚等即來京供職可也。將此諭令知之。  

○辛丑。祈谷於上帝。上親詣行禮。  

○幸圓明園。  

○詣綺春園問皇太后安。  

○壬寅。上御奉三無私殿。賜皇子親藩等宴。  

○御山高水長。賜王、公、大臣、蒙古王、貝勒、貝子、公、額駙、台吉、及外藩使臣等食。翼日如之。  

○諭軍機大臣等、永芹等奏、逆裔張格爾、竄至喀拉提錦。近日屢經布嚕特等、探報該犯流移不定。招集匪類。名曰格得勒沙一種。潛往喀拉霍爾罕地方。距卡倫遠近不過數日之程。附近布嚕特等、因其嚇詐搖惑。生計不安。每以風聞報信等語。張格爾以逆犯餘孽。膽敢勾連黨類。妄思滋事。自前次剿捕竄匿之後。力窮勢蹙。尚復在卡倫附近糾約匪眾。仍圖覬覦。實屬罪不容誅。惟該逆現既逃至卡外。潛匿無定。不值再勞兵力。遠出追拏。永芹等務當剴切曉諭布嚕特人眾。如果能將該逆等悉數捦獻。固屬盡善。否則飭令各卡倫、隨時嚴密防範。毋稍疏懈。儻該逆等愍不畏死。仍來窺伺。立即相機捦捕。以淨根株。切勿坐失機會。該大臣等於此事既不可稍涉輕縱。尤不得過示張皇。總宜鎮靜安輯。是為至要。又另摺奏、霍罕伯克。遣遞信字分別准駁。所奏是。外夷錢債細故。天朝體制。原未便代為查辦。至曉諭帖內。因該伯克不敢提及張格爾事。亦未宣露此意。俱屬妥協。將此一併諭令知之。  

○以襄事祈谷壇。敬謹安詳。音節清亮。賞太常寺讀祝官連貴、藍翎。  

○賞喀什噶爾防卡被戕侍衛護軍校花山布家屬銀。  

○癸卯。上詣安佑宮行禮。  

○御正大光明殿。賜朝正外藩等宴。作樂賜酒。如除夕儀。  

○甲辰。上御正大光明殿。賜大學士尚書等宴。  

○乙巳。以浙江丁力較疲。准杭三紹前二幫駁回正米。分限帶交。  

○丙午。上奉皇太后幸含輝樓。賜皇子親藩、蒙古王、貝勒、貝子、公、額駙、台吉、及外藩使臣等食。  

○倉場侍郎博啟圖等奏、請將曠班監督分別議處。得旨、祿米倉滿監督克什布、輪值班期。既不在倉住宿。又不自帶鑰匙。實屬怠玩。克什布著撤退。交部嚴加議處。漢監督台精阿、本非班期。惟將鑰匙交付家人。亦有不合。台精阿著撤回原衙門行走。並交部議處。以為玩視倉儲者戒。  

○修雲南鎮雄州運銅橋道。從巡撫韓克均請也。  

○丁未。上奉皇太后幸同樂園。進膳。  

○御山高水長。賜王、公、大臣、蒙古王、貝勒、貝子、公、額駙、台吉、及外藩使臣等食。  

○戊申。諭內閣、阮元等奏、請借款生息。津貼捕費一摺。粵東盜劫之案較多。必應認真緝捕。惟懸賞購線。及口糧解費。例款不敷支銷。各州縣辦理支絀。自系實在情形。著照所請。准於米耗盈餘項下。動借銀二萬兩。奏留充公項下。動借銀二萬兩。通省充公項下。動借銀一萬兩。糧道庫存普濟堂經費項下。動借銀五萬兩。共提銀十萬兩。發給當商收領。自發商之日起。按年一分行息。每年所得息銀一萬兩。以一半歸還原本。一半撥充捕費津貼之用。俟清還原本後。發商本銀。即著永遠生息。此後息銀除支銷捕費外。余著另款存貯。以備公用。至每年提歸本銀。著報部查核。其支銷捕費。歲無定數。即由藩司隨時核實支給。年終報明該督撫存案。無庸報部核銷。該督撫惟當飭屬實力緝拏。毋致日久玩生。仍歸有名無實。  

○己酉。孝穆皇后忌辰。遣官祭暫安園寢。  

○諭內閣、蔣攸銛等奏、請將保送屯防兵丁、改補經制外委一摺。向例派往科布多、及烏里雅蘇台屯兵。年滿保奏。以把總經制外委分別補用。惟該兵等在防所專務農工。兼供匠作。於紀律技藝。素未講求。一經序補得缺。恐不知訓練兵丁。必致廢弛營務。自應量為變通。以免貽誤。嗣後科布多屯兵收穫糧石。在十三分以上之種地大犁頭。著以經制外委保用。烏里雅蘇台防兵當差奮勉。亦著以經制外委補用。如續因出力保用把總。仍著先補外委。隨營學習一年。俟弓馬熟練。再行拔補把總。此次已保把總、尚未補缺之屯防兵丁。即照此辦理。  

○修築直隸通州溫榆河上游果渠村壩埽。從協辦大學士總督蔣攸銛。請也。  

○庚戌。上幸萬壽山。  

○詣綺春園問皇太后安。  

○辛亥。孝聖憲皇后忌辰。遣官祭泰東陵。  

○上詣恩慕寺。恩佑寺。行禮。  

○諭內閣、三載考績。大典攸關。諸臣中實能為國家宣勤。自當甄敘。年老而精力尚健者。仍堪留任。本年京察屆期。吏部將京外各大員、開單具奏。朕詳加裁定。大學士托津、大學士雲貴總督長齡、奉職多年。恪恭乃事。大學士曹振鏞、吏部尚書文孚、戶部尚書黃鉞、管理部務。均臻妥善。而承書諭旨。獻替劻勷。尤為出力。協辦大學士戶部尚書英和、管理部旗諸務。俱能盡職。禮部尚書汪廷珍、品行端方。部務熟習。協辦大學士直隸總督蔣攸銛、封疆重任。克稱職守。自調任直隸總督以來。通省事務。日見起色。陝甘總督那彥成、辦理西寧番案。甚屬得宜。江南河道總督嚴烺、前在東河任內、宣防盡力。歲慶安瀾。俱著交部議敘。署山東巡撫琦善、明干有為。任勞任怨。前辦馬進忠逆案。不動聲色。誅捕淨盡。尤為卓著。著加恩賞加總督銜。仍留山東巡撫之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德奎、人甚平庸。不稱風憲之任。著以四品京堂降補。余俱著照舊供職。特諭。  

○又諭、魏元煜等奏、請飭催漕船。趕早渡黃等語。上年洪澤湖堰盱堤工掣塌。清水消耗過多。本年重運到淮。必須相機設法濟運。據魏元煜等奏稱、現辦各工。正月內定可一律定竣。所有重運漕船。須跟接前進。迅速渡黃。趕早堵築御黃壩。以免黃水停淤。著湖廣江西安徽浙江江蘇各督撫、即行嚴催軍船受兌。飛速開行。並飭沿途晝夜催趲。毋許片刻停泊脫空。務期渡江入運。更比常年趕早。於四月內埽數渡黃。俾免啟壩待船。致有貽誤。  

○又諭、那彥成等奏、喇嘛庇賊惑眾。請革去職銜發遣一摺。喇嘛伊什多爾濟、前因隨同辦理番案微勞。曾經賞給扎薩克職銜。乃該喇嘛志意驕縱。種種不法。膽敢於緝捕時勒索銀錢。呵斥廳營。並私通信字。受賄包庇搶劫青鹽賊犯。恣肆妄為。情殊可惡。伊什多爾濟著革去扎薩克職銜。剝取黃衣。發往兩廣極邊充軍。以示懲儆。  

○又諭、本年系應行查閱廣東廣西浙江福建營伍之期。廣東廣西著即派阮元、浙江福建著即派趙慎畛、逐一查閱。務各認真簡校。如查有訓練不精、軍實不齊者。即將廢弛之將弁、據實劾參。毋得視為具文。  

○撥山東籌備銀六十一萬七千兩。解往江南。以濟工需。  

○壬子。大學士署刑部尚書托津等奏、查明聽從尊長毆傷期親尊長。已結各案。與上年查辦奇里繃阿一案。擬罪不符。因例無專條。而乾隆四十五年通行。又未纂入。以致辦理參差。應即查照前辦通行纂定條例。以資引用。得旨、依議。其從前承辦各員、因例無專條。又未將乾隆年間通行。纂入例冊。以致辦理參差。既據查明更正。俱著加恩免其議處。  

○給江蘇山陽、清河、寶應、高郵、四州縣上年被水災民口糧。並山陽縣坍塌民房修費。  

○緩徵江蘇泰、興化、東台、鹽城、阜寧、山陽、寶應、高郵、甘泉、江都、十州縣新舊額賦。並泗州衛災軍銀米。  

○癸丑。以前任江寧將軍普恭、署鑲黃旗漢軍都統。  

○鑲紅旗漢軍都統果勒豐阿、因病解任。以烏里雅蘇台將軍慶保、為鑲紅旗漢軍都統。仍留烏里雅蘇台將軍任。以刑部尚書明山、署鑲紅旗漢軍都統。未到京前。以理藩院尚書穆彰阿兼署。  

○命雲南開化鎮總兵官蘇法那、來京。以龍陵協副將胥耀宗、為開化鎮總兵官。  

○免雲南銅廠民欠無著工本銀。  

○甲寅。朝鮮國王李玜、遣使表賀萬壽、冬至、元旦、三大節。並謝賞扁額緞匹恩。呈進方物。賞賚筵宴如例。  

○琉球國王尚灝、遣使表貢方物。賞賚筵宴如例。  

○乙卯。上幸靜明園。詣龍神廟拈香。  

○諭內閣、上年刑部審擬奇里繃阿一案。派委員外郎薩勒杭阿、葉文馥、會同郎中阿廉、主事楊思榮審辦。因錯擬罪名。當經交部議處。迨吏部查取職名時、刑部何以祇將薩勒杭阿、葉文復、二員開送。薩勒杭阿、葉文馥、同系降調之員。何以薩勒杭阿、獨自遞呈申辯。其中恐有別情。著刑部堂官明白回奏。  

○命都察院左都御史松筠、馳往熱河。會同都統那清安、審辦東土默特貝勒濟克默特扎布等互控案。  

○閩浙總督趙慎畛奏、請以明臣黃道周、從祀文廟。下部議行。  

○貸雲南景東廳被水鹽井修費。並免上年應徵課銀。  

○丙辰。上詣綺春園問皇太后安。  

○諭內閣、二月二十五日。大阿哥、惠郡王、前往駐圍南苑。三月十五日。回圓明園。著派總諳達阿那保隨往。所有應行隨往之散秩大臣侍衛等、著交各該處照例奏派。  

○又諭、內閣為絲綸重地。向例大學士輪日到閣。閱看本章。兼核清漢本簽。以昭詳慎。大學士托津、現署刑部。並管理理藩院。事務較繁。若逐日到閣。一人勢難兼顧。著派內閣學士奕經、特登額、武忠額、陳嵩慶、朱方增、每日輪流一人赴閣閱本。其清漢本簽。仍由托津核定進呈。庶辦理益昭慎重。  

○諭軍機大臣等、阿爾邦阿奏、請鹽斤加價以濟工需一摺。據稱現在高堰漫口。一切堵築。及撫恤事宜。並直隸興修水利。較嘉慶十四年工用更鉅。請將長蘆鹽斤加價二文。以濟工需。兩淮濱臨河岸。藉資保障。兩浙山東與江境毗連。尤當踴躍急公。並請一體加價。再長蘆鹽斤加價錢文。請按照時價易銀交納。如一二年後各工完竣。請一半賞給商人完繳積欠。並補錢價之不足。其一半解部以歸撥用款項等語。上年據蔣攸銛等覆奏、秋成後察看引地情形。仍請酌增鹽價。朕以加價究非善政。未肯輒允所請。嗣據御史蔡學川奏請停止。當即降旨將蔣攸銛等會議酌增之處。毋庸議。茲據阿爾邦阿奏請加價。以濟工需。著各該督撫鹽政體察現在情形。是否不至病民。而於工需實有裨益。悉心酌議。據實具奏。俟奏到時、再降諭旨。將此各諭令知之。  

○引見京察三品以下京堂各員。得旨、順天府府尹申啟賢、在任數年。辦事妥協。著加恩交部議敘。余俱著照舊供職。  

○添派太僕寺少卿斌良、馳往熱河。會同都察院左都御史松筠、審案。  

○以鑲白旗蒙古都統和世泰、兼署正黃旗漢軍都統。前任江寧將軍普恭、署都察院左都御史。  

○丁巳。孝儀純皇后忌辰。遣官祭裕陵。  

○諭內閣、魏元煜等奏、請暫留官剝以備南漕剝運一摺。湖南三幫漕船。運道最遠。上冬回空既晚。本年又因搭運倉谷碾米。不無稍稽時日。自應豫籌將漕糧運通。以期無誤著照所請。准其將該省境內、現有湖南江西代造直隸官剝船、共四百六十七隻。暫行截留。如湖南幫船未到之先。河口及淮河一帶。應須起剝。即留為各該處起剝之用。設湖南幫船。阻住黃河以南。不能趲渡北上。即將漕糧盤壩剝運赴通。仍令原押官丁管領交卸。若不敷裝載。將河口官剝湊用。著該督等臨時察看情形。籌議辦理。如湖南幫船能跟接渡黃。仍將前項官剝。令該二省原委之員督押前進。速赴楊村。以便起剝應用。並著蔣攸銛、屆期察看楊村剝船。如不敷用。仍照舊添雇民船抵補。  

○諭軍機大臣等、魏元煜奏、確查御史錢儀吉糾參各款。所奏均悉。大學士孫玉庭、據該督奏稱精神強健。辦理公務。不減往昔。朕遍加訪問。與所奏無異。是以格外施恩。諭令會辦新漕。俟重運渡黃。來京供職。至吳江縣知縣劉元齡、據該督奏年少氣浮。頗有物議。惟所稱身染惡疾。未經查悉。該縣既不免物議。其居官不謹。難膺民社。已可概見。著即據實劾參。以做官邪。其河庫道福兆、松江府知府楊樹基、揚州府知府黃在厚、里河同知張棟、泰州知州王有慶、著再隨時留心察訪。一有劣跡。即行參辦。毋稍回護。將此諭令知之。  

○江蘇巡撫張師誠奏、請將句容縣上年漕米。無論正贈、概准秈粳兼收。以示體恤。報聞。又批、嗣後若非出於不得已。不准動輒以並納奏請也。  

○以緝捕奮勉。賞番子頭目聞勇、八品頂帶。  

○戊午。上詣大高殿行禮。  

○還宮。  

○貴州按察使宋如林、以病解任。調廣東按察使李澐、為貴州按察使。以廣東南韶連道容海、為按察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