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宗成皇帝實錄/卷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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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宣宗效天符運立中體正至文聖武智勇仁慈儉勤孝敏成皇帝實錄卷四百六十二

  

監修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保體仁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管理戶部事務上書房總師傅翰林院掌院學士兼管順天府府尹事務隨帶加五級紀錄十八次臣賈楨總裁官經筵講官吏部尚書鑲藍旗漢軍都統管理新營房城內官房大臣稽察內七倉大臣稽察會同四譯館事務加一級隨帶加六級軍功加三級紀錄五次臣花沙納經筵講官文淵閣提舉閣事兵部尚書總管內務府大臣鑲白旗滿洲都統稽察內七倉大臣管理宗人府銀庫左翼幼官學寧壽宮圓明園等處精捷營御茶膳房御藥房太醫院造辦處事務隨帶加十八級臣阿靈阿副總裁官經筵講官兵部尚書隨帶加六級紀錄二十次臣周祖培等奉敕修  

道光二十八年。戊申。十二月。辛丑朔。禮部奏、道光二十九年元旦應行禮儀。得旨、是。照例行禮。奉皇太后懿旨。停止筵宴。其在外公主福晉命婦進內行禮之處。並著停止。  

○旌表遇賊捐軀江蘇上海縣民趙文榮妻梅氏、胡蹇兒妻何氏、何芳女何氏。  

○壬寅。上詣皇太后宮問安。侍膳。  

○諭內閣、刑部奏、核覆江西省致斃多命案件。請飭另行審擬等語。此案王鼎從等、與袁東幅等、因爭山涉訟有嫌。一釁相因。互毆致斃多命。該前撫分別題咨。作為三案辦理。難保不受該地方官朦混。故意那改月日。豫為分案地步。江西省糾眾共毆之案。例有專條。若以多命重案。遽行分起完結。何以持刑罰之平。新任巡撫傅繩勛、甫經到任。無所用其回護。著親提犯證。悉心覆審。所有案內已經擬徒發配之犯。一併提集質訊。務得實情。按律定擬具奏。尋奏、提集犯證。逐加研審。委系彼此斗不同地。先後毆不同時。究非同日同場。豫謀械鬥。惟一釁相因。未便分起辦理。致涉紛歧。應即併案按律擬結。下部議。從之。  

○旌表守正捐軀山東鉅野縣民王尚知妻姜氏。  

○展緩山東章邱、齊東、二縣歷年帶徵額賦。  

○癸卯。以直隸馬蘭鎮總兵官倭什訥、為荊州將軍。署正紅旗漢軍副都統慶錫、為馬蘭鎮總兵官。兼總管內務府大臣。  

○甲辰。以前任廣西右江鎮總兵官達三、署正紅旗漢軍副都統。  

○乙巳。旌表守正捐軀河南孟縣民白玉坤母袁氏。  

○丙午。孝惠章皇后忌辰。遣官祭孝東陵。  

○命於大高殿設壇祈雪。上親詣行禮。  

○諭軍機大臣等、前召見分發河南試用知府譚盛偉、人甚平庸。詢以官事。亦不明晰。此等分發之員。斷不可給予差使。諒潘鐸接見之後。必能斟酌也。將此諭令知之。  

○加賑直隸通、武清、寶坻、香河、寧河、天津、靜海、三河、薊、青、鹽山、慶雲、豐潤、玉田、十四州縣災民。並緩徵道光二十九年額賦。展緩霸、文安、大城、東安、順義、懷柔、密雲、樂亭、安、雄、河閒、獻、任邱、滄、南皮、雞澤、大名、南樂、清豐、新河、永年、邯鄂、成安、肥鄉、廣平、磁、二十六州縣歷年帶徵正雜額賦。  

○丁未。浚山東上河等四廳屬運河。從河道總督鍾祥等請也。  

○戊申。諭內閣、琦善奏、藩司交代庫款糾紛。懇請展限一摺。四川省藩司庫款各項。多年轇轕不清。現在徹底清厘。既據該督查明。難以依限完結。著准其再行展限三個月。該督即飭該署藩司、核實鈎稽。俾庫貯逐款清厘。儻有虧短情事。即著查明系何任弊混。指名嚴參。  

○諭軍機大臣等、本日據琦善奏、藩司交代庫款糾紛。墾請展限一摺。已准其展限三個月悉心核算矣。惟四川省向無積欠。何以近來庫款。亦多不清。且據該督奏稱、陳士枚清查數月以來。不惟查明之項。率多轇轕。其未經查清者。仍復不少等語。除飭現署藩司核實鈎稽外。陳士枚在任年余。果否能勝藩司之任。有無不妥之處。著琦善據實覆奏。斷不可因該員系朕特簡升擢巡撫。稍涉瞻徇。將此諭令知之。尋奏、查看陳士枚非不黽勉。無如限於才識。鈎稽不明。書吏得以肆其弊混。實系材僅中質。不敢稍涉徇隱。報聞。  

○科爾沁卓哩克圖親王巴圖等六人、喀爾喀土謝圖汗車林多爾濟等二人、阿拉善扎薩克親王貢桑珠爾默特、巴林扎薩克郡王那木濟勒旺楚克、喀喇沁扎薩克都楞郡王色伯克多爾濟、敖漢郡王布彥德勒格哷固魯克齊、阿巴噶扎薩克郡王阿爾塔什第、蘇尼特扎薩克郡王布爾呢錫哩等三人、扎賚特扎薩克貝勒理藩院額外侍郎拉木棍布扎布、翁牛特扎薩克貝勒寶拜、於養心門內瞻覲。  

○己酉。諭內閣、每年祈谷常雩冬至各大祀。朕均親詣行禮。嗣後凡遇三大祀。仍應照舊親詣致祭。惟齋宿一節。即遵照乾隆七年以前成憲。朕在宮內齋宿。以昭敬慎。至祭前一日。應在皇穹宇皇乾殿拈香之處。著太常寺於先期提奏請旨。  

○以湖北竹山協副將佛隆、為廣西右江鎮總兵官。  

○追予罵賊捐軀湖南湘陰縣明陝西涇州知州婁鏽、入祀鄉賢祠。妻黃氏、從夫殉節。入祀節烈祠。從總督裕泰等請也。  

○命陝甘總督布彥泰、撥銀三萬七千五百七十四兩。解赴伊犁。備來年閏四月經費。  

○貸湖南武陵、益陽、湘陰、龍陽、沅江、五縣修官民堤垸銀。  

○庚戌。諭內閣、原任江南提督陳化成、為國捐軀。其被害甚烈。本日兵部將伊子帶領引見。朕追念遺忠。不勝悼惜。陳化成之子陳廷芳、著遇有福建水師都司缺出。即行補用。毋庸學習。  

○又諭、載銓等奏、遵議蘆商前停引目。請准展緩年限一摺。蘆商前停引目。現在未能復額。著准其展緩五年辦理。不准再有推展。至前六年所停六十萬引之課。統入積欠陸續歸款。以紓商力。  

○又諭、戴銓奏、查明長蘆運庫。已徵尚未報撥。及應解各衙門銀兩。先行抵解等語。長蘆運庫。有業已徵收。未屆奏限。尚未報撥二十七年商課銀八萬兩。著即豫解部庫。其欠解二十四年商課銀兩。著即將徵收應解各衙門銀十二萬兩、先行抵解部庫。俟續有徵收。再行歸補。  

○又諭、布彥泰奏、遵查台站遞摺遲延。請將查覆遲誤之鎮協議處等語。甘肅肅州鎮總兵桂齡、署永固協副將李伏、署寧夏鎮總兵保恆、均著先行交部照例議處。仍著該督嚴飭各該鎮協、確查前項摺報。何處遲延。系何員任內之事。據實參奏。至涼州鎮總兵楊錄之、業經革職。應毋庸議。  

○諭軍機大臣等、分發雲南試用知府張恩溥、系正途出身。曾膺民社。惟該員前於知府分發召見時。朕見其面頰微動。似有風疾。該員到省後。著林則徐、程矞采、留心察看該員有無風疾。果否堪勝差遣。據實覆奏。將此諭令知之。  

○以查辦匪徒出力。賞雲南知府寶俊、知縣吳嘉思、參將文俊、花翎。余加銜升敘有差。  

○旌表守正捐軀河南臨漳縣民李春女福妮。  

○辛亥。上御乾清門聽政。  

○諭內閣、載銓等奏、遵旨會查長蘆鹽務。酌改章程。開單呈覽一摺。長蘆鹽務。疲敝已久。疊次整頓調劑。總無起色。經朕特派王大臣前往會同查辦。茲據確切查核。臚列條款會奏。自應因時變通。俯如所請。試行辦理。所有長蘆懸岸四十四處之內。河南懸岸二十州縣。著盡改票鹽。即仿照淮北成案。先課後引。直隸所懸之二十四州縣。著予限半年。責令各州縣招商招販。一律整理。儻商販無人。即責成各州縣自行領運。或由鹽政遴員官運。以濟民食。即責成訥爾經額、會同崇綸、實心核辦。不得畏難苟安。此後商欲改票。票欲改商。皆可隨時體察施行。至該處各項支銷浮費。著照議停減。其引地文武各衙門官役。相沿陋規。既往不咎。著通行嗣後永遠裁汰。又每年應完內外帑利銀三十萬一千零。著按額引均攤。無論行引行票。悉按此數同正課一併核計徵收。分款支解。遇閏照例加增。並此後行鹽。每引著准其加斤免課。每斤准其減價敵私。皆照所議之數辦理。至道光二十七年引課奏銷。於二十九年春間領運完竣後。仍於五月內奏銷。此後按年照辦。著免其提早一月。以顧春運而免貽誤。其各項積欠銀二千三百四十三萬一千四百餘兩。著自二十九年起。按引分攤。徵收解部。儻有拖欠。由戶部指參。再緝私章程。兵役不如商巡得力。嗣後著復商巡舊規。以杜偷漏而節糜費。凡此數端。皆事屬可行。而恤商不為不至。歷年因循玩誤。遂致帑本國課。支絀不堪。經此整理之後。訥爾經額、惟當會同鹽政崇綸、實力奉行。認真妥辦。務期積弊全除。日有起色。該督等具有天良。諒不至為官吏欺朦。暗受其把持而不知也。  

○諭軍機大臣等、傅繩勛奏、演放銅鐵各炮等語。此項鑄存銅炮。及舊存鐵炮。自應認真演放。惟據稱系擡赴對江空地。此地距江遠近若干。以何為準。向何處試放。該撫既親往查看。著將致遠有準之處。詳細覆奏。毋稍含混。將此諭令知之。尋奏、省城對江。即西山之麓。地勢平曠。在該處試演炮位。以靶為準。放炮處距安靶處二百四十弓。每炮放三出。中三炮者居多。實能致遠。而新鑄銅炮。較舊存鐵炮。似更靈捷。洵足備用。得旨、務當認真訓練。不可懈弛。  

○以副都統銜葉爾羌參贊大臣吉明、通政使司副使朱嶟、為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銜。朱嶟仍留順天學政任。  

○以順天府府尹汪本銓、為宗人府府丞。山西冀寧道陸應谷、為順天府府尹。未到任前。以汪本銓署理。  

○以詹事府少詹事溫葆淳、為太常寺卿。  

○旌表守正捐軀河南寧陵縣民張仁得女成姐。  

○壬子。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展緩山東鹽務商欠加價銀。  

○癸丑。諭內閣、載銓季芝昌奏、清查天津府所屬倉庫情形。開單呈覽一摺。載銓等前經派往直隸籌辦鹽務。就近清查天津府屬倉庫。茲據確切查明具奏。天津府所屬各州縣、歷任交代正雜錢糧。核對款目。尚無虛假。查點實存錢糧。數目亦相符合。短徵之員。業已分別勒追。其現存各庫銀兩谷價。或提交司庫。或飭各地方官買補還倉。辦理均屬周妥。此外直隸各屬。著責成訥爾經額、督同藩臬兩司。按照天津府辦理章程。是□旱緊查辦。依限具奏。該督等務當認真厘剔。確實查核。不准絲毫瞻徇。經此次清查之後。朕不拘何時。簡派大員順道抽查。如有虧短捏飾等弊。惟該督等是問。恐該督等不能當此重咎也。懍之。  

○又諭、林則徐奏、請將交審京控案內狡展拖延之降調知縣、先行革職。並將被控職員斥革。提同嚴訊一摺。前任雲南富民縣知縣降補府經歷縣丞廣和、列款京控。業經林則徐審有大概情形。仍復恃符狡展。報病拖延。著先行革職。州同職銜劉元吉即劉長春、一併斥革。此案牽涉既多。林則徐以本省大吏。究難折服該革員之心。使之無所藉口。著改派琦善馳驛前往雲南。提同案內人證。秉公嚴訊。按律定擬具奏。琦善俟裕誠到後即起身赴滇。所有四川總督、著裕誠兼署。  

○甲寅。以京畿雪澤未沾。上詣大高殿。命皇四子奕詝詣天神壇。皇六子奕?、詣地祇壇。惠親王綿愉、詣太歲壇。祈禱。惇郡王奕誴、詣宣仁廟。凝和廟。瑞郡王奕志、詣昭顯廟。時應宮。拈香。  

○諭內閣、吏部奏參司員疏忽等語。昨日吏部帶領各員引見。有四川從九品包全春、送伊戚分發知縣潘泰行引見。誤入乾清門。該部帶班司員。未能先時查出。著交都察院查取職名嚴加議處。吏部堂官。著一併交都察院議處。  

○諭軍機大臣等、吳文鎔奏、查悉地方大概情形。及現辦緣由等語。覽奏均悉。浙江腹地外洋盜匪。未能斂戢。非文武各員認真巡緝。何能盡絕根株。該撫現嚴飭文武各員。並移行水師各鎮將。分別剿捕。務當隨時稽查。如有任意懈弛。藉詞推諉者。立即嚴行參懲。毋稍鬆懈。至各縣虧空。近日相習成風。吏治敝壞已極。不可不力加整頓。據該撫所奏寅用辰款。以致當年額徵兩忙。皆徵解不前。撥款至無項可撥。日甚一日。何所底止。如能設法彌補。方於庫貯有裨。將此諭令知之。  

○以故奉國將軍成英子純昭、襲職。  

○予故貴州黃平州知州張錫谷、甘肅慶陽府知府易鏡清、河南虞城縣知縣龔一發、入祀名宦祠。福建故甘肅蘭州府知府龔景瀚、山西故洪洞縣教諭張震、湖南故掌四川道監察御史賀熙齡、湖北故翰林院侍讀學士易元善、四川故儀隴縣訓導傅秉經、安徽故吏部郎中石綸、翰林院編修石葆元、順天故廩生魏文通、入祀鄉賢祠。從總督林則徐、布彥泰、劉韻珂、廉敬、李星沅、訥爾經額、巡撫潘鐸、王兆琛請也。  

○緩徵浙江仁和、富陽、新城、嘉興、秀水、嘉善、海鹽、石門、平湖、桐鄉、烏程、歸安、德清、武康、金華、蘭溪、義烏、永康、武義、浦江、西安、龍游、建德、遂安、分水、桐廬、麗水、縉雲、青田、景寧、三十縣、暨杭嚴衛被水被風莊屯新舊正雜額賦。  

○喀爾喀鎮國公貢桑等二人、烏喇特扎薩克輔國公拉旺哩克沁、察哈爾藍翎侍衛阿穆噶錫第、於神武門外瞻覲。  

○乙卯。命皇六子奕?、行初定禮。  

○諭內閣、潘鐸奏、清查倉庫。請再展限一摺。河南省清查倉庫。前經予限兩年。並續准展限半年。現在已屆限滿。惟王大臣等奏定章程。曾經降旨。著於文到之日起。統限八個月趕緊完竣。造冊送部。該撫即遵照辦理毋庸再論前限。並通諭各直省督撫府尹知之。  

○命浙江布政使劉喜海、按察使周開麒、來京另候<??閒>用。以宗人府府丞署順天府府尹汪本銓、署浙江布政使。都察院左副都御史黃贊湯、署順天府府尹。調山東按察使蔣霨遠、為浙江按察使。以廣東雷瓊道黃宗漢、為山東按察使。  

○丙辰。諭內閣、李星沅陸建瀛奏、籌補災缺兵糧一摺。本年江寧淮揚各屬災缺道光二十九年省倉八旗綠營、暨漕河等標營兵米。共計五萬六千石。自應及時籌補。以濟要需。著照所請、所有督協漕河各標營災缺兵糧二萬六百七十四石零。准其在各營附近州縣常平倉內碾動濟放。其災缺司倉兵米三萬五千餘石。准於江寧蘇州安徽三省各州縣節年欠解省倉米石內、先行催提。埽數批解抵用。如有不敷。隨時籌款。按照時價採買。以供支放。仍俟各屬屆限徵完。按數還款。造冊報銷。以昭核實。  

○緩徵浙江青村、橫浦、浦東、下砂頭、二三、五場歉收灶田新舊額課。  

○丁巳。諭內閣、向來秋審朝審人犯。緩決三次以上者。人數積多。每屆數年。諭令刑部查明奏請分別減等。以示法外之仁。今自道光二十六年查辦後。積至本年秋讞入緩決者。又有一萬五百餘名口。著刑部將緩決三次以上各犯。照節次查辦之例。逐一查明。分別減等發落。以昭矜恤。  

○又諭、王植奏、請酌量變通工賑事宜等語。本年安徽省江淮異漲。圩堤漫缺成災。前經該撫奏明寓工於賑。茲據奏稱、積水消退甚遲。工賑勢難兼顧。自應酌量變通。以示體恤。著照所請、所有該處勸捐積有成數之處。准其先於隆冬。按極次貧民散放。以代賑濟。即以所省冬賑銀兩。存俟積水全涸。匯同春賞口糧。散給貧民。以為築圩之用。  

○又諭、王植奏、請將被控之代理知縣革審一摺。安徽代理靈壁縣知縣阜陽縣縣丞沈鴻、於該地方被災地畝。例應分別蠲緩錢糧。輒敢不俟奏報。先行違例徵收。殊出情理之外。沈鴻著即行革職。交該撫提同全案人證。嚴審確情。從重定擬具奏。各省似此貪劣之員。定必不少。而破案寥寥。今既被控。必應從嚴查辦。懲一儆百。著王植親提研鞫。毋得任聽委員。化大為小。彌縫掩飾。自干厥咎。尋奏、研訊人證。僉供該縣錢糧。向系麥熟後、上下忙同時並徵。上年二麥登場後。該參員於七月初二日開徵。其時尚未被災。後因秋雨過多。淮濉並漲。即於八月底停徵。委非違例徵收。惟該縣濱河田地被淹。有道光二十七八兩年錢糧。均系糧差墊納。乃報災之後。因花戶抗延不還。出票催追。以致刁民藉口興訟。實屬不知政體。但尚無私徵別項重情。業經革職。應無庸議。下部議。從之。  

○以故三等公吉祥保子增喜、頭等子瑞文弟奎文、二等子慶亮子秀聯、頭等男淳慶子蘇勒芳阿、各襲爵。  

○戊午。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諭內閣、向例十二月二十三日。蒙古王公等、皆在西廠賜食。現當齋心祈雪。著本年暫行停止。其賞件仍照例發給。所有應行引見之年班來京外邊行走之蒙古王公等、著俟明年紫光閣筵宴時。再行帶領。  

○福州將軍壁昌、因病解任。調江寧將軍裕瑞、為福州將軍。以金州副都統祥厚、為江寧將軍。青州協領桂生、為金州副都統。  

○以右春坊右庶子潘曾瑩、充日講起居注官。  

○己未。諭內閣、都察院奏、遵議吏部帶領引見堂司各官處分等語。吏部主事陳鴻壽、宋延春、何栻、崇恩、均著降一級留任。不准抵銷。文慶、陳官俊、花沙納、侯桐、福濟、張芾、均著罰俸一年。亦不准其抵銷。門禁例應嚴肅。道光四年。曾經降旨申諭。總因日久懈弛。視門單為具文。或不繕送。或繕送而不核實稽查。以致有人混入。著再行申禁。嗣後部院各旗營各衙門引見人員進內。仍遵前降諭旨。認真查辦。不得視為具文。儻再有誤入禁門之事。定將各員從重懲辦。決不寬貸。  

○諭軍機大臣等、薩迎阿奕山吉明奏、會同再行詳議分貯擡炮一摺。又片奏、操演槍炮。戰守必期得力等語。屢次所奏情形。未能將扼要之語陳明。故再三向該大臣等詰問。今將彼處戰守情形。詳晰奏明。尚有見解。朕心釋然。著照所請、仍將前項擡炮。分貯葉爾羌五十尊。阿克蘇二十尊。其已撥英吉沙爾之三十尊。仍留存貯。以資守御。該將軍參贊及各城大臣。惟當隨時查察。認真操演。務使各弁兵施放有準。以期出能利戰。入能固守。仍不時偵探消息。撫綏回眾。於安然無事之時。豫籌防剿之策。勿令奸細私洩製造擡炮之法。是為至要。將此各諭令知之。  

○轉宗人府右宗人綿岫、為左宗人。以貝子綿勛、為右宗人。  

○以故不入八分鎮國公祥林子承熙、襲爵。  

○以故奉國將軍國祥子連華、襲職。  

○以故云南鶴慶州屬土未入流田榮侄茂昌、襲職。  

○庚申。以大學士潘世恩、年登八秩。襄贊宣勤。賞其孫祖蔭、舉人。一體會試。  

○辛酉。以京畿雪澤尚未優沾。上詣天神壇。命皇四子奕詝詣地祇壇。皇六子奕?、詣太歲壇。祈禱。  

○詣關帝廟拈香。  

○諭內閣、徐華清奏、查閱營伍。酌保營員一摺。該提督此次閱伍。所劾祇一外委。而所保乃署參將等大員。為向來所不經見。著劉韻珂認真察看。署參將張定亨、守備曹振鳳、果否緩急可恃。長於訓練。據實覆奏。尋奏、察看張定亨曹振鳳二員。委皆緩急可恃。長於訓練。提臣徐華清於閱伍時將該二員具保。洵為激勵賢能起見。其摺內所敘各員事跡。與平時查訪存記。及歷次奏案。均相符合。報聞。  

○大學士潘世恩八十生辰。賞御書扁聯福壽字。並珍玩文綺。  

○壬戌。諭內閣、耆英朱鳳標徐澤醇奏、查出歷任運司出借銀兩。請照數賠繳等語。運庫存貯雜款。各有一定之用。現經耆英等查出歷任運司出借銀兩。至七萬三千九百三十餘兩之多。雖事屬因公。確有案據。惟自道光二十年後。迄今並未歸款。歷任相沿。流弊滋甚。著即責成各前運司如數賠繳。文綸、應賠銀一千一百五十五兩零。何其興、應賠銀三萬六千二百三十六兩零。王鎮、應賠銀二百十三兩零。方濤、應賠銀二兩零。陳士枚、應賠銀三萬三千一百九十三兩零。沈拱辰、應賠銀一千六百二十五兩零。韋德成、應賠銀一千五百九兩零。其一千兩以上者。予限三個月。三萬兩以上者。予限一年。均於文到日起限。其業經身故者。著落子孫賠繳。儻逾限不完。著戶部及山東巡撫查明參辦。嗣後運庫錢糧。務須核實存貯。概不准擅行借支。以杜弊混。  

○又諭、耆英朱鳳標奏、遵查東商面封公費。並將收受程儀節壽銀兩各員開單呈覽一摺。山東省面封公費銀兩。向系商捐商用。現據耆英等查明歷任支銷之處。實系藉資辦公。所有歷任巡撫運使支銷公費。著毋庸議。惟程儀節壽名目。卑鄙貪婪。嗣後著即永遠革除。不准仍蹈錮習。其收受各員。本應一概懲辦。姑念相沿已久。且系在面封項下支銷。與需索有間。此次暫行從寬分別辦理。所有收受程儀之前任巡撫署巡撫經額布、麟魁、王篤、梁寶常、崇恩、均著交部議處。所受銀兩。著照數罰賠。其收受節壽等項之前任運使署運使文綸、寶清、王庭蘭、何其興、王鎮、陳功、陳士枚、徐經、沈拱辰、韋德成、均著交部嚴加議處。所受銀兩。著照數加倍罰賠。已故者、該部查明各籍。飭令其子孫代賠。均於文到之日。勒限一年完繳。如逾限不完。該部隨時參辦。刑部侍郎前署山東巡撫陳孚恩、於公費等項。一概不收。清正可嘉之至。著加恩賞給頭品頂帶。在紫禁城騎馬。以示獎勵。  

○以禮部尚書麟魁、刑部尚書阿勒清阿、吏部右侍郎張芾、充經筵講官。內閣學士李嘉端、翰林院侍講學士杜<?喬羽>、充文淵閣直閣事。  

○以江南江安蘇松道所屬糧價增昂。命緩買各幫丁行月等米。  

○貸山東汶上、東阿、二縣修民埝銀。  

○癸亥。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盛京將軍奕興奏、旗民呈報開墾荒地。查有成數。計二十四萬畝有奇。得旨、升科者逐年有增方好。勉力為之。  

○賞御前行走喀爾喀土謝圖汗車林多爾濟、黃韁。科爾沁郡王濟克默特朗布、紫韁。  

○賞頭品頂帶刑部右侍郎陳孚恩、御書扁額曰清正良臣。  

○甲子。諭內閣、李星沅陸建瀛奏、查賑委員辦理不妥。請旨革審等語。江蘇鹽城縣上岡司巡檢張震、試用未入流紀煐遴、候補主簿湯致中、於分派鄉莊查放賑票。辦理既未能周妥。復任聽鄉地人等斂錢掯票。顯有授意染指情事。似此庸劣之員。必應徹底究辦。懲一儆百。閭閻方沾實惠。張震、紀煐遴、湯致中、均著革職。交該督等從重懲辦。以儆其餘。並著該督另委監司大員、督率抽查。務期力祛積弊。以慰朕念切民依之意。所有原派之候補道陽金城、著不准其派委。  

○河東河道總督鍾祥奏、請將所加養廉。飭部註銷。得旨、何必作此詐偽之舉。反令朕有所見也。  

○乙丑。孝莊文皇后忌辰。遣官祭昭西陵。  

○諭內閣、工部奏、查明東南兩河另案動用銀數等語。河工修防所需錢糧。必須力杜虛糜。方期工歸實用。本年南河既已刪減銀數十萬兩。東河何以加增。著鍾祥悉心體察。認真鈎稽。務期大加撙節。以重度支而昭核實。前曾降旨。兩河於例撥之外。不得絲毫請添。著即遵照原議。迅將例撥之數。查明報部。畫一辦理。儻延不具覆。及至明年春汛將臨。仍以一面具奏、一面興工為詞。著該部即行駁回指參。以示限制。  

○又諭、前據耆英等奏、遵查東商面封公費。並程儀節壽等名目。當將收受之歷任山東巡撫運使、及署任各員。交部分別議處嚴議。茲據該部查議具奏。該員等身膺重寄。輒於鹽務陋規。相沿收受。均屬貪鄙無恥。自應分別示懲。除已故各員賠項。仍著落子孫追繳。其處分毋庸議外。經額布、麟魁、王篤、梁寶常、覺羅崇恩、均著照部議降三級調用。不准抵銷。王篤、梁寶常、均有革職留任處分。著即照例革職。寶清、王庭蘭、何其興、陳士枚、徐經、沈拱辰、韋德成、均著照部議革職。  

○以都察院左都御史成剛、為禮部尚書。兼管太常寺鴻臚寺事。戶部左侍郎柏葰、為都察院左都御史。  

○以吏部尚書文慶、為翰林院掌院學士。  

○調荊州將軍倭什訥、為吉林將軍。以甘肅提督台涌、為荊州將軍。  

○賞已革河南巡撫鄂順安、藍翎侍衛。為駐藏幫辦大臣。  

○浙江溫州鎮總兵官葉紹春、因病賞假。以鎮海營參將葉萬清、暫護溫州鎮總兵官。  

○添制熱河駐防八旗鳥槍三百杆。從都統惠豐請也。  

○以歲暮祫祭太廟。自是日始。齋戒三日。  

○丙寅。葉爾羌參贊大臣吉明奏、年終考核各城大臣。循分供職。撫馭得宜。得旨、細閱單開。無非循故事。不招怨。非實心為國。有志向上之人也。深為汝惜之。  

○轉刑部右侍郎全慶、為左侍郎。仍留廣東學政任。以陝西布政使恆春、為刑部右侍郎。  

○轉戶部右侍郎阿靈阿、為左侍郎。管三庫事。調吏部右侍郎福濟、為戶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工部右侍郎明訓、為吏部右侍郎。盛京兵部侍郎靈桂、為工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恆毓、為盛京兵部侍郎。  

○調鑲藍旗漢軍副都統阿靈阿、為正白旗滿洲副都統。以署鑲黃旗蒙古副都統耆瑞、為鑲藍旗漢軍副都統。正黃旗蒙古副都統豐伸、為鑲紅旗護軍統領。  

○以甘肅布政使張祥河、為陝西巡撫。  

○丁卯。以歲暮祫祭。遣官祭太廟中殿後殿。  

○諭內閣、耆英朱鳳標奏、山東藩庫不入奏銷銀兩。酌撥解部等語。山東藩庫實存款內。歷年積存減平並軍需二成三成、及扣還借支行裝等款。共銀三十萬兩。向不歸入奏銷。著即照數撥解部庫。  

○又諭、耆英朱鳳標奏、清查州縣倉庫情形。開單呈覽一摺。據稱山東濟南府屬十六州縣倉庫。逐一清查。所有正雜等項、未完銀四十一萬四千七百餘兩。倉貯缺谷三十七萬三千八百餘石。抽查一府如此。他府可知。累月經年。因循拖欠。在州縣則私肥囊橐。而上司乃漫不經心。甚且徇庇耽延。實堪痛恨。徐澤醇、劉源灝、到任未久。無所用其回護。著即將該大學士等所奏情形。遵照前降諭旨。將濟南一府。歸入山東合省清查案內。依限八個月趕緊清厘。其中款目繁多。抵撥轇轕之處。認真稽核。不得稍有參差。務將虧缺各項。迅速設法彌補。未解等款。催令撥解。不得任聽該州縣等、支吾延玩。清查之後。朕隨時揀派大員抽查。倘另有虧短捏飾諸弊。必將該藩司及該撫等、從重懲辦。難邀寬宥。懍之。  

○諭軍機大臣等、昨據吉明德齡奏、霍罕遣使遞稟。譯出漢字。並將撰給回諭。一併進呈一摺。覽奏已悉。邊城密邇外夷。撫馭之道。自須恩威並用。然必於懾服之中。寓懷柔之意。若一味危詞恐嚇。殊失安邊綏遠本意。況夷性譸張。每事嘵瀆。該大臣等惟當申明舊章。剴切曉諭。俾知非分要求。萬難邀准。自足絕其妄念。若能言而不能行。毫不度德量力。概以驅逐及興師問罪為詞。所謂言大而夸。心不固矣。嗣後戒之。將此密諭知之。  

○以湖北按察使常大淳、為陝西布政使。直隸按察使龔裕、為甘肅布政使。  

○以湖北宜昌鎮總兵官博勒恭武、為甘肅提督。廣東肇慶協副將阿勒經阿、為宜昌鎮總兵官。  

○戊辰。祫祭太廟。上親詣行禮。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東陵。景陵。泰陵。泰東陵。裕陵。昌陵。  

○遣官祭孝穆皇后孝慎皇后孝全皇后陵寢。  

○遣官祭端慧皇太子園寢。  

○遣官祭太歲之神。  

○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以吏部尚書翰林院掌院學士文慶、充日講起居注官。工部尚書特登額、充經筵講官。  

○以直隸口北道恆福、為按察使。右春坊右庶子駱秉章、為湖北按察使。  

○免雲南銅廠民欠無著工本銀。  

○朝鮮國使臣姜時永等三人、琉球國使臣向統績等二人、於午門外瞻覲。  

○己巳。上御保和殿。筵宴朝正外藩。科爾沁、巴林、喀喇沁、敖漢、蘇尼特、阿巴噶、扎賚特、翁牛特、喀爾喀、烏珠穆沁、杜爾伯特、鄂爾多斯、烏喇特、阿拉善、青海、土爾扈特、察哈爾、奈曼、土默特、王、貝勒、貝子、公、額駙、台吉、塔布囊等、並朝鮮國琉球國使臣。隨文武大臣。依次就坐。諸樂並作。上進酒。召左翼科爾沁扎薩克土謝圖親王色登端嚕布、卓哩克圖親王巴圖、扎薩克達爾漢親王索特納木彭蘇克、扎薩克冰圖郡王林沁扎勒贊、郡王濟克默特朗布、巴林扎薩克郡王那木濟勒旺楚克、科爾沁貝勒貢格喇布坦、喀喇沁扎薩克都楞郡王色伯克多爾濟、敖漢郡王布彥德勒格哷固魯克齊、阿巴噶扎薩克郡王阿爾塔什第、扎賚特扎薩克貝勒理藩院額外侍郎拉木棍布扎布、右翼科爾沁郡王僧格林沁、喀爾喀土謝圖汗車林多爾濟、扎薩克親王車林多爾濟、扎薩克親王車登巴咱爾、阿拉善扎薩克親王貢桑珠爾默特、奈曼扎薩克郡王固倫額駙德木楚克扎布、土默特扎薩克貝子德勒克色楞、至御座前、賜酒成禮。  

○是年旌表孝子、直隸等省郭興等一百九十四名。孝友、福建梁升南等二名。孝婦、江蘇等省蔣袁氏等一百二十口。孝女、直隸等省王三姑等九十九口。順孫、直隸等省龔冕等十名。義夫、浙江等省章琳等五名。守節合例、滿洲護軍呈祥妻金佳氏等一百四口。蒙古馬甲烏凌阿妻博爾濟特氏等三十七口。漢軍馬甲於亮妻楊氏等三十五口。內務府從九品銜玉衡妻張氏等三口。各省駐防陳秉鏞妻張氏等一百六十三口。奉天等省范密妻孟氏等一萬一千九百八十一口。夫亡殉節、江蘇等省陳釗妻周氏等二百二十一口。未婚守志、江蘇等省李文漵聘妻王氏等三百二十八口。義婢、湖北癸花一口。百歲壽民、婦、江西等省楊名賓等七十八名口。五世同堂、直隸等省王景禹等六十一家。各給銀建坊如例。  

○一產三男。直隸等省田景堂等五家。  

○會計天下民數谷數。除福建谷數、台灣府民數未報外。直隸等省通共大小男婦四萬二千六百七十三萬七千一十六名口。存倉米谷二千九百二十七萬四千二百八十四石九斗三升四勺。